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区实验中学工委会积极落实上级工作目标,高度重视“女职工合法权益我知晓活动”。
为使广大妇女教职工在生活和工作中能够正确行使自己权利,增强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进一步弘扬“自强、自律、自立、自尊”精神,3月20日下午,我校组织全体女教职工开展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
会上,学校工会李新华主席强调了从国家到地方对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视,介绍了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及学校集中学和分散学习的要求。
这次活动,照亮了女职工的半边天女工委李忠兰主任领学,并为大家仔细解读了《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在短短的30分钟的学习中,女教职工们了解了同自身利益有密切关系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妇女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学习过后,趁热打铁,学校组织女教职工认真答卷。
这次活动,照亮了女职工的半边天答卷结束后,李主席说:“社会与时俱进,我们的爱心行动也要与时俱进。”借此机会,正式宣布我校“妈妈爱心屋”的成立。爱心小屋,让我校女教师们感受到更多的温暖和便利。
通过此次活动,我校女教职工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全体女教职工积极参与并从中得到启迪和教育。同时,学校的爱心活动,也使大家能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最佳的工作状态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创造新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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