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语文教学专家都有个共识,说语感是读出来的,通过大声朗读背诵得来的。
我突然想起来我小时候的语文课。
是的。我当年是个极其热爱朗读的小朋友。追忆到小学开学之初,坐教室里可以和小朋友一起大声整齐地读字母,背音序表,听到自己的小嗓音冲出喉舌从口齿间伶俐地切放出来又汇进集体,如淙淙水声里的一朵小浪花呼应着伙伴又独自快乐。
小学一二年级很漫长,像小毛毛虫刚出壳,身躯幼弱,世界万物巍峨地四处耸立,只能好奇而怯生生爬一下,望半天。可是心里的花朵花瓣柔软地膨大张开,已经在幻梦蝴蝶的影子了。二年级学期末的时候我早早写完作业不出去玩,而是写长长的句子排在作业写得慢的同学后面给老师看,一边渴望地问老师:“三年级我们就能写作文了吗?”
是的,三年级,就一切不同了,可以写整段的文字,也可以有长长的课文朗读了。
什么类型的课文我都喜欢放声朗读,如果是情节生动还有对话的,那真叫过瘾。热衷于内心戏的小孩终于有理直气壮的演出机会了。所有出场人物都尽力表现,隐而未露的也要从旁白里把他抓出来。怎么就会用不同语气读人物,我回想一是儿童对身边环境里的人的鲜明个性捕捉比较敏锐,二是从戏曲和电影里学来的。可见人有表演的天性,后来被谁搞得个个木纳僵硬,就不追究了。
课堂的朗读时间我分秒不拉,自由读时拿手指堵住耳朵,沉醉在自己声音构建的世界里。后来发现其实这就是卡啦OK里的话筒混响效果。
因为太积极,课堂指名读书时老师都不好意思不提问我。每次分角色朗读我争夺的第一目标当然是主角,次者是台词有趣的二号人物,再退让的话,旁白也行,旁白不仅通常篇幅很多,还隐隐有不动声色在暗处操控的得意。
语文课我就做两件事,朗读,回答问题。因为朗读太专注,内容了然在心,根本不听课,答题却精彩。
所以语文课上起来享受极了。但我却养成了不爱听讲的毛病,在别的科目课堂上障碍重重,留下了长久后患。我成年后也很少听有声读物,听不进去,连问个路都很难准确接受信息,要过目才容易明白含义,活得很笨。
课文是一定要朗读的。课本发下来一会就翻阅完毕,哪课有意思哪一课不准备学了都有了数,有的课文甚至推算出时间早早留心等着。这是一种共享和共鸣的乐趣,
但课本是我最不爱惜的书籍。学完就扔,甘蔗渣一般毫无价值可言,再不想看见。课外书却翻得皮开肉绽都藏着。
课外书在心里朗读,从不出声。有的囫囵吞枣,有的密密咀嚼。反正什么都下肚,胃口好。这是无边无际的乐趣。
就我体会,语文的课文还称不上一直被赋予的“例子”身份。很少有课文激发我的模仿兴趣。因为我从小就知道,语文课文的语言太乏味可陈,尤其是小学阶段。语文课本只是参与学校生活的工具,和我自身的成长没什么关系。
遗憾的是几十年了,教材改变不大。
把我带进语言世界并沉浸一生的,是以从两岁左右倒着拿的彩图《拇指姑娘》开始的各色书籍,是我上学时让父母头疼的屡禁不止的闲书。这是土壤,让我长成自己。
大声地朗读一定要有。任何语言都富有音律美,朗读能变现出文字后更深远的气息,西方小说里上流或者伪上流社会青年泡妞大都有当众朗读诗歌散文剧本的必杀技。更不用提把韵律做到极致的汉文。诗词歌赋文章在手,即使不出声,心里一样金石铿锵银瓶迸裂,一声叹壮怀激烈,一句愁西风凄凉。文字已化声,荡气回肠。这是不朗读的朗读。
阅读量更要有。默读是做过法的神行太保戴宗,清清爽爽日行八百里,每寸景致都没错过。有阅读量,才更解朗读的味道。
还用再去特意背着厚礼去巴结那个叫语感的人物吗?
他得跟着你走了。
那么课本呢?我想和它和解,尽其所能的话,它应该是引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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