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
如果你看过这篇文集里的上一篇文章,那你一定知道我有一个朋友叫小Z。小Z爱听摇滚,金属的、死亡的、地下的、还有我记不住的。他有一次问我,“像你这么不安分的人,怎么就不爱听摇滚呢?”我虽然不爱听,但我唱过。高一军训的时候,最后一天年级大联欢,老师临时抓壮丁,逮住了包括我在内的五名班级不安定分子,要求必须出个节目,给我们五班露露脸。
当天下午训练,我们五个打着彩排的名义在操场上招摇过市,看着几千个汗流浃背的学生,在大太阳底下痛苦地呲牙咧嘴。我们大概花了半个钟头找到一片阴凉地儿,结果几名教官在那偷闲吃西瓜,撞见我们,还以为是落跑的学生,不由分说就是一顿骂,然后让我们顺墙根站了一排,我们一边看着教官们在树荫下或坐或卧,手捧西瓜,嘴角流汁,一边暗暗咀嚼自己的唾沫。
晚上回去的时候,老师说赶紧把节目报上来吧,节目组那边要准备音乐什么的。他们四个人噤若寒蝉,做顾左右而言他状,我这个人吧,从小没羞没臊,不,是临危不乱。我说这么着,我们刚好五个人,就唱一首五星合唱团的We will rock you吧(别问我为什么会这首歌)。老师大喜,说那你们准备准备,7点半的时候到大礼堂提前集合。
他们几个人愁眉不展,说:“你他妈的净瞎扯,咱们几个里面谁会英文啊!”“我呀!”我一边从迷彩服里掏出一根火腿肠,一边镇定地说:毕竟我是咱们五个人里面文化水平最高的。”我把火腿肠叼在嘴里,忽然又从裤兜里变出一个MP3来,抓在半空中冲他们摇了一摇。
“卧槽,你这玩意哪来的?”
“我不听歌活不了。”我认真地说。
“傻逼,我说火腿肠哪来的?”
经过五个人紧张高效的讨论,我们发现,除了我,剩下四个人都会街舞,于是剩下来的事儿就简单多了,我一个人唱,他们四个爱干嘛干嘛。
到了登场的时候,说实话,我还是比较紧张的,毕竟这是我第一次在三千人的会场献唱——人生就是这么有趣,谁又能想到,这竟是我此生最后一次出演。临上场的时候,我们终于感觉到了压力,每个人脸上都露出紧张的神色。我作为第一个出场,站在所有人最前面。我就听主持人说了一句:“下面有请高一五班的……”突然有人在背后使劲戳我,我不耐烦地甩开那只烦人的手。并努力保持自己面部高冷又略带微笑的表情。
“草,傻逼,你他妈没拿麦克风!”
我恍然大悟,微笑的嘴角豁然裂开,变成了一个O字。我猛然抬头,那哥们使劲把一黑棍子揣我怀里,会场两边巨大的音响传出“嗡嗡”的回音,令人头晕目眩,这时候,我突然看见站在最后面的那哥们,正使劲往裤兜里塞方便面包装袋。
我当时就哈哈大笑:“你们快看那傻逼,把康师傅的塑料袋往裤子里装,你是不是怕一会在舞台上吐了,啊哈哈哈哈……”
那哥们恼羞成怒,“你懂个屁!这舞台有地毯,阻力太大了,我肘转的时候转不起来,套上塑料袋降低摩擦力!”
