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爽的事情是什么?不是吃饭,也不是做爱,是代表大多数去义愤填膺。
不知道是否有生物学家做过研究,我谨慎地猜测,生气的时候人体分泌的多巴胺,肯定不少于世俗所认定的饮酒、女色等纵欲行为。所谓「酒色财气」并列在一起,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
如果给生气这种行为前面再加上一个「义」字,那就更不得了了。所以,「义愤」应该是世界上最爽的事情,没有之一。
「生闷气」和「喝闷酒」一样,都是一个人「自 HIGH」的行为,远远称不上爽。如同要有一帮人一起喝酒,才够痛快,也一定要把生气这种个人的情绪宣泄,戴上代表大多数的帽子,才够爽。
在以前,受限于信息技术,让人能够集体义愤的机会并不多,但每一次都是一场盛大的狂欢。比如杀个「卖国贼」袁崇焕,比如当众剐个娼妓淫妇。
如今,网络发达了,打字也轻松了,这种狂欢也多了起来。因为你不需要动用行政甚至国家的力量,就能够在网络上纠集起一帮志同道合的人士,一起宣泄自己的愤怒,正所谓「独愤愤,不如众愤愤,大家 HIGH,才是真的 HIGH!」
更何况,我们这个时代还有叫做「媒体」的东东,他们制造「义愤」的效率可比古代的三姑六婆高多了。
于是——
「有人在香港街头带孩子随地大小便!」「杀!杀!杀!」「好爽!好爽!」
「香港人说大陆人是蝗虫!」「杀!杀!杀!」「好爽!好爽!」
「医生任由产妇裸死手术台!」「杀!杀!杀!」「好爽!好爽!」
「恶婆婆为二胎不签字害死媳妇!」「杀!杀!杀!」「好爽!好爽!」
「女子在公众场合哺乳,好不雅观!」「杀!杀!杀!」「好爽!好爽!」
「青年公交车不让座,假装睡觉!」「杀!杀!杀!」「好爽!好爽!」
⋯⋯
如果酒精因为会让人丧失理智,而被佛家列为「五戒」之一,那这种集体癔症似的「义愤」应该也列入「五戒」之中。因为他们的症状是如此之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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