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十四五岁的时候喜欢上一个人,现在想来那时候是真的很青涩,就在一个小小的镇上,一条路的尽头就是学校,在不同的班级,我在楼上,她在我楼下.
那时候还没有全网火的套路和藏头诗,也没有经验去如何喜欢一个人. 我喜欢她,就是每天都想见到她,就是走路和她手指勾手指都能开心很久那种. 所以我喜欢她,就得自己告诉她,藏头诗也得自己想.
我想确实是太小了,这份幼稚的感情没多久便彻底破灭. 但颇令人难过的是,我已经十八九岁了,却还是很喜欢很喜欢那个人.
那时候多天真啊,我喜欢这个人就想要把我觉得好的东西都给她. 为了感动她又不落俗套,每天坚持用一张一块钱来写情书送给她,天气冷起来她说一句手快冻裂了就不动声色地去挑了护手霜唇膏想给她惊喜. 那时候才多少钱啊,好的东西都送不起吧,大概大多数都是写的情书吧. 那么多年过去,也记不清当时到底用那些细腻而真诚的心思写了些什么,直到今天忽然一觉醒来就看到这个人问我那些东西还要不要,需不需要还给我. 我知道你大概是不想留了,想要撇清关系认认真真喜欢你的现任吧,可是烧掉我又舍不得,还有那些写了字的一块钱,的确是很难处理啊.
我想很久之前我们之间那些旖旎美好的两情相悦便已经不复存在了,只是我喜欢你,所以便给你镀上金身,你笑一下我都觉得你是在跟我表白,你一跟我说话我就觉得你对我余情未了,明明神智都清醒地知道这都是我一厢情愿,偏偏还要有一点点沉醉来为你说谎.
我想日子那么长,以后我也会不那么喜欢你,或者说也深情地喜欢上另一个人,只是我想我也知晓,以后的日子,我再也不会像十六岁那年喜欢你一样,因为你一句饿就在傍晚时分坐40分钟的车来到你的镇上结果就为了给你喊一碗面,到最后也不过是在车站匆匆看你一眼再踏上回家的车.
我也不会再在谁开学的时候,悄悄去到那个陌生的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一路问行人就为了到你的学校出现在你面前给你一个惊喜,结果不过是坐了几分钟你便有事要和你的朋友出去,叮嘱我叫我回去.
我明明也不大啊,只是当年的那些什么都不懂只想对你好的天真都慢慢长大了,现在我也会对别人好啊,只是说再也不会随便把一个人当朋友,也再也不会用那些愚蠢却深情满满的方式去对一个人了.
我知道的,你是我一去不返的青春里好喜欢好喜欢的人,所以以后的日子里,我即使情深意切地喜欢上了其他人,你大概也会一直占有一席之地.
[你好,这里莫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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