八月的三伏天里,逃离了靠空调续命的城市,回到山明水秀的老家。山水环绕的小镇遵守着古老的自然法则,早上六点天亮了,一直到八点半才会阳光普照,下午六点太阳就开始有红色的黄昏光晕,七点基本就落山了,小镇三面环山,中间还有一条小河,八点左右暑气就消了。
生活在小镇上的人们,在八点半以前就买好菜回家,接下来一整天都待在家里,直到太阳落山,人们吃了晚饭就会出门乘凉。
回到老家,白天在家里就是吃饭睡觉玩儿手机,晚饭过后老爸在家看电视,老妈收拾好厨房之后会领我出门散步,像小时候一样。
而散步,我最喜欢的是沿着小镇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修的一条小轨铁路走,这条铁路是小镇的煤矿开采还很发达的时候修的,那时的小镇在七十年代就有了电影院。进入二十一世纪,煤炭资源渐渐枯竭了,小镇的年轻人大多都去城里谋生了,像中国的其它小镇一样,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是这种没落的小镇的标志。没有了煤炭需要运输,这条小轨铁路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七八年前,政府决定把小轨铁路拆除了,那时我在念大学,听到铁路没了还大哭了一场。但是小镇上人们的生活习惯没有被拆除,饭后散步还总是说去铁路那边走走。
和老妈出门有一个我不太喜欢的情况,一路上老会碰到她的熟人,走走停停的,不到二十分钟,原本我和我妈二人组的散步队伍就扩军到五人组了,另外三个都是宣称在我小时候抱过我的阿姨。有了这三位阿姨同路,我在五人组中基本没有存在感,我掏出手机和耳机,愉快地听着歌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后面四个过了更年期的女人聊得很是开心。
走到信用社大门前的那段铁路,我注意到铁路和信用社大门中间空地放的石头上坐了一个坐姿算是优雅的,呃,人吧,那个人膝盖并拢,两腿向身体右侧倾斜,因为石头比较矮,所以膝盖和胸口齐高,两只手刚好抓住两只膝盖,背有些弯,不过比起动辄葛优瘫的手机党来说,背可称得上打得笔直。我琢磨着这坐姿是很有些累人的,不就纳凉而已吗?这坐姿端正得让人别扭。
然后越走越近,我才发现这分明是一个男人,健硕的身形,黝黑的皮肤,不长不短齐肩的黑发,眼睛空洞地盯着面前的铁轨。比那别扭的坐姿更让人别扭的是他的穿着,上身是一件紧身的黑色短袖T恤,下身穿的是黑色的短包裙,是的,尽管他手搭在膝盖上,我还是因为地形优势看到他双手之间的布是绷直了的,这分明就是包裙!好吧,就算包裙我并没有十分的把握,但他那双都到了大腿的丝袜我可是看得分明了,那肉色的丝袜,从他脚上黑色的皮鞋里一直到膝盖以上,最后消失在黑色的包裙里。他搭在膝盖上的手的手腕上戴有一个金色的镯子,面向我的这一侧的耳朵上也戴有金色的耳环。我愕然地打量着眼前这个奇怪的男人。
估计是察觉到有人走近了,他茫然地抬头看看,这个男人看起来约摸有四十五岁,天色有些暗了,看不清楚面容的细节,因为他看向了我,所以我没敢让眼神多在他身上停留,只是粗略地看了他的脸,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像现在流行的奶油小生的模样,就是皮肤比奶油小生黑得多。我和他的目光对上的一刻,他冲我笑了笑,就算我心里有些犯怵,我也能感觉到他的笑容是礼貌而友善的,只是错愕惊奇在我心里占了上风,我并没有回以微笑,而是赶紧撇过头去,向我妈和小时候抱过我的阿姨们靠近,我有些怕,心跳有点快,靠近她们我比较有安全感。
一行人继续往前走,终于从那个男人的左侧走到他的右侧了,我又好奇地回头看了他一眼,我发现他也看着我,脸上依然是礼貌而友善的笑容,我还是没敢多看他,立马回过头,跟着散步队伍继续前进。一直走过了铁轨的那弧度很大的弯道,我确定只要那男人没跟着我们,那我回头绝对看不到那个男人了。我还是回头确认了一下,确认那男人没有再出现在视野中了,才忍不住好奇地问我妈。
“刚才坐着的那个男人是谁?他怎么穿的女人的衣服啊?”
“刚才?你说信用社门口那个啊?”
“啊,就是他。”
铁路沿线住的人很少,只有稀稀拉拉几队散步的人,坐着的人就只有那个男人而已。
“那个人啊,是个神经病。”
“神经病啊?那他怎么得病的?”
“不知道嘛,我不认识这个人,只知道是个神经病,现在住在这铁路再往下一点的一个黑屋子里,屋子里全是女人的内衣。”
“全是女人的内衣?他偷的?”
