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小时候的梦想是当科学家。
因为科学家很酷,能解答好多为什么。
很多家长爱给孩子买一本书,叫做《十万个为什么》。
我们从小到大都被鼓励着去探索事情的缘由。
东方文化中,有“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说法:种下什么样的因,就会得到什么样的果。
西方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的因果法则是:每件事情的发生都有某个理由,每个结果都有特定的原因。
因果定律,成了我们认识世界的一种最重要的思考方式。在佛教,基督教,印度教中,都被认为是宇宙运行的基本规律。科学大咖牛顿也这样认为。
它看起来如此的正确,以至于我们得到一个果,首先就要去找它的因。
可是,因果法则这种思考方式是在任何情况下都有帮助的吗?
有没有其它的可能性呢?
一个学生考了高分,别人认为因为ta天分高,或者因为ta够努力。
一个孩子不听话,家长认为是因为孩子叛逆,或者因为自己的管教方式不当。
一个苹果落地,我们认为是因为引力作用。
通过“因为”这个词,我们在两件事情之间建立了关联:前面的一件事情发生了,就会导致后面的一件事情发生。
这种解释方式,成为了我们思维习惯的一部分。
遇到任何事情,我们都会想:为什么?这件事情和哪些事物之间有关系?我们把它找出来。
这种思维方式就是因果思维。
可是,因果思维是客观存在的东西吗?
不是的。
它是我们头脑构建的产物。
是主观性的。
主观,就意味着有很多我们一直以为的因果联系,甚至是约定俗成的那种,有可能是错误的。
比如,一个人在发火,是为什么呢?
《被讨厌的勇气》这本介绍阿德勒心理学的书中,关于这个问题,给了这样一个例子。
按照我们的因果思维,很容易建立起来这样一个联系:我发火,因为孩子做了错事。
建立起这样一个联系后,就可以把发火的责任放到孩子身上了:我明明不想发火,但孩子太气人了,我实在控制不住。
在这样的思考方式里,他发火的状态是被决定的,自己无法控制的。
但,
在这个时候,他忽然接到孩子老师打来的电话。他的状态立马变了,满脸堆笑,语气温柔。
他停止了愤怒。
仿佛做了半永久的微笑,全程和风细雨地与老师通话。
电话一挂。
接着发火。
这个情景你熟悉吗?
我们都很熟悉吧。
它意味着什么?
是不是就像我们的体内像装了一个情绪开关似的,你随时可以按下暂停键?
是不是意味着对于发火与否,我们可以收放自如?
阿德勒心理学就提出:我们的反应,是可以自由选择的东西。
可以自由,选择……
它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我们在生活,学习和工作中,我们所以为的因果联系,只是一种说法,一个托辞。
我们经常去解释一件事情发生的原因是什么。
但其实,那个原因并不一定会导致所谓的后果。
因为,这个过程中,还有很多其它的因素。
而最大的因素,最大的变量,就是:人。
确切地说,是人的自由意志,是人的自主性。
但你可能会说,难道所有的事情都能由我自由选择,自主决定吗?
苹果从树上落下来,难道也是我能决定的?连牛顿都说,那是因为万有引力。
即便在童话故事中,苹果有了自主性,它能决定自己下落的过程中快一点还是慢一点吗?
似乎也不能。
那你看,它就是处于被决定的状态啊。
那到底因果法则对不对?
怎么一会可以自由选择,一会又是被决定的呢?
好复杂哦。
看起来自由选择不是唯一的选项,好像只是其中的一个因素。
当你意识到复杂性的时候,你其实已经掌握了这个问题的答案。
一件事情的发生,并不一定导致另一件事情的发生。
一件事情的发生,是由很多复杂的因素共同决定的。
而我们,每天都在忽略这种复杂性,构建简单的因果关系。
一个人发火,原因是孩子不听话。
但当老师打电话过来,ta却能忍住愤怒。
孩子不听话可能是导致ta发火的原因,但ta发火也有ta不想忍住自己的愤怒的因素。
但,我们常常只关注其中的一部分。
所以,我们把一件事情发生的原因,说成是另一件事,只是我们主观建立的联系。
每个人的想法不同,角度不一样,同一件事情构建的联系也不一样,于是就创造出了不同的因果联系。
不同的因果联系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用呢?
假如我手里拿了一个苹果,掉地上了。
我们会怎么解释这件事情呢?
——苹果掉地上,怪万有引力,不怪你。
很少人会这么解释吧?
——你看看你,连苹果都拿不稳!下次拿稳点!
