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网络经济发展时间较为短暂,相关方面的立法不足,导致网络经济犯罪的监管和治理还存在较多问题和缺陷,也导致网络经济犯罪造成的社会影响非常恶劣。此外,网络经济犯罪的证据难以收集、犯罪分子身份隐秘,致使许多企业和个人蒙受巨大损失,危害国家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网络经济犯罪的类型
第一,是侵犯知识产权的经济犯罪。
随着我国互联网网民的持续增加,网络利用率也越来越高。许多网民希望从网络上获取免费资源,包括文化作品、音乐、电影和软件等,而这种行为其实严重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是窃取他人财产的经济犯罪。
许多不法分子通过木马病毒破坏银行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直接盗取他人信息卡信息资料或者身份信息资料,以此来窃取他人财产,带来了极大地社会危害。
第三,是制作、贩卖和传播淫秽物品犯罪。
我国政府一向对贩卖和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每年都罚没、销毁大量淫秽音像等物品。但是,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匿名性,网络制作、贩卖和传播淫秽物品的现象仍比较普遍,许多违法犯罪分子以此牟取暴利。
第四,是侵犯商业机密的经济犯罪。
侵犯商业机密的经济犯罪,即个人、组织或者单位,通过入侵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方式窃取商业机密,通过披露非法获取的商业机密获利,给权利人造成生产经营上的损失。或者个人、组织以及单位通过窃取商业机密以威胁企业,进而牟取经济利益。
第五,是网络非法经营的经济犯罪。
利用网络进行非法经营的方法比较多样,例如国际电信业务、网络赌球、网络传销、网络彩票和网络赌博等。借助计算机网络,通过远程操控的方式完成非法经营。这种非法经营活动流动性大、操作方法、风险也相对较小,但影响和危害非常大。
第六,是网络金融经济犯罪。
网络金融经济犯罪,就是依托互联网平台非法出售伪造或者编造的货币,或者利用网络泄露公司交易内部信息,以及非法吸收存款、洗钱等。另外,随着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个人或者企业通过网络实施经济诈骗,包括贷款诈骗、信用卡诈骗、保险诈骗等,也给网络用户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网络经济犯罪的特征
(一)作案远程化
网络经济犯罪主要具有作案远程化的特点,这也增加了打击网络经济犯罪的难度。时至今日,互联网已经打破了空间和地域的限制,加快了地区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但犯罪分子也依靠这一特点实施各种犯罪活动,异地犯罪和跨区域犯罪的现象非常普遍。现实生活中的各类犯罪,犯罪分子往往需要与目标见面,或者在特定的地点实施犯罪。但网络犯罪中,犯罪分子与侵害对象并没有任何的近距离接触。例如网络非法经营的经济犯罪,一些犯罪分子甚至远在其他国家,通过网络平台就可以直接骗取对方的钱财。而一些侵犯商业机密的经济犯罪,黑客们只需要几台计算机,在其他地区就可以轻易的破坏企业信息安全系统,窃取到对方的机密信息。(二)身份虚拟化
网络是一个虚拟的空间,网络中的信息是虚拟的,网络中的许多用户的身份更是虚假的。虽然,近年来我国政府不断加强网络实名制制度的深化和落实,但是这依旧很难约束犯罪分子。犯罪分子可以通过身份虚拟和造假有效隐藏个人相关信息,包括了其身份证号码、真实姓名、生活住址、企业地址以及IP地址等,这给打击网络经济犯罪造成了很多障碍。(三)手段信息化
在网络经济犯罪中,网络犯罪分子的手段保持了高度的信息化,这使得网络犯罪的影响面很大,同时也极大地增加了网络经济犯罪的侦破成本。目前,网络经济犯罪分子的信息技术水平都非常高,并且反侦察能力非常强。许多犯罪分子通过QQ交流群、论坛或者交易平台开展非法交易和信息宣传,这些网站上的信息五花八门,来源也非常混乱,能够很好的隐藏犯罪的个人信息。有的犯罪分子和团伙是通过建设交易平台的方式开展非法经营,这些交易平台的宣传渠道非常隐秘,短时间内无法被发现和处理,导致很多用户蒙受损失。也有的犯罪分子通过设立虚假金融机构和交易平台的方式,利用“网上钓鱼”的手段去窃取用户信息,更是让网络用户防不胜防。