这时候,我突然意识到We will rock you的前奏已然响起,会场上的观众因为不知情的原因笑声大作,我脑子一热,“不管了,就这么地吧!”大吼着冲了出去。
我究竟是如何完成当晚的演唱的,我已经记不清了,我只记得,由于太紧张,我竟然忘记了正确的拿麦方式,我当时是以“将麦克风压在无名指跟中指上,用食指和小指压着麦,空闲的大拇指对着嘴巴”的方式完成了我的首演……
表演结束后,同学们对我的评价是,“你手持麦克风的姿势简直太帅了”。
▎现实
当我在海边回忆起这段往事的时候,我已经23岁了——这是我退学的第五个年头。
我08年退学,09年开始旅行,自那以后,一发不可收拾,到今天为止,大陆除了西藏、广西,应该已经没有我没去过的省份了。其实第一次旅行对我来印象很糟,02年我12岁,随父母自驾去青海,到兰州的时候,我晕车吐的一塌糊涂,晚上睡觉前,我哭着跟爸爸说我一定要回家,我父亲一边安慰我上床,一边温言软语的答应,第二天一上车,父亲说今晚就到家了,于是我一路上欢呼雀跃,再也没有了任何呕吐的症状——结果晚上到了西宁。爸妈拉着我吃了一顿爆炒羊羔肉,其实,那美味我至今难忘,但我自幼倔强之极,吃饭的时候,为了表达我的不满,我坚决不主动夹菜,而母亲在夹了一块羊肉给我之后,剩下的肉也迅速被别人瓜分,我一边保持着自己幼小的矜持,一边在心里催促母亲:“快,快点给我再夹一块羊肉啊。”结果那只吃过一口的美味,至今仍成了人生遗憾。
4/14
13年8月,我受朋友邀请去大连游玩,在离开大连的两天前,我联系到一个住在青岛的朋友,一方面想将青岛作为本次旅程的终点,另一方面,我想坐一次船。暂且把青岛的朋友叫做狐狸吧。总之,狐狸非常热情的表示了欢迎,并且指点我,需要先坐船到烟台,然后从烟台坐大巴到青岛才行。
第二天,我退掉了回西安的车票,并决定提前离开大连。吃过午饭,我就开始朝港口慢慢移动——我通常选择走路抵达任何一个我想去的地方,极少使用交通工具。到大连的第一天,我住在朋友提前找好的一间小旅馆内,睡到半夜,空调坏了。我不忍心麻烦年迈的房东,又无法忍受闷热,于是悄悄把钥匙放在房东的窗台上,静静离去。我插上耳机,打开GPS,找到最近的去向海的方向,从夜里一点走到早晨六点,当天刚刚亮起的时候,我看到朝阳落满天空,但却在地平线停住了,被一片弧形的蓝色海水稳稳接在怀里,我浑身汗透,背包像卷曲的巨蟒缠在身上,我穿越城市,甚至翻过了一条铁轨,手里拎着被晒透的半瓶水,脖子上挂着毛巾,而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海洋。
抵达青岛的第一天,我花了两倍于船票的价格住在海边,可笑的是,那房子我只呆了不到三个小时。
我几乎整夜都坐在礁石上,夜黑的什么也看不清,只有薄薄的月光落入海面,被汹涌的浪潮撕碎,就像千百万颗破碎的玻璃,折射着我支离破碎的生活。我的人生有过许多这样的夜晚:彷徨而无助,对未来既充满幻想又满身恐惧,觉得自己走到哪里都趾高气昂,但遇到衣着光鲜的人,又立刻变得自惭形秽。
11/13
第二天,当我见到狐狸的时候,毫无意外地迟到了,当我凌晨离开海边的时候,我在围脖上悠然写道:“居然看了一晚上甄嬛传,我一定没救了。”狐狸怪笑着看着双眼布满血丝的我,说:“你出来旅游就为了看电视?”我耸一耸肩,笑容灿烂的像一个孩子。
08年十月,我带着打工以及投稿赚的钱,第一次独自旅行。那时候我不信任ATM机,就把所有钱揣在兜里,一个人坐在火车上,东张西望,看路过的每一个人都像小偷,结果看的周围人起了鸡皮疙瘩,感觉我自己才最像一个小偷。晚上睡觉的时候,彻夜难眠,一方面是担心钱被偷了。另一方面,车轮滚在铁轨上的“咣当”声,是我19年来听过最美妙的声音,我就那样一手紧紧抓着钱,一手撑着深不可测的夜。
4/14
人活一辈子,有些弯路,是一定要走的,不走,永远不知道什么是对的。人不是不可以犯错,是必须犯错。因为只有先错,才能知道什么是对。没犯过错的人,一定是个废物,因为他根本就什么都没有尝试过。千万别怕,哪怕你觉得生活如此多灾多难,如果不想轻如鸿毛般死去,那就只有重若千钧的活着。
10/10
坚持梦想的人,大抵在外人看来都是疯疯癫癫的,只不过一部分真的完成梦想,变成了人生导师;而另外一些,就真的成为了疯子。我们每天被完成梦想的人忽悠的神魂颠倒,到头来各中滋味,如人饮水。这世上,永远不存在“不是不可以追求梦想,但现阶段,先把钱赚了,有钱再去追逐梦想”这类话。这其实是在教你放弃。有了钱,又有几人能不污浊,又有几人不失初心。反过来,若真的决定追逐梦想,不论身处何种地位,都势必要抛弃一切所得,义无反顾。
因为所谓梦想,其实只是一句话而已:不与世俗同流合污。
所以没有大毅力、大勇气,梦想是永远不可得的,而我幼年家里巨变,根本没得选择就已经一无所有。但正因为一无所有,才能看淡,才能不畏惧,我想,这就是有关梦想的一切秘密了吧。
4/14
我幼时在家吃饭,总是握在筷子的最尾端,母亲常说,这样拿筷子的小孩,将来都会离父母很远。没想到,如今一语成谶。我独自一人走了无数多的地方,看了无数多的风景,原来不管当初还是现在,我始终都是一个人。
啊啊,突然发现如果认认真真的写,这篇文章还蛮适合用来向文艺女青年表白用的嘛。
——记于室友出去旅游,闲着无聊,于是无病呻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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