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楼上看你站在桥上看风景
——《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读书笔记
《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说实话,最初选择这本书的原因就是希望看作者怎么将我们日常生活照司空见惯的事物用学术的方式呈现出来。最开始的直观感受是,作者为了将我们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的东西讲清楚,特意构建了一种语言体系,将原本简单的事情变得复杂,且话语拗口(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的问题),很难受,但是在概念之后会有生动的事例分析,问题又逐渐变得清晰起来,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
作者戈夫曼在简短的序言部分直接向读者介绍了写本书(报告)的目的:将这个研究报告当做一种手册,详尽叙述一种社会学观点。在本书(报告)所使用的观点是戏剧表演的观点,其原理从舞台演出艺术原理引申而来。作者认为社会生活,特别是在建筑物或屋舍的有形界限内有组织的社会生活,可以根据这种社会学观点来研究。作者在整个报告(还是尊重作者意见将其成为报告好啦)中将讨论个体在普通工作情景中向他人呈现他自己和他的生活方式,他引导和控制他人对他形成的印象的方式,以及他在他人面前维持表演时可能会做或不会做的事情。
全报告分为七个章节,我的理解是作者按照表演者个体到与表演这构成表演的剧班,在到剧班进行表演时所处的环境、场景的逻辑进行阐述。
第一章节中,戈夫曼用戏剧语言对表演者个体进行了各方面的研究阐释,很多地方都很有感触。在戏剧实现部分作者通过例举棒球裁判、外科护士、服务行业老板等等行业人士的事例,对人们希望通过可见的表演让观众了解自己的能力。但要使我们的工作戏剧化,让观众知道我们的真正能力,所涉及的问题并不仅仅只是把不可见的成本变成可见的,我们必须把足够的精力转向那些看得见的方面,并且有时候这种转向表达性方面来的活动,经常要求具有一些我们希望表演出的行为不完全相同的品性。但是值得推敲的是,如此大费周章将我们希望被观众了解的能力表现出来后,我们是否真的拥有了某项能力呢?或者说我们是否还想当初那样完好的拥有这项能力呢?我是个十足的装备党,做什么事情之前一定会准备足它所需要的装备,比如突然脑抽想要运动打网球,一定会将网球服、网球帽、运动鞋、墨镜、网球拍、甚至路上可能会用到的运动耳机等一切可能会用到的东西都装备上,让小白觉得她看起来好专业。然而事实上也只是看起来而已,装备齐全的我可能连一个球都接不到,甚至打一两次就将这些装备永远的堆积在角落了,但是即使这样依然会义无反顾的继续,死不悔改,始终认为,虽然内在不会,但如果外在辅助装备比较像回事的话,会不会有一定的正向影响。
但是在本报告中戈夫曼引用萨特的话“一个试图显得很专注听讲的学生,两眼紧盯着老师,竖起耳朵,投入全部精力用来扮演一个专心听讲者的角色,结果却什么也没听见。”(可以说是非常真实了)指出,人们经常会发现自己陷入了表达与行动的对峙的困境之中。那些有时间和才能把某项工作做得很出色的人,可能就因为这种对峙,而没有时间和能力将其出色的工作表现出来。这样挣扎的困境可以说是非常难受了,曾今一直觉得只要把事情做好就行了,自己知道是怎样的就好了,但渐渐认识到做好事情只是其中的一个步骤,我们不仅仅需要把自己的工作做好,还需要足够好的表达,将自己做好的工作表达出来,让观众知道。但是在好不容易有了这样新的认知后又看到这一条就非常尴尬了,到底需不需要呢?或者说花费的时间值不值得呢?戈夫曼在报告中有提到,为解决这一困境,一些组织会专门委托一位专家来负责这种戏剧化的表达,他全部的时间都完全用于对工作意义的戏剧化表达,而不是用于实际参与这项工作(暂时还不太理解这位专家具体需要做什么或是怎样做,在现实社会中可类比于哪一类人或职业)。
在“误传”这一小节内容中,戈夫曼提出有时我们会问道,一种被营造出来的印象是真的还是假的。碰巧因为刚上了心理学课程提到了记忆的可塑性,所以第一反应是对我们的记忆是否是真实可行的进行了又一次的思考,但戈夫曼却指出,我们实际上想问的是,表演者是否有权进行这种表演,而不是关心表演本身是否真实。我们不喜欢被欺骗,但前提其实是知道了被欺骗这个事实之后才知道自己是欺骗的,就像网络上关于骗子一直流传的那句话,高明的骗子骗一辈子,拙劣的骗子骗一阵子。但是,往往这才是最令人害怕的不是吗,骗子的表演越接近与真实,我们可能受到的威胁性越大,骗子的高超演技会削弱我们意识中的道德判断力,是我们对扮演某一角色的合法资格和扮演这一角色的能力之间的关联变得模糊不清。
