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要完成人事审批模块的开发”就是典型的不符合SMART 法则的目标。既没有说明工作究竟是什么,也没说清楚工作的量有多少、怎么测量、如何实现、何时完成。
常见的不符合SMART 法则的目标有:客户满意(怎样算满意)、快速响应(多长时间算快速)、稳定运行(稳定包含哪些指标)、有效控制(如何算有效)等。
SMART 法则包含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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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的(Specific):就是要用具体的语言清楚地说明要达成的标准。拥有明确的目标几乎是所有成功项目的共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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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测量的(Mesurable):项目目标应该是可测量的,而不是模糊的,应该有一组明确的数据作为测量项目是否达成目标的依据。对于目标的可测量性,应该从数量、质量、成本、时间、客户的满意度5个方面来进行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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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实现的(Attainable):相关人员应参与到项目目标的设置过程中,以确保拟定的项目目标能在组织及团队之间达成一致。目标既要使项目工作内容饱满,也要具有可实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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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Relevant):项目目标要与组织目标达成一致,更要考虑达成目标所需要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人力资源、硬件条件、技术条件、环境因素等。指定目标要兼顾成本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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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限的(Time-based):项目目标是有时间限制的,没有时间限制的目标没有办法考核,或考核容易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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