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写作的人,心里都住着两个自己,艺术家的自己和批评家的自己。艺术家的自己会把一篇文章写成一本小说,批评家的自己会把一本小说改成一篇文章。
我将用一段文字,展示这两个自己,如何打架又如何和解的。
以下是一个艺术家的作者写的一个故事的开头:
28岁的Michael是一位成功的证券交易员,他为华尔街地区的一家大型公司工作,和许多同事一样。他拥有相当不错的薪水,好的话一年能超过10万美元。他喜欢自己的大部分工作,也拥有幸福的家庭。
但是和这个国家正在逐年递增的一群同行一样,他也吸食毒品。他说自己并没有沉溺于这种昂贵的白色粉末,他只是偶尔为之,有时是在工作的时候,因为他相信这种粉末能够带给他力量和无限权力。麦克服用的大部分毒品都是自己购买,但有时候那些股票经纪人也会把一、两克海洛因作为礼物送给他,为了维持他们的友谊,当然也是为了维持他们的生意。
乍一看,感觉这个片段也没有什么不妥,我们不就是这样写的吗?
看看评论家的作者是如何评价的:
这段文字充满了废话,作为新闻故事的开头显然太长了,作为小说的开头,又太平淡无味了。故事的主题呢?我才不管这个年轻的证券交易员到底有多富有,多幸福,这和故事的主题有关系吗?
啰嗦,冗余,表达太弱。把孩子老婆全都甩掉,第一段没看到主题,大家都要睡觉睡觉了。其中那句“喜欢自己的大部分工作”,这样的表达太模糊,他到底喜欢还是不喜欢,你快想好。
出于无奈,艺术家的自己只能忍痛割爱,最后稿子变成这样:
麦克28岁是华尔街一家大公司的证券交易员,好年景一年能赚十万多美元。他喜欢自己的工作,他也喜欢他的毒品,通常是在下班的时候,有时也在上班的时候。
他声称自己并没有沉溺于这种昂贵的白色粉末,他只是享受毒品带给他的无限权力感。Mike的大部分毒品是自己购买的,但偶尔那些股票经纪人也会把一、两克卡克可卡因作为礼物送给他,为了维持他们的友谊,当然也是为了维持他们的生意。
读这样有修改思路的文章,让人有种醍醐罐体的通透感。当我读这一段的时候,我就决定,今天的日更,就是摘抄了。希望各位也能同我一样,至少有一些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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