之前有看到过一句比较悲伤的话“我最大的秘密其实就是没有秘密”,原以为只是某位感情生活比较坎坷的人的深夜感伤,事实证明是自己没文化了,戈夫曼在“神秘化”部分就已经指出过:正如无数民间故事和入会典礼所表明的那样,神秘事物背后真正的秘密是:实际上根本就没有什么秘密;真正的问题是如何防止观众知道这事。这么看起来似乎有些可笑,一大堆人费尽心力来掩饰或守护一个很重要的秘密,到头来发现其实最大的秘密是这个东西根本不存在。但是仔细想想,我们倒的确是这样做的,最简单的就是小时候爸爸妈妈的威胁了,一旦你不听话或是做出什么出格举动的时候,爸爸妈妈可能就会出来“温柔”地跟你说:你再不乖乖听话,我就······或者你再不乖乖的,就等着吧,有你的好果子吃。虽然每次都没有将话说完,或者永远也不知道那个好果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果子,但我们往往都会被吓唬住,不敢再继续自己出格的举动。到今天长大的我们早就知道,那没有说完的话后边那个可怕的恶魔威胁根本就是不存在的,可爸爸妈妈含糊其辞的表达让我们坚信真的有一个让我们瑟瑟发抖的小恶魔存在,可以将我们制得死死的。但如果他们不用含糊其辞的表达,而直接说出某个具体的惩罚,我们才不会每次都吃这招呢。这不就恰好印证了戈夫曼说的吗,我们被一个虚无的不存在的东西唬住了,而爸爸妈妈为了使这招能够对我们长期有效,开始费尽心力维护这个根本什么都不存在的秘密,直到长大以后我们也开始用这招后才会被无情拆穿。
随着阅读的推进,戈夫曼在书中举了许多的例子,大多都是是表演者通过各种方式希望在观众面前能够进行得体的表演或者说是他所希望的表演。不禁想到了中世纪的欧洲贵族,不管什么情况下都会努力的是自己保持得体。印象中唐顿庄园第三季的时候,因为伯爵投资失败,庄园即将不保,玛丽和祖母想尽一切办法希望能够将唐顿保留下来,祖母在餐桌上一席话让我印象深刻,大意是即使选择唐顿的经济状况不好,但依旧需要时刻保持得体,因为他们是贵族,代表了英国,代表了英国的文化,必须时刻端着。原以为随着时代大流的推进,这样的情况早已经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中,但现在找戈夫曼的报告看来,并没有,反而依旧蓬勃,人们时刻都在注意着自己的行为是否得体。那么就不得不思考另外一个问题了,我们是否能够真正的随性做自己呢?那些标榜为自己而活、随心所欲做自己的人,他们是否真的已经完全随性做自己了呢?他们的行为是否也存在表演的成分呢?向观众表演出自己是在随性做自己?
在提到剧班之间的合作后,很快联想到了社会契约,大家其实都是心照不宣,我知道你在表演,同时我也配合你进行表演。你站在桥上看风景,而我在楼上看你站在桥上看风景,配合你的演出给你构成一幅画,而配合你在楼上看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的我在给对面楼的人进行表演。我们之间有共同认可的社会契约,知道哪些该做、该看,哪些不该做、不能看,你希望能够向朋友展示你家庭的温馨友好,而我希望周末能够有一个愉快的做客经历并给主人家留下好的印象,在这样的默契下双方会尽量互相合作,达成双赢。
戈夫曼进一步指出,一旦观众被纳入表演,行事乖巧的必要性就不会停止。我们发现有一种细致入微的礼节,作为观众成员的个体通过这种礼节来指导自己的行为。这包括给予适当的注意和关心等,观众乖巧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我们经历非常多的,每次学校有各种检查的时候,被提前告知的学生们都会异常的乖巧,将校园打扫的干干净净,还没打上课铃就准备进入教室,就连平常从穿校服的学生也将校服套在了身上······
但我一直有一点没有把握好的是,“适度”到底应该怎样衡量,怎样算适度。认真想来我一直都没有把握好这一点,也一直为此感到头秃。不论是做活动还是日常生活中,对于除自己之外的个体,一直都不知道应该保持怎样的距离,应该互相介入多少,虽然戈夫曼在报告中也提到了这一点,但并没有找到非常可行的可操作化的解决方案,毕竟他更多的是对我们的社会生活进行解释嘛。
我们共同在社会中生活,也在社会中表演,每个人都是演员,来自不同的剧班,心照不宣的遵循着我们的社会契约,期望演出能够顺利收官,同时获得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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