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中午,有学生来说兴毅把讲桌上的玻璃打碎了。
我不用看就知道是讲桌中间那块莫名其妙的玻璃。这个讲桌的前身是多媒体柜,后来有更先进的设备了,被淘汰掉当作讲桌用。可桌子中间部分因为电脑被取出来而成了窗口,于是用玻璃镶嵌着,玻璃是可以取出来的。原先放键盘的抽届仍在,数学老师喜欢把三角板之类的教具放里面。因为抽届里面没有挡板,一不小心东西就掉里面去了。取出来的办法有两个,一是抬动桌子,可这桌子很重不容易移动,且抬动时容易压坏掉下去的东西。另一个办法是把玻璃取了,从窗口拿出来。平时东西掉进去了我们都用的这个办法。半年前我取东西的时候,玻璃掉了下去,还好,没有破。这次,肯定是掉下去打碎了,所以,孩子们一说我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走去一看,果然如此。必须赶紧清理出去,免得产生次生灾害。我让孩子们都回座位,不要靠近讲桌,自己回办公室找了一个纸箱子。我费力地从空洞里取出像利剑一样的两大块三角形玻璃,再取小块的,直到用手拈不出来为止。然后叫几个大孩子把桌子挪动,把碎屑扫起来,倒进纸箱,我再把箱子搬到垃圾房去。
处理完毕,我把兴毅叫上来问原因。原来是他想去捡里面的圆规,一不小心玻璃掉下去碎了。这孩子站在我旁边垂着头,一副害怕的样子。因为有些孩子在说这块玻璃要一两百块钱呢!
听完他的讲述,我对他说:没事,别害怕,以后做事情小心点。孩子这才轻松一点。
我让大家写作业,别管这件事了,我自会处理的。

我想:这个孩子是出于公益心打坏了玻璃,怎么能让他赔呢?即使在做公益过程中因主观不当造成的巨大损失也要酌情考虑,而不应负全责。更何况这么一块玻璃呢!如果学校要求赔,也应该大家一起承担,因为他这种行为是全班学生都应该去做的。如果做好事却受到惩罚,以后谁还敢做好人?
法律和制度并非完美的,不合理的地方就应该修改。1957年,一位名叫多萝西的黑人女孩改写了美国黑人与白人不同校的历史。正因为那次宪法的修改,奥巴马才有机会就读顶级大学,最后才能当上总统。1935年,一个美国老太太为了给孙子偷面包,促进了美国政府在社会保障体系等问题上的完善!
法律是记录人的思想的文字,它本身并没有实际意义,它只是一个框架,判断事情对错必须要人来决定。如果司法机关只机械地照搬法律条文来判决,那么法律就可以由机器人来执行,而不需要法官了。一次不当的判决造成的社会影响远远大于一起杀人案。这是面和点的关系。2012年的南京彭宇案的不合理审判,就是造成今天不敢助人的源头,也是造成今天道德无底线的重要助推器。
法律和制度是为了保障多数人的利益,是为了人们更好的生活,所以在遵循法律规章的情况下还要考虑实际情况。当法律与人性相悖时,法律应该有所让步。否则,我们岂不是还在奴隶社会?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当我们都不敢做好事的时候,在我们自己遇到困难时,你指望谁来帮你?
为众人抱薪者, 不可使他冻毙于风雪! 为自由开路者, 不可使他困顿于荆棘!
所以,我不敢让兴毅一个人承担这个责任!而且,我也会跟孩子们承担相同的责任。
第二天,我把关于打碎玻璃一事的处理意见告诉孩子们,大家都觉得好。
十一二岁的孩子,已经具备了基本的判断是非的能力,教育他们如何独立思考问题,如何敢于担当,如何坚守良知,是当下教育中最应保有的教育。
我不知道这样做是否完全合理,但我的良知告诉我应该这样做。
我也不知道这样做对孩子们的影响有多大,但哪怕能改变一点点也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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