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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收费有异议问题出在哪?

对收费有异议问题出在哪?

作者: 草斋微言 | 来源:发表于2018-04-13 14:33 被阅读0次

    医药经济报

    贺昊

    齐鲁晚报近日报道,一位双胞胎孕妇到医院做检查,因为怀的是双胞胎,被医院要求交双份钱。泰安市物价局称,双胞胎彩超检查收双份钱不合规定。

    这一新闻咋看似乎又是一例医疗乱收费。不过,若以“胎儿产前彩超诊断”为主题词进行检索的话,发现双胞胎彩超收双份钱并非只此一例,而是几近行规。若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相关价格文件来看,也赫然写有“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胎儿产前诊断按每胎次加收xx元”字样,可以说,对双胞胎彩超检查,医院只要加收费用没有超过政府指导价格就没有违反任何规定。

    那么,是哪里出问题了呢?

    首先,直接原因是医疗服务的定价问题。非营利医院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该价格以项目为收费单元进行核定。从概念上说是成本导向定价方式,但每个项目的实际成本是多少却模糊不清。这点从2012年全国开始执行的新版本《医院会计制度》,着重于医院成本管理可以看出,在此之前所确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没有大量的成本数据作支撑。而且倘若对成本很清楚的话,政府定价就会以区间价的形式出现,即防止出现过度竞争,又可防止价格过高。正因为没有成本数据作支撑,才不得以上限价格的形式出现,看似将裁量权交给了医院,实质却是敞开了“看病贵”的大门。同样,若是成本数据很清晰的话,一些控制看病成本很好的措施比如单病种限价或是DRGS限价的施行也就不会存在那么高的难度。

    其次,行业管理部门的无力施为是出现上述问题的间接原因。之所以是无力施为,一方面,是长期不重视行业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仍停留在经验管理的水平上,一旦管理要求提高了,应对能力不足立马就显现了出来。另一方面,正因为在价格的制定上原本就数据不足,究竟有多大空间自己也不清楚。医院一方说亏了,行业管理部门不仅不能予以责罚,相反还要补助;患者投诉说价格高了,就看情况打医院几下板子,正如前述,空口说医院没有遵守规定一样。长此以往,乱收费的出现,就只能“民举官究;民不举则官不究”,而“大处方”“过度医疗”也就因老百姓的“忍”字诀而慢慢成为常态。

    当然,医院缺乏“以患者为中心”的价值理念几乎是老生常谈,但也总是切中要害。其实,患者对价格有异议,开单的医技人员耐心地解释一下,或者医院就患者异议较多的问题印制一些说明小册,尊重患者的异议权力,让患者“知情同意”,也可以缓解绝大多数的问题。毕竟国内的老百姓还是比较谦卑的。怕也正是这种谦卑,实际上,绝大多数医生是一副我按照规定来没错你能把我怎样的态度,若再碰到个别业务不熟练乱说一气就更加激化问题了。

    总之,新医改实施5年来,医疗服务的定价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这是医改的真正的基础性问题,若不能直视并将其解决,则医改怕仍就会是原地画圈,前进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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