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一直有软弱,无助当中。作许多的事,没有动力,连自己都在怀疑……
今天读到的经文给我极大的警戒!
利10:1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
利10:2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
利10:3于是摩西对亚伦说:“这就是耶和华所说:‘我在亲近我的人中要显为圣;在众民面前,我要得荣耀。’”亚伦就默默不言。
一、受尊荣
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为祭司,上帝也特别看顾他们,他们可以穿着华美的衣服,行走圣殿中。唯有他们才能成为大祭司,在上帝面前作人的代表。在人的面前成为上帝的代表。这是多么令人尊崇的事。
二、自己致死
忽略自己的使命,不按上帝话语去行,将凡火献在上帝的面前。这是上帝清楚交待过的。巴刻说:上帝坚决要维持它自己的公义和管治,无论遇到多大的反抗和敌对。可是他们却轻忽,认为无所谓。后果是不堪设想,一命呜乎。人在上帝的面前随便,可是上帝却来真的。这给所有服侍的人看到,来到上帝面前不可随便。要带着敬畏的心。也给服侍的人一个沉重的教训,在上帝家中的服侍,承受职份,就要尽全力去行。故此,对于基督徒来说,读上帝的话语,不可随便。祈祷不可随便,在聚会时,不可掉以轻心。
三、连累他人
也许犯罪的人,一死了之,却留下伤痛给亲人。犯罪所带来的结果,从来不只是自己受痛苦。也会连累他人。正如拿答、亚比户献凡火,导致杀身之祸。给父亲带来极大痛苦。圣经只是记载,亚伦就默默不言。可见他的内心强抑痛苦。他有没有后悔自己成为大祭司,如果他不是大祭司,儿子就不会去献祭,不献祭,就不会献凡火。这一切没有“如果”。有时犯罪连累他人,是明显可见的。如骂人、咒祖打人,立即给人带来伤害。有时犯罪,就是圣经所记隐而未现的罪,如恨人,嫉妒人。这些能给他人带来伤害吗?也能。至少,在你的语调,神情、态度,都会给他人带来不舒服。所以圣经说,要保守你心胜过保守一切。(箴言4:23)
今日亮光:
亚伦儿子献凡火击杀,让人看到上帝的圣洁不容挑战。摩西对亚伦说:“这就是耶和华所说:‘我在亲近我的人中要显为圣;在众民面前,我要得荣耀。’越是亲近神的人,越要圣洁。越是地位越高的人,越要圣洁。这真是暮鼓晨钟!愿上帝的话语,在这未后的时代,震醒所有服侍之人的心灵。上帝对于服侍他之人的,不是恩赐,不是地位,不是知识,乃是圣洁。因他在众民,上帝得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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