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净化器功效, 应如何评判?

作者: 空气环保专家 | 来源:发表于2018-03-21 09:22 被阅读2次

    在前几天的3·15

    市质监局

    针对部分城市

    生产、销售的

    空气净化器发布测评

    供消费者选购比较

    市质监局表示

    国家标准规定空气净化器

    应满足电气安全

    净化颗粒物

    噪声等功能

    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即为合格产品

    而随着技术更新

    许多企业创新开发了

    诸多去除特定物质的产品

    比如去除细小颗粒物

    甲醛、甲苯

    去除TVOC等

    为了给消费者提供

    更科学、公正的

    产品质量信息

    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

    依据GB/T 18801-2015

    空气净化器

    和T310106001-C001-2015

    APIAC/LM 01-2015

    室内空气净化器净化性能评价要求

    采用统一的标准方法

    对部分城市生产、销售的

    部分空气净化器产品的

    去除颗粒物、去除甲醛

    去除甲苯等功能

    开展了质量测评

    仅提供各项功效

    去除率的实测值

    对于未明示功能的产品

    不做产品质量

    “合格”与否的判定

    通过测评发现

    有些空气净化器

    明示具备特殊去除功能

    而且去除效果不错

    也有些产品虽没明示功能

    或者明示值虽低

    但仍能达到

    并不逊色太多的功能

    这些产品的性价比可能更高

    消费者可参照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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