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的我们总是对一次次的遇见充满了太多的憧憬,一如对生命下一程的期盼.
可在成千上万次的遇见当中,我们大多是在错过后才猛然得知,那其实是一次遇见。
我喜欢叫她暮暮。
不仅是因为她名字里有一个暮字,更是因为我们第一次相见那天的暮色让我想起的那句诗“倾辉引暮色,孤景留思颜”。
诗是教历史的“小老头”在上课的时候见窗外暮色正浓有感而讲。
不知是因为高中时候达到顶端的记忆力,还是暮色照在老师那不知道是沾染了粉笔,还是岁月而显得有些许斑白的头发时给我的视觉震撼.
这句诗我记了很久,直到现在。
02
遇见暮暮那时我正上大二,那是我大学生活中最活跃的一段岁月。
不知道是因为我留了当时男生中并不常见的发型,还是因为我是某学生组织的部长。
在我们那个不大不小的学校里,我的识别度还是比较高的。
上任部长和其他副部长们因为其他社团的缘故没有留在我所在的社团,所以我就荣幸的成为了光杆部长.
也正是因为光杆部长的缘故,招新时和新生的接触很多,一些社团活动也必须亲自出面,很是受新生欢迎。
所以后来暮暮也说“当时就是看见一个扎着丸子头跑来跑去的背影,就开始关注了。”
可惜的是我对感情一向木讷。
因为当时社团的规矩,晚上开会之类的活动过后男生一定要送女生回到宿舍才能再回去.
我一直是跟着他们走到女生宿舍楼下.
在路上暮暮和其他女孩子不同,总是召集几个小伙伴在我身边问着学校里的闲花淡草,我也偶尔有上无下的讲上两句而后就又有了新的话题。
也因为阴天不带伞必下雨的“特殊体质”,雨季时每周例会开完,身边往往是暮暮三分邀功七分炫耀的拿出一把遮阳伞对我说“体现绅士风度,为女士打伞。”
更是因为社团里的小同志们吵吵闹闹的要组织团建而衍生出隔三差五的周末小影院,包场时暮暮所说的“男生要有当家的风度”而和我“强行”拼车。
无数的细节告诉当时的我可真是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当代社会主义好绅士青年。
03
破局往往是在散局后。
那是我的大三,我退了社团准备开始考各种证书,暮暮也竞选成为了部长,而我们成为了朋友。
偶然之间我们去校外的一个小餐厅吃饭,饭局过半我们聊起了身边的情感.
说着社团里的男男女女,也说着我们自己。
我嘲笑她文科女的感情无疾而终,她嘲笑我理科男的感情空空如也。
酒过三旬,她好像的确有些醉了,突然说“你知不知道遮阳伞不能淋雨?”
没等我回答,她又说“我的伞可算是为了你‘牺牲’的,可惜到最后还是混成了朋友啊。”
这天我知道了遮阳伞淋雨会破坏防晒涂层;知道了其实我尬聊的技术真的很差;知道了其实那时候部里约暮暮出去的男孩子真的很多,只不过都被她拒绝.
这天晚上我才发现,原来暮暮也算是个美女,而且笑起来非常漂亮。
这天无数的细节又告诉我你可真是个24k纯木理科凭实力单身死直男。
后来的故事似乎按了快进键。
我考研成功上了岸去外地读研,次年她也通过面试进入当地一家不错的企业。我们也逐渐不再联系。
04
日暮苍茫,撩起往事苍苍。
再次听别人提起暮暮已经是她结婚的前夕,可能是文科生特有的浪漫气息吧,她的请柬也显得与众不同.
夹页中新人的照片恩恩爱爱,她笑得灿烂,好像那年雨季校园小路上悄悄绽放的月季花,清新又靓丽。
05
我也经常疑惑“我喜欢过暮暮吗?”
答案无从知晓。只是每次我想起大二的那个雨季,那个活泼爱笑的小姑娘总是会跃然于心.
让我笃定,校园生活的雨季一定就是那样的。
我们的遇见只是值得怀念。
我也曾在某个时刻认为我是这场遇见中的主角,可现在我明白在成千上万次的遇见当中,大多数时候我们的遇见仅仅只是为了成为配角.
错过,然后期待下一次遇见。
我喜欢照耀山城的暮色,更是在这一次次的暮色中,我忆起了故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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