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小的时候,我就开始看小说了。
对于写作的启蒙,说不上来到底是对于阅读理解大题的反复刷题,还是不断翻阅的言情小说。只知道,也看了很多杂志、故事会,不论是言情、悬疑推理,还是别的什么书之后,语文成绩几乎不用怎么上心都能稳稳得保持在一个比较好的水平上。
大概,这就叫潜移默化吧?
一个从小生活在书香门第的人,总会沾染些文化人的气质。
那个时候我想,我也要成为作者。
尝试写过,然而,抛去当时父母看我是不务正业的一番说辞外,我其实是个三分钟热度的人。
根本坚持不下来。
从开始尝试写作至今,不知道弃了多少坑,也开了多少坑了,可能同我这样的人不在少数吧。
我一直都喜欢文字,总感觉它会说话,无数次的被文字所治愈。
直到我遇到了简书,在我恰好想重新拿起笔杆子的时候。
这个平台的日更很有意思,断更一天就会让之前的坚持付诸东流,在这样的督促下,我学会了坚持,而这样的坚持也让我的生活更有仪式感。
一个从来无法坚持的人,当她学会了坚持之后,总会想着赋予它些意义,不论是成功也好,热爱也罢,总归是打破了一道限制自己的枷锁。
日更之后,我的生活变得更有仪式感。
每天与文字相处的短短几个小时,都令人那么愉悦与满足,心情如水般平静,少时的梦也变得越来越有温度,更不再是日常里和朋友之间过过嘴瘾的打闹。
每每提笔,灵魂都快乐得四处飞舞,随着被笔墨浸润的纯白纸张,留下它们的只字片语。
于我来说,写作又更像是灵魂栖息地,少有的桃源。
这个社会太过浮躁,当下的人们也早已忘了何为心静。
哪怕偶然经过些公园、广场,看到练毛笔字的人,都忍不住停下驻足感叹。
光是听到“写作”“毛笔字”这些字眼,都已忍不住想静下来,想来这也是字的底蕴了。
我喜欢作者笔下丰富饱满的人物形象,也喜欢裹足了诗意与浪漫的景物、环境描写,就像橘子味的硬糖亦或是葡萄味的软糖,或甜或酸。
每一篇文章也都让我过足了瘾,每一个颠荡起伏的故事,都让我不用亲身经历却也能感同身受。
写作还能锻炼思维。
我可以说“我把苹果吃了!”,也可以说“那个苹果,摆在桌上,我看没有人就吃了。”亦或者是“红彤彤的苹果放在桌子中间,我伏在书桌上,歪了个脑壳,盯着它。它好像红得不太均匀,中间凹进去的地方一根小枝伸出头来,窗外的阳光刚好打了一半在它身上,我觉得我可以拿它来练习画光影欸!想到这里,我飞速得拿来了纸笔,生怕错过此时的阳光。画着画着,忽然惋惜起来,笔杆子往下巴一撑,虽然最后还是逃脱不了被吃掉的命运,但是作为我的模特,还是谢谢你!”
……
总之,能在恰逢其时的时候遇上简书,很幸运。
我会坚持日更的!\^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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