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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薪和年终奖的区别是

13 薪和年终奖的区别是

作者: 墨影凌云 | 来源:发表于2019-12-11 17:46 被阅读0次

    1、13 薪和年终奖的区别是什么?

    1、13 薪或者 14 薪等等,一般是公司统一的政策,固定多发 1 个月或者几个月的工资,同时,如果写进了 offer 中或者劳动合同中,是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必须得发!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年终奖并不是必须发的。当然,明文写在合同内的另算,有法律效力的,都是要执行的。

    如果合同中有约定13 薪,公司也发年终奖,那员工应得就是 13 薪+年终奖,

    如果公司没有年终奖,那员工应得13 薪。年终奖的考核评定,很多时候也是以员工的月薪为参考。公司直接约定,年底多发几个月的工资作为年终奖也是常见的年终奖发放方式。

    2、关于年终奖有哪些常见的误解?

    、年终奖一定是年终发放的

    真相:由公司定,就是这么任性!年终奖并不是每个公司都发,每个人都发的,年终奖本身是没有强制性的,是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给员工的激励措施,所以公司有权力约定是年初发、年中发还是年终发的!

    、年终奖是公司必须发放的

    真相:还是要看老板心情!年终奖究其本质是一种劳动报酬,但这个报酬不是法定的,发多少,发不发,怎么发,除非《劳动合同》里清清楚楚写明,否则,只能看老板心情了!

    、离职后不能拿到年终奖

    真相:合同说了算!只有当雇佣双方的劳动合同或企业的规章制度上明确有年终奖,并且明确了年终奖对应的年度,有些会针对季度或者年度有其他奖励,比如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一定的奖励,其性质与年终奖有所差异,不能简单地认为是年终奖,这要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3、年终奖发放的标准?

    大多数企业都是采用年终奖与绩效挂钩的方法。常见的有这几种:

    1. 直接挂钩。即绩效得分的百分比 X 本岗位奖金基数。

    2. 绩效排名挂钩。即同岗位绩效得分先排名,根据名次设不同的绩效系数。比如:

    前10%,系数是 2,

    前10-30%,系数是 1.5,

    前30-70%,系数是 1,

    后30-10%,系数 0.8,

    后10%,系数 0.5,再乘以奖金基数。

    3. 绩效排名与固定等级奖金。将同一层级的绩效奖金分几个等级,每一级定一个固定奖金额度,再与绩效排名进行对应挂钩。

    比如某部门奖金分三级:

    一级6000,

    二级5000,

    三级4000,

    绩效前

    20%的员工为第一级,

    30%为第二级,

    后50%为第三级。

    4. 绩效表彰奖励。即通过绩效考核、年终考评,确定具体部门的先进员工或先进团体等称号,不同称号对应不同奖金。未获得称号的与本岗位奖金基数挂钩。

    比如某公司A 部门小陈获得特殊贡献奖,奖金 5 万,小李优秀员工,奖金 2万,小宋、小刘先进员工,奖金 1 万,其他未获得表彰的员工,按岗位奖金基数X 年终绩效得分发绩效奖金。

    三、年终奖发放形式

    根据相关机构的调查分析结果来看,80%的人员希望年终奖励是现金,但是企业在实际操作的时候,也可以考虑采取多种形式,比如旅游、深造、礼品、公司股份等。在确定具体形式时,应当选择员工最需要的,而且企业能提供的, 确保投入产出比最大化。

    在发放除了现金之外的年终奖时,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员工的情感体验,例如礼品不求最贵,但求用心;旅行中的酒店、餐饮一定要尽量舒心;深造一定要含金量十足,并且员工确实需要。其实,非现金形式的年终奖做好了,激励效应远远超出你的预期,甚至有可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四、年终奖的发放时间

    大多数公司的年终奖安排在每年十二月底至一月初之间发放。也有企业更为人性化,知道员工过年需要钱,把年终奖提前到春节前发放。当然,也有的企业为了防止年后出现离职潮,把年终奖拖到3-4 月份才发放。

    作为HR,我们需要根据公司目前的情况、明年的人力资源规划、员工的当前状态等进行合理的时间安排了。

    4、津贴补助需要交个税吗?

    1. 交通差旅、误餐费用。差旅费主要指因公事出差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误餐费指的是因公事需要在外就餐而产生的费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 这 2 个费用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

    2. 各种房补、交补、餐补等。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也就是说,这些公司统一向所有员工按月发放的补助是算在薪金所得项目得收入里的,是需要与薪金、工资合并纳税的。

    5、离职补贴要交个税吗

    1. 因企业破产被迫离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2. 与用人单位正常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6、婚假国家规定多少天?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 20 周岁,男 22 周岁)结婚的,可享受 3 天婚假。

    7、再婚有没有婚假?

    结婚,包括初婚和再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00 年 7 月 11 日发布的《关于对再婚职工婚假问题的复函》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丧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关于晚婚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符合晚婚年龄(女 23 周岁,男

    25 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 15 天(含 3 天法定婚假)。”

    不过按照修正案草案规定,从2017 年 1 月 1 日起晚婚假、晚育假就取消了。

    8、病假、医疗期和停工留薪期,具体有哪些区别?

    (一)病假

    病假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

    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然而,关于病假工资的规定各地略有差异,因此企业管理者在制订病假管理制度时,应先查询当地规定,然后根据企业情况制订人性化的病假工资标准,对员工来说也是一项福利。

    (二)医疗期

    医疗期: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医疗期期限并非是一个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只能享受的一次性权利,它有一定的计算周期。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4 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六个月的,按12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九个月的,按15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十二个月的,按18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十八个月的,按24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二十四个月的,按30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举个例子: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2017 年 3 月 5 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 3 月 5 日至 9 月 5 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

    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

    劳部发(1995)236 号文规定: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 24 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1) 并非所有的癌症均能享有 24 个月医疗期,仅有当癌症转移的,才以24 个月为标准。若仅为良性肿瘤,医疗期期限因根据其总工作年限及本单位工作年限来确定。

    (2) 只有确诊的或者经过司法鉴定的精神病才必然享受 24 个月医疗期。若仅为疑似精神病,则医疗期期限按规定执行。

    医疗期满后员工无法胜任工作如何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 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三)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

    一般不会超过12 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通常来说如果员工治疗完毕,单位应当主动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则员工享受的停工留薪期期限以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报告的时间为止。但若单位延迟申请,至员工发生工伤后第13 个月才提出,则员工通常只能享受 12 个月停工留薪期,若要享受 13 个月需要另行申请。

    9、高温还有哪些福利?

    1. 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2.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

    3.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4.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 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5. 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当设有座椅, 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

    我国《职业病目录》将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职业病范畴,也就是说中暑也是一种职业病。享受工伤待遇必须先去认定。

    高温补贴需要缴纳个税!!!

    10、高温津贴的领取对象是?

    2012 年 6 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津贴制度。《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 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以下(不包括 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企业还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条件,建立高温季节津贴制度,并通过民主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的高温季节津贴发放标准。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高温津贴标准也因地而异,具体由各省根据实际确定。

    PS:上夜班人员也有高温费。

    根据规定,高温费的发放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室外、工作环境温度是多少,与白班和夜班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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