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得诺奖,莫言火了,莫言的书也火了,连莫言老屋里长的胡萝卜也沾了光。我难免也要跟跟风,之前读过莫言的《红高粱》、《我的高密》,真实又有人情味,真不愧是把中国乡村百象与文学的完美结合,近日又读了莫言所著《十三步》,说实话,刚开始并不能理解其中的语言和情节,那种黑暗的近乎粗俗的画面让人感到心塞,那些在常人看来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却在那个小小的天地确确实实地发生了,读完后回想起来,现实不见得要好些。
故事围绕死人整容师李玉蝉、李玉蝉的丈夫物理老师张赤球,以及他们的邻居物理老师方富贵和方在兔肉罐头厂上班的中俄混血的妻子屠小英展开。故事的大意是方富贵倒在讲台上,人们以为他已经死掉但是事实并非如此,人们已经着手把方富贵营造成一位无私伟大的人民教师,方在死与不死之间苦苦挣扎,最后李玉蝉给出一个“好主意”——通过整容把方富贵变成张赤球,张赤球外出做生意,挣来的钱两家平分。(如此荒诞的想法方与张居然接受了,实在让人诧异),之后的日子里,方富贵假扮张赤球上课,忍受着无法与妻子相认的痛苦,张赤球呢,受不了妻子和别人朝夕相处,生意也一事无成。屠小英则受不了现实的煎熬,投河自尽,妻子死了,方富贵也就没有了活下去的欲望,可悲的是,他连死亡也无法使用自己的身份,张赤球则在经历一系列痛苦的经历后,回到自己最初所在的教室,结束生命了。
全书充斥着现实的黑暗面,读来让人压抑,可是它对现实的披露又是如此一针见血,让人欲罢不能,一切源于方的假死,人们宁愿方真的死掉,这样,学校脸上有光,市里脸上有光,方的家人也会得到一比不错的补偿,在人们的心目中,方早就变成了一种争取荣誉的工具,以至于在看到方还有一丝生命迹象的时候,人们理所当然的认为这只是回光返照的一瞬,甚至劝方自己放弃生命,这种愚昧与狠毒,在我们看来是难以想象的。再说说李玉蝉,她出此下策,把自己丈夫的脸给了另外的人,并且与这个人朝夕相处,在她的心中,她是根本不爱张的,她甚至享受这种病态的生活状态,以至于见到屠时也是一副胜利者的姿态,李的人物形象无法说鲜明不鲜明,她自私、狭隘、变态,与不爱的人也可以享受性的快感,爱着那个与自己母亲同样有染的王副市长,这样的女人不免让人感到恶心,可是,我们也无法找出最恶毒的词语来形容她,也许这就是这个人物刻画上的高明之处吧。
值得一提的还有那个动物管理员,他对动物的情感全然到了病态的地步,以致和李达成肮脏的协议,用人的器官脂肪等来喂养老虎,在老虎意外死亡后,居然也自杀在了铁笼上,还说要把自己的尸体给两只小老虎吃。至于老虎的死亡,种种暗示表明,杀死老虎的极有可能就是李玉蝉,这位管理员把动物看做自己的生命,自己也变成了动物化的人了。
文章的叙述方式也很有意思,“我们”用粉笔喂养笼子里的“他”,“他”以见证者的身份将一切娓娓道来,这个吃粉笔的人是谁呢?物理老师与粉笔为伴,他们是不是也是吃粉笔的人呢?我们被束缚在躯壳下,过着周而复始日复一日重复的生活,我们何尝不是笼子里吃粉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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