(四)资金电子化
资金的电子化是网络经济发展的重要成就,这节省了大量的交易时间,减少了大量交易环节。但是,资金的电子化,也给网络经济犯罪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目前,网络经济犯罪中的资金交易都是通过电子支付实现的,犯罪分子通过诈骗、非法交易获得资金后,往往都是通过网银、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平台进行资金转移,之后再通过ATM机、POS机刷卡以及异地购买贵金属的方式套现,这也加剧了网络经济犯罪的治理难度。
三、网络经济犯罪治理策略
(一)规范网络犯罪电子证据标准
从当前来看,网络经济犯罪电子数据多样,既包括现金交易记录、资金转移数据以及计算机系统检测结果,又包括病毒代码、犯罪程序代码等。虽然,这些电子证据对于案件侦查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但是由于标准的不统一,证据收集比较混乱,很多重要信息容易疏漏和丢失。对此,必须要规范网络经济犯罪电子证据的相关标准,做好对电子证据的归类和规范。针对犯罪案件,必须要全面收集电子证据,并依照标准对数据进行检查、分析和评估,探寻和挖掘有价值的数据信息,为网络经济犯罪治理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二)完善网络经济犯罪立法
网络经济犯罪是一个新的犯罪类型,目前国内有关立法存在明显的欠缺和不足。网络经济犯罪没有得到明确的界定,其范围和标准都比较模糊。这就导致许多网络犯罪分子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公民的经济损失也得不到有效补偿。对此,必须要完善网络经济犯罪立法工作,从《刑法》等角度进一步丰富网络经济犯罪的界定标准,同时对网络经济犯罪的类型进行描述。其次,必须要完善对网络经济犯罪专门法律法规的制定。欧美等发达国家互联网经济发展较早,因此相关立法也较为全面。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可充分借鉴欧美立法,及时填补网络经济犯罪的法律空白。
(三)加强法制教育,提升法律意识
政府机关除了强化立法之外,还应加强法制教育、提升全民法律意识。截至2016年,我国互联网网民总数达到了7.31亿,巨大的网民数量,标志着我国互联网发展和普及工作取得了非常瞩目的成绩。但是,我国网民的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工信部门、公安部门等部门应针对网络经济犯罪开展深入的法制教育工作,提升全民法律意识。除了采用传统的发放单页、宣传栏告示等方法之外,还应该加强与电视、广播等媒体合作,设立网络经济犯罪知识讲座。此外,监管部门还应该开通微信、微博和等媒体平台的公众号,及时解答网民有关网络经济犯罪的问题,同时及时接收网民的监督和举报,加强对网络经济环境的治理。
(四)加强安全技术监控
网络经济犯罪性质严重,会给企业和个人都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针对网络经济犯罪,加强安全监控势在必行。一方面,要加强对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加强对网络经济信息数据的汇总和梳理,借助大数据发现网络经济交易风险,并作出及时、快速反应,挽回企业和个人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应加强与银行、支付平台之间的合作,加强对可疑账户的监督预警,确保对犯罪线索的及时收集和汇总,为案件的侦破提供可靠的证据保障。四、结语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络经济犯罪也在不断变化,这就要求相关部门不断优化立法,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提升法律法规的功能。同时,为切实加强对网络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政府部门一方面要加大监管和治理力度;另一方面要提升全民法律意识和网络风险意识,及时揭发和举报网络经济犯罪行为,维护良好的网络经济发展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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