“不,说是捡的。”
“你出去带了几年孙子所以不知道了,这个人就是以前在信用社后面那个楼房住的李二姨的儿子,孙俊,”抱过我的张姨拉着我妈的手臂,一脸神秘的笑容,“二十多岁的时候去了城里打工,后来那李二姨老两口也一起去了城里。几年前这孙俊回来了,回来的时候就已经得病了,住在那个黑屋子里,天天穿女人的衣服在街上转,李二姨老两口不知道是不是死了,反正再也没有回来过了。”
“哎呀,李二姨的儿子啊,”我妈恍然大悟的样子,应该是想起这是熟人了,“他小时候长得斯斯文文还多标志的一个小伙子嘛,受了什么刺激了,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那他结婚没有?有孩子没有?”我妈的问题也是我想知道的。
“孙俊小时候是长得挺乖,”抱过我的王姨也是消息灵通的人,“就是后来出去打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嘛,回来的时候就已经疯掉了。听居委会的人说他没有结过婚,也没有孩子,一直都是单身。李二姨两口子已经死了好些年了。老两口这一死,又没有留下什么财产,孙俊在城里也没有工作,也不怪别人不请他,他疯了,别人也不敢请一个疯子去上班啊。他的户口还在镇上就回镇上来了。居委会给他办了低保,每个月就靠低保过生活。”
“哎呀,那他现在就等于是孤人一个了?好可怜啊!”我妈历来对境遇凄惨的人都抱有十分的同情心。
“就是孤人了,而且还疯了。不过,幸好,他不打人,要是打人的话,还要被关起来,更可怜!”张姨也是善良的人。
“他现在五十二三的样子,再过个十年二十年,年纪大了才是可怜,哪个会管他嘛?国家最多给点低保让他有饭吃,万一他是得点什么病了,没人照顾的,估计只有在家等死了。”曾姨这心都已经操到十年二十年以后了。
“不知道这一家人在外面遇到什么事了,李二姨两口子都死了,这孙俊又疯了,没人知道他们经历了什么。”张姨有些惋惜,为李二姨一家三口以及自己的好奇心。
我听这四个加起来都大于二百五十岁的见多识广的女人的对话,大概知道了这个男人的情况了。
我并不认为他是神经病。大学的时候选修过心理学,心理学老师是个漂亮得像个花蝴蝶的年轻女孩。我记得她说过性变态有很多种类型,当然,她嘴里的性变态三个字绝对没有贬义,只是一个学术惯用词。常见的性变态有同性恋,性别认同障碍,异装癖这些,还有什么恋物癖,酷儿。世界上都没有一片相同的叶子,更何况人这么复杂的物种,更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了。
从这个男人的表现来看,他在穿着上把自己打扮成女人,姿态也是和女人无异,但是他没有攻击性,安安静静斯斯文文的,笑容礼貌而友善,而且能把自己的情况向居委会的人说清楚并申请到低保,看来神志智商是正常的。所以我猜他应该是性别认同障碍或者是异装癖,到底是两者中的哪一种,我就无法肯定了。
“他应该不是神经病,只是对自己的性别无法认同,他认为自己应该是女人的。”说出来我就后悔了,这几个年轻老年人大概无法理解我说的话,果然,张姨立马表示了不理解。
“他生下来就是男人嘛,难道他还能不知道自己是男人?明明是男人还把自己当成女人,这不是神经病是什么?”
“就是,一个大男人,打扮成女人的样子,他自己不觉得恶心,我们都嫌恶心。”王姨立马表示对张姨的赞同。
“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非要把自己弄成那个样子,正常点多好。样子也不丑,身体也很好,哪里都可以找个工作嘛,也不至于沦落到领低保的地步,看看他住的那个哪叫房子嘛,分明就像是废弃的公共厕所。”曾姨总是最操心最肯出主意的一个。
我不再搭话,我知道这个话题跟这些我小时候抱过我的人争论不出结果的。毕竟她们都是抱过我的,我的斤两也许一直就是她们记忆中的斤两。
我不知道那个男人哪里来的勇气,敢在一个如此闭塞的小镇如此高调地成为异类?也许是他压抑不了自己真实的灵魂;也许是父母都不在了,失去了最亲近的人,失去了世间唯一的责任感,他便无所畏惧了;也许他并没有觉得自己是异类,他以为人类理所当然是要遵从自己内心的欲望生活的。我无从知道他的想法,虽然我很想知道。
记得我看过一本叫《丹麦女孩》的书,书里描写了世界上第一个变性人的心路历程,事情是清晰的,而心路并不是作者能揣测的。
而这个男人呢?我可以预见,十年二十年后他还是会被小镇的人们当作神经病看待,也许最后他就真的成了神经病了,如果幸运一点,十年二十年后他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
我很难想象,一个人是要有怎样的勇气才敢与这个世界对抗?大多数人相信的就会是道德的制高点,他站在了大多数的对立面,他就注定要忍受误解谣言和孤独。我宁愿相信他是神经病,毕竟清醒地知道人言的可畏比起做一个单纯的失智的人来说,还是痛苦太多了。
快九点了,出来走了四十多分钟了,张姨提议往回走了。原路返回的途中又遇到了孙俊,他还保持着那个优雅的坐姿,只是腿的方向换了,一个姿势保持那么久,看得我都替他觉得不舒服。察觉到有人走近,他朝我们的方向转过头来,这时天色更暗了,我看不清他的脸了,只能从位移来判断他的行动。这次跟他的眼神是无法对上了,这让我有勇气多看他几眼,虽然什么都看不清晰。我心里也笑自己,明明知道他不是神经病没有攻击性,但为什么还是怕呢?怕到连眼神的接触都犯怵,我是怕他什么呢?
“你是不是也疯了,居然跟一个疯子打招呼?你是不是也疯了,居然给一个疯子辩护?你是不是也疯了,居然会觉得男人穿成这个样子是因为真实的自我?你是不是也疯了?居然想了解一个疯子的经历?你是不是也疯了,居然想要采访一个疯子?”
我对这个男人的同情和好奇,对他处境的忧虑,对这些抱过我的人的观点的不认同,这些肯定会引来别人以上的质疑,而我,内心深处怕的不是这个“疯了”的男人,怕的是这些非议和质疑。
我能怎么办呢?宝宝也很无奈啊!
我只是在心里许下一个承诺,如果下次再看见这个男人,我会对他微笑,最友善的那种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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