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妻子对我讲述了一件发生在她们学校的事:上午,最后一节课的下课铃响起,各个班级的学生陆续走出教室,很快,走廊和楼梯间满是人头攒动的学生,一名学生在人群中失足摔倒,但人群的挤压和嘈杂的环境使得这名学生没有第一时间爬起,而是被人群慢慢推到了墙角,待该名学生爬起后发现手臂和大腿疼痛得厉害······
事后经过医院检查,此名学生上肢小臂骨折,大腿有轻微擦伤。在对学生深表遗憾的同时不得不庆幸此次事件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后果。但事情还远没有结束,学生家长到学校来讨要说法,认为是学校管理不善导致学生受伤。为平息事端学校进行了一定的赔偿,同时对那位上最后一节课的老师进行了处理。妻子对我讲述时带着义愤填膺的味道,我知道同是教师的她更容易感同身受,也明白她对于那名教师的同情,但为了平息事端,校方给出的说法是:此老师在下课后没有组织学生有序离开教室,也没有在易发生事故的地方执守,故,此教师存在失职。啪!学校的鲜红大章一盖,为这次事件定了性,惩了人。
诚然,校方给出的说法更符合学生家长的“口味”,学校嘛,一切都应以学生为重。不谈维权意识日益加强的家长,且看现今的社会舆论中,教师、医生包括警察在内的许多公职人员俨然成了“第三产业”。防止管理、服务对象过度维权和道德绑架渐渐成为各行各业避不开的一个话题,为了避免道德绑架和过度维权而产生的职业风险,很多单位或公司不得不“先发制人”,最终却是让不少真正干事的人顶了这口“黑锅”。
那名教师到底有没有责任,这其实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近年来,服务社会公众的各行各业都有向“弱势群体”发展的倾向。不可否认,在各行业中都有些许“蛀虫”“闲人”之类的存在,也确实带给社会许多负面新闻。作为共和国公民,我也痛恨那些挖百姓墙角,卷百姓膏脂的“蛀虫”,但,矫枉过正不仅不会有利于整个社会的进步,一旦超过应有的限度更会过犹不及。就事论事,若要评判这名教师是否”失职“,还需立足于这位教师是否需要“矫枉”的基础上,但教师的失职不更是体现了校方的制度缺失吗?在无法保证硬件设施完善的情况下为什么不错时下课呢?为什么不集中力量解决高密度人群的隐患呢?
同时我们还应将注意力转移到学生自身上来,意外的发生是任何人都不想看到的。学生本就是行为、心理不确定性较强的群体,在发生意外之前应想尽办法引导学生学会在各种情况下进行自我保护,这种引导不只是校方的责任,反而家长的”言传身教“比任何旁人都有用,一味的将责任推卸给校方,引导舆论抨击学校以获得所谓的“正面立场”。这样长久下去,学生、子女学到的不是教训,而是所谓的“推卸文化”。总而言之,有错就改,有过必纠既是校方必须拿出的态度,更是学生必学的“承担”精神。
不止单单发生在学校的这次事件,试问诸位,可曾记得那在火车上不愿将自己的下铺让给孕妇而被长时间谩骂还以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的吴弘钦?可曾记得那几位戴着口罩、鸭舌帽来到投注站,拉出“伸出援助之手,让生命延续”的横幅,呼吁当地刚中1200万大奖得主捐资救人的“热心人”?可曾记得南京地铁一号线上因小伙子不让位,一屁股坐到小伙子腿上的大妈?以美德来要求道德,以道德为筹码要挟个人或众人就叫道德绑架。个人认为,道德绑架背后的潜台词就是“这个社会要玩阴的,我就跟它玩,反正我的目标高尚,反正我的理想正义,反正我只管一时痛快”这难道不是一种病态的表现吗?
“找你借点钱还磨磨蹭蹭,不想借就不想借嘛!还说是朋友!”
“你们医生怎么还有假期?你们是医生,应该把时间奉献给病人”
“你去取快递为什么不帮我一起拿回来,你看不到我的名字吗?”
生活中从不缺此类站在道德制高点指责他人的事例,也不乏因为害怕社会舆论而“先发制人”的单位,也许正是这种理所应当的正义感将人们的“口味”越养越叼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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