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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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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在古时候的山东寿县,有一个李氏。故事发生那一年,李氏刚刚22岁。她嫁给了离家20里外的王才,王才自幼没了爹,只有一位老母亲。
王才的家境很是贫苦,李氏为人本本分分,自打进了王家后,勤勤恳恳打理着这个小家。
王才在外务工,不常在家。伺候母亲的担子就落在李氏肩上。李氏不知劳苦,任劳任怨,街坊四邻皆夸赞李氏的为人。
话说有一天,王才回家路上遇到劫匪。身上银子被抢了不说,还身负重伤。王才强忍着疼痛回到了家,他受伤严重,自知自己时日不多,便恳求李氏帮忙照顾老母亲。
李氏潸然泪下,答应了王才。王才会心一笑,不多时便没了气息。
王才死后,李氏的日子更加艰苦。农活要打理,家务要做,老母亲还要赡养。
婆婆看李氏太过辛苦,劝她要么回娘家,要么就改嫁。但李氏却对婆婆不离不弃,一如既往照顾着婆婆。
在王才死后的第三年,老母亲实在不想拖累李氏,便在一个晚上偷偷上了吊。
王才有一妹妹,嫁到别处。得知母亲身亡后,便说是李氏害死了母亲,遂将李氏告到了衙门。
县令升堂断案,李氏不善言语,有苦说不出,妹妹则在公堂上信口雌黄。那县令只听一面之词,便要定李氏死罪。
有人上前和县令小声耳语道:“那李氏乃是孝顺之人,县令明察,切莫断了冤案啊!”
县令思忖片刻后,还是判了李氏死罪。第二日,李氏被押赴刑场。
李氏本是孝顺之人,却被蒙冤。李氏死后连续三年,寿县方圆百里内遭遇大旱,不曾下过一滴雨。
人们皆说:“那李氏乃是孝妇,最后却落了个如此下场,她冤啊!”
百姓庄稼颗粒无收,人们纷纷烧香祈祷。第四年的时候,县令犯事被查办。
新任县令刚到寿县,众人便为李氏喊冤。新县令重审此案,终于水落石出,还了李氏清白。
新县令赞叹李氏的孝心,特意在镇子外为她修了一座“孝”祠堂,也提醒世人要尽孝道。
作者心得:
孝道乃是中华民族之美德,人人皆应尽之。那县令玩忽职守、草菅人命,必遭报应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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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故事源自于民间,目的是借古喻今明道理。还望各位读者不要与封建迷信对号入座。如果喜欢我的民间小故事,还请大家点赞、转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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