在这个解释中,因为你没有拿稳苹果,所以它掉地上了。苹果落地是谁的事?是你的事。
——不是的,我刚拿着苹果,突然从旁边跳出来一个人,把我吓了一大跳,我不由自主地松了手。
在这个解释里,因为那个人的出现,所以苹果掉地上了。苹果落地是谁的事?不是我的事,是那个人的事。
还有没有其它的解释呢?
——这个苹果实在是太丝滑了,我根本拿不住!
在这个解释中,苹果落地怪它自己。
你可能会觉得,这不是强词夺理吗?
但你发现没有,这些解释,对应不同的责任人。
建立不同的因果联系,是为了找不同的责任人。
这是另外一种思维方式:责任划分。
它是生活中,我们做因果推断的一个内部动因。
一件事情发生了,可能跟好几个人都有关系。
到底谁应该承担责任,谁享受好处?
我们需要做一个区分。
区分的目的,是把责任落到某个人身上。
假如你买了个电子产品,用了一段时间坏了。
到底谁应该负责掏钱维修?损失谁来承担?
这个问题,要比找一个原因更重要。
某种程度上,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才引入了因果联系。
如果我是卖家,我不想承担这个责任,我就要找出证据,证明是因为你操作不当而导致它坏的。
生活中有很多类似的事情。
一件事情发生了,我们问为什么,去探究它背后的原因。
而找原因的本质,是为了找一个人负责。
一个人在婚姻中出轨了,有人会说是因为ta的道德有问题。我们找到了原因:ta应该为这个事情负责,跟别人没有关系。
或者有人说是因为ta的原生家庭。
这是这几年特别流行的一个说法,仿佛所有的事情,都可以归因于原生家庭。
这种说法对吗?好像也说的通。
在这种解释下,ta的父母,以及ta童年所经历的一切,都是导致ta现在这件事情发生的原因。
或者有人说是因为ta没有找到合适的伴侣。
这个成立吗?似乎也有可能。
这种情况下,ta的伴侣不合适成了这件事情发生的原因。
可以找到不同的原因。
可是,找原因不是最重要的。
找原因,本质上就是为了找一个负责人。
找原因,是为了找解决方案。
你说一个人出轨是因为道德问题,那我们是不是只加强对ta的道德教育就可以了?
可是你转念一想:不对呀,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
如果两个人在一起不幸福。那么只给其中一个人加强道德教育有什么用呢?
所以这件事的负责人,也许不只是其中一个人,也要把另外一个人考虑进来。
在建立因果联系的时候,就不仅仅只考虑其中一个人的道德问题,还要考虑两个人的相处等事情。
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跳出因果思维。
站在不同人的角度去考虑,怎么样让不同的人来解决问题。
我们经常会因为固守因果思维而使自己陷入被动和一筹莫展的状态。
孩子不按时完成作业,家长会觉得是因为自己没有时间,监督太少所致。
可是大学生不按时完成作业,ta们会觉得是因为自己的拖延症,而不是因为导师的监督不够。
一个人要去说服客户,可ta总是很紧张,担心自己口才不好,不会沟通,把事情搞砸了。
可是,
有没有想过:
孩子完不成作业,有可能是孩子自己的原因?
大学生写不完论文,有可能是导师的原因?
工作的人一遇到那个客户就紧张,会不会有客户的原因?比如客户不信任ta,比如客户比较谨慎,不愿意冒险?
这些不是为了指责谁,而是通过建立新的因果联系,利用这些不同的视角,找到解决问题的新思路。
视角不同,解决的办法就不一样。
这样的思考方式,在对一些用常规的因果联系解决不了的事情上,很有用。
特别是那些原因在过去的事情。比如我现在过得不好,是因为我的原生家庭,小时候没有得到足够多的爱,过去发生的事情无法改变,因此我能怎么办,我注定过不好。
特别是那些原因在别人身上的事情。比如我现在过的不好,是因为找了一个不好的伴侣。ta不改变,我就好不了。
如果我们能从不同的角度,拓展原来的因果联系。
我们就能看到不同的解决途径。
而这种思维方式的转变,能将更多的人包含进来,
使得问题的解决,有更丰富的可能性。
因此,当我们遇到一个棘手的问题时,不妨坐下来想一想:这件事情中,如果责任人是自己,责任人是别人,责任人是不可抗力,那么各自对应的解决方案是什么呢?
因果之间,常常并不具备着唯一的对应关系。
了解到这一点,在面对问题的时候,我们的办法一定会比原来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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