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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葆有对工作的尊崇吧

让我们葆有对工作的尊崇吧

作者: 悦宁简单的丰富 | 来源:发表于2019-05-30 18:51 被阅读0次

    悦宁

    让我们葆有对工作的尊崇吧,因为我们一贯对工作是尊崇的,同时我们当然也尊崇从事工作的人,称之为“工作者”。

    可是前一段时间在吴谢宇弑母案的报道中,因为吴谢宇与一位失足妇女之间的纠葛,一个非常具有前沿性思维的词汇——“性工作者”在网络上广泛地流传开来。

    据一个颇有影响的女社会学家说,这个词汇是一个英国女人创造出来的,女社会学家于是终生为这类女人的“工作”和事业奔走呼号。

    许多人都羞于沿用对这类人的古老称谓了,连新时代给这类人很客气的称呼“失足妇女”也不好意思用,也许运用“性工作者”这个新词汇,能树立一个人思想现代超前的形象,也许能彰显一个人的博大的胸襟,还是展现自己具有人文思想的情怀?

    总之,人们运用这个称呼的同时,充满了对于那类人的尊崇和恭敬。也许这是有一些道理的,那个女社会学家就对此做过卷帙浩繁的论证。并且用毕生的精力,极力为那类人的行为摇旗呐喊。也许正因为诸如此类的鼓噪和倡导,那类人越来越多,甚至有一些男士们不顾身体健壮如牛的身体弱势,不惜将自己的身体半残以使自己柔弱下来,以获得在此种特殊“工作”上的优势,然后奋不顾身地加入到这个新兴的行业中来。

    可是,即使这个女社会学家长年不懈地为这类人获得合法的“工作者”的地位而声嘶力竭地鼓噪,她除了遭到许多正义人士的反感唾弃以外,法律又何曾认同了那一小撮人的行径是正当的“工作”了呢?所以,即使思想再解放、意识再人文、思维再前沿,是不是也应该以法律为准绳、为底线呢?如果每个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意地主张自己称呼的权利,那么毒贩们是不是也可以依照同样的原理,上街奔走呼号,强烈要求把自己的称呼改为“神经工作者”呢?

    “工作”应该是对人类社会有益的、高尚的行为,“工作者”应该是对值得我们尊崇的人的敬重的称呼,如果那类人获得了同大家一样的尊崇地位,那么我们其他人,是否还敢于在自己的工作上兢兢业业、积极进取、追求卓越呢?

    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小心因为自己在工作上的卓著的业绩而登上先进工作者的领奖台,可是身边却同时坐着几位这种“工作者”的先进代表,我们是不是会为自己以往所有的拼搏奋斗、为自己为工作所投入的所有心血、智慧而倍感羞愧、屈辱和滑稽呢?

    所以请不要随意颠覆我们的认知吧,请让我们葆有对“工作”和“工作者”的尊崇和敬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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