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东尼·霍普金斯在《困在时间里的父亲》里教课书般完美的造型,让我想起20年前,他在《沉默的羔羊》里同样堪称炸裂的演技。然而,岁月模糊了记忆,该片的故事内容早已坠入云里雾里,我甚至有些怀疑我是否看过,或者看到一半,因情节血腥、恐怖而放弃?我不敢确定。
于是,我点播了这个老片,在自己所谓的“家庭影院”里,重温经典。不愧是经典,20年前的作品,拿到现在来看,依然扣人心弦,精彩纷呈。
且不说男女主角的精彩表演,不,用“表演”似乎不妥,他们不是在表演,而是在真实展现;也不说编导在表现手法、细节表达以及人物对白里所运用的技巧和蕴含的深意;单单只说一开场,在FBI训练营地的森林里,几块木板被挂在树上展示出的训示语,就让我反复琢磨了好几天。
“HURT
AGONY
PAIN
LOVE IT”
片中,被译作“伤害—苦难—痛苦—喜欢它”。
撇开电影不谈,如果只是在路边的一棵树上蓦地看见这样的警示句,相信你也一定会驻足沉思,不是吗?起码我会这样。更何况它的呈现是在这样一部电影里!
查阅《朗文当代高级英汉双解词典(第五版)》的词条解释,hurt用于可数名词且常作复数使用时,指对身体的伤害;而用于不可数名词时,尤指对感情上造成的创伤、痛苦。
就我个人的理解,我取后者的释义,翻译与影片一致,即“伤害”,指人在感情或精神上受到的痛楚,譬如恋爱、婚变中的受挫,人际交往时遭遇的轻视和侮辱,亲人的生离或死别……等等带来的撕心裂肺般的伤痛,大概都属于此类。
agony在作可数和不可数名词时,都指身心的极大痛苦。影片里译作“苦难”,再恰当不过,让我立即想起余华的小说及其改编的同名电影《活着》里那个“富贵”的悲惨一生。
pain在用作不可数名词时,也指身体或精神上的痛苦;而作可数名词时,仅表示身体某部分的疼痛。我更愿意理解成,首先是身体的单一痛苦,但若这种单一的痛苦因疼痛剧烈或持续不断,则引发精神上的折磨,遂变为双重痛苦。
看来,影片中的翻译很合我意,它分门别类把人类痛楚大致分成三种,侧重精神上的或因精神导致肉体的痛叫作“伤害”,侧重肉体上的或由肉体引发精神上的痛叫作“痛苦”,身心乃至整体的生活或生命中的系列痛苦事件叫作“苦难”。
当然,在中文里,我们常常用“痛苦”来泛指。而在下文中,我或许会混用,不过,也都包涵了以上种种痛苦。总之,痛苦,不管分类多少,名称如何,程度怎样,该警句强调的是,你统统都要喜欢它们。
然而,我们喜欢的是愉快、欢乐,我们追求的是幸福、平和。为什么要去喜欢各种各样的痛苦?不过,可以反过来说,连各种各样的痛苦我们都能喜欢,那么生活中还有什么事情不能应付?所以,看见这样的警句,多少能沉思片刻,多少能抚慰人心。
人们常说“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能喜欢各种各样痛苦的人,那十之八九的事定然也不在话下。那么,当那如意的十之一二到来之际,我们岂不上了天堂?女人就像鲜花一样美艳盛开,男人就像雄鹰一样展翅高飞。
也就是说,我们的幸福点因此而降低。正如村上春树所说的“小确幸”,只要身边出现一点点小小的确定的事情、物件、食品或话语能让你感到些许的惬意、舒适或触动,就全然有了一种幸福感,如此一来,你就会常常被幸福所包围。
不,不,寻到“小确幸”还是比较容易的,要想做到喜欢痛苦,而且还是各种各样的痛苦,实属不易。所以,这种推断似乎不太站得住脚。
如果说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遭遇各种痛苦是家常便饭,我们必须学会喜欢痛苦,大概还说得过去。一旦喜欢,对任何痛苦的接纳、忍受就会变得容易起来,而当你真正面对不得不面对的痛苦时,日子也许就会好过多了。
不管怎样,若是喜欢伤害、苦难等一切大大小小的痛苦,一如喜欢快乐、愉悦等一切深深浅浅的幸福一样,那该多好。可是,谈何容易?怎样才能做到喜欢痛苦?而且还是各种各样的痛苦?
