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北大学子弑母案成为一个热点。这种很极端的事例促使我们停下来,好好的认知我们跟孩子之间的关系。也许我们会说我们千辛万苦,爱到忘我,却养了一只白眼狼。而另一面,孩子也许正满含热泪,恶狠狠的对我们说:我恨死你了,你这个暴君,这个变态狂,你口口声声说给了我生命这块疆域,却在那里种植自己的灵魂,那我的灵魂是死掉还是四处流浪?你知道不知道,我也有个灵魂?它也需要呼吸,它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可是为了满足你,我只好一次次的委屈我自己,你知道这是什么感觉?这做傀儡的感觉真的会令人崩溃的!
我现在想起来,有一次我的小女儿竟然对我说:“这次我死也不听你的了,上次就是因为听你的,害的我失约。”那是她放学的路上遇到一个高年级的小女孩,给她约定两个人下午走这同一条路回家。我认为这样不安全,因为跟那个女孩不熟,谁知道这个女孩儿又和她见面后第二次提出了这种请求。女儿认为自己爽约是极不对的,原来她把这件事看的很重,而我觉得这是小小不然的事儿。但是我也认识到,长期以来,我以家长的权威,以爱的名义剥夺了她心灵成长出来的多少需求之嫩芽,那何尝不是她生命的构成部分?我们这种对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的忽视是很不礼貌,是很野蛮的。我们总是要求孩子尊重我们,服从我们,其实我们忘了我们也是从孩子成长过来的,他们只是目前形体商小,见识尚浅,但总有一天他们会长大,要求我们平等对话。如果那个时候我们还是沉浸在自己做家长的优越感里,对孩子的情感世界,行为规范表现出一种生杀予夺式的绝对权威,他鲜有不反抗,我们之间鲜有不发生冲突的。
圣经上说,我们都是上帝的孩子,父母只是代为抚养。这真是一句先哲的语言,其实何尝不是?孩子是一个独立的人,说句不好听的,也真是我们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我们今生能够拥有的,应该完全支配的,应该是我们自己。我们生个孩子,升格为家长,而不是生个奴隶,升格为奴隶主,我们对孩子,不过是一个成年人对一个未成年人的义务,责任,上帝为了奖励我们这种付出,在我们之间结了亲情。你应该爱他,也应该不那么忘我地爱他。你应该每天都给他煲粥,也应该问问他还想不想喝别人煲得粥。总之要明白,你的手长在自己身上,无法长在他身上,你是你的,他是他的,即便你特想把自己的手给他长身上,但是实际上这是一种无法实现的浪费。你只是他世界当中的一部分,从时间上看是这样的,从空间上,精神上行为上都是这样的。
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聪明,科学道理!物极必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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