老子《道德经》为我们指出一个方向,如其中一句“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前一句的大意就是,以辱为宠,把受辱、受挫和苦难等痛苦的事与宠幸、顺利和快乐等幸福的事同等看待;
后一句是说,尽管我们常常因身体状况,或智力不够、健康不佳、表现不力等而伤心郁闷,但我们始终都爱惜我们的身体,起码大多数人都不会舍弃它们,同样,对待大患与痛苦,也该如珍惜自己的身体一般。
老子大概想告诉我们:苦难之境,宜当珍惜,拥抱挫折,热爱痛苦。不以辱为敌,不以大患为难,从辱和大患中吸取教训、寻找意义,便是大智慧,便是变“痛”为“宝”,渐渐地,你就真能喜欢上它们。嗯,又来一个挑战,你能从中得到什么?于是,愈挫愈勇,愈战愈乐。终将变“苦”为“乐”。
所以,把“喜欢痛苦“与“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一样当作一个修炼手段,最终达到的状态就是宠辱不惊、平和幸福。
想起周国平那本令人伤心流泪、惨不忍读却又欲罢不能的书,《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以及书中让我刻骨铭心的两句话,“陷在哪里就在哪里找意义”,“人生无非就是体验”,也是同一个道理。当痛苦来临,静下心来观察、体验、解决,解决不了,寻思它存在的意义,兴许多少能转移或减轻痛苦,甚至将痛苦的遭遇变成你的“财富”。
又想起电影《黑暗中的舞者》,冰岛歌后比约克担纲女主塞玛尔,她心中怀着歌剧的梦想,即使在无可逃避的现实悲剧中一步步逼近灾难,她仍唱着自己的幻觉歌剧唱段,一步步走向死刑室;即使陷入失明带来的黑暗,她仍从生活中的一切声响里发现音乐的美,并在心中跳起黑暗中的舞蹈。
把自己想象成一场歌剧、一本小说、一部电影里的主角,正在出演一出悲天地、泣鬼神的壮美之戏,那么,面对你的痛苦,一种英雄主义的豪情便油然而生。这也不失为一种办法。
或许你会说这不就是自我麻醉吗?这不就是阿Q精神吗?相似的手段,宗教也能发挥作用啊。不错,宗教没有深入研究,但发挥想象的力量,想必多少可以稍许远离苦海一些,也不排除有些奇葩甚至会玩味、沉醉其间而不可自拔。
你瞧,只是假定在路边的一棵大树上看见挂在上面的这个警句,我都会浮想联翩,那么现在,当它出现在电影的开场,我就不得不更加挖空心思了。
它仅仅是作为训练FBI特工的警示,让他们修炼身心?似乎没有那么简单。那么,它与电影中的内容有何关联?它与它所关联的电影内容又想告诉我们什么?
在我看来,按照影片的人物设定,如果将女主史黛林划归第一类,即把痛苦当作修炼手段,忍受语言伤害(譬如汉尼拔的挖苦),行为侮辱(比如犯人将精液扔在史黛林脸上),童年不幸(幼年丧母、父亲遇难、拯救羔羊不成的心理负担)等等痛苦,而最终成为一名训练有素、缉拿罪犯成就斐然的警员;
而把男配野牛比尔划归第二类,即用麻醉或想象的方式摆脱痛苦(第二类有两个极端,一个如前文提及的无奈的塞玛尔,另一个就是激进的野牛比尔型),想变女人而不能,遂用杀女人割其皮来装扮自己,并沉迷其间,那么男主汉尼拔呢?
这两类他似乎都不属于,他的存在只是在启示我得出第三类,即在痛苦中得到救赎,从而超越痛苦。
也许第三类也分两种,一种是正面形象的,比如佛陀、《相约星期二》中的莫里老人,一种就是汉尼拔式的邪恶派。这个吃人恶魔甚至在吃人时,心跳都正常得如同吃牛排,杀人时竟用巴赫的《哥德堡变奏曲》优雅地为自己伴奏… …。
很显然,当我看完电影,经过一番思考,对开场有关痛苦的那个警示语,我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当我们遭遇厄运和痛苦之时,相信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经由史黛林式的修炼之路,期望能够从面对、接受、喜欢痛苦达到宠辱不惊、平和幸福的终极状态,且利人利己的至高境界,而并非汉尼拔式的邪恶优雅与泰然。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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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章和图片均为作者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图片为2015年4月12日手机拍摄于惠州黑排角海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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