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听课时睡着了,怎么会睡着了呢?以前是不允许自己的,醒来之后满脑子的懊悔,不停的埋怨自己。好在这个课程能够看回放,加上自己心里的成长,能够允许和接纳自己做不到,不够完美,内在不再有冲突。
弗洛依德的人格理论是把人格结构分为三个层次:本我、超我、自我。本我位于人格结构的最低层次,是人的原始的无意识本能,特别是性本能组成的能量系统,包括人的各种生理需要。他遵循快乐的原则,寻求直接的满足,而不顾社会现实是否有实现的可能。
超我位于人格结构的最高层次,由社会规范、伦理道德、价值观念内化而来,是个体社会化的结果。它遵循道德的原则,是道德化了的自我,起着抑制本我冲动,对自我进行监控以及追求完善境界的作用。
自我位于人格结构的中间层次,是在本我的冲动与实现本我的环境条件之间的冲突中逐渐发展起来的。它在本我和超我之间起着调节的作用,一方面要尽量满足本我的要求,另一方面又受至于超我的约束。它遵循的是现实的原则。
当我犯困的时候,身体支持我要休息要睡觉,这是本我的快乐原则。超我是你怎么能上课睡觉呢?像法官一样,从道德上约束自己,不能这样做,只能那样做。当本我的意识比较强时,自我就会听从本我的意愿,当超我战胜本我时,自我就会听从超我的意愿行事。比如初级研修班的作业,每天写一篇日记,所以无论多晚,我都会坚持去完成,这是遵循超我的道德原则行事。
本我、自我、超我,只有当三者协调平衡的时候,我们的内心会感到一种舒服的状态。
人格结构中的三个层次相互交织,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们各尽其责,分别代表着人格的某一方面:本我反映人的生物本能,而快乐的原则行事,是"原始的人";自我寻求在环境条件允许的条件下,让本能冲动能够得到满足,是人格的执行者,按现实的原则行事是“现实的人";超我追求完美,代表了人的社会性,按道德的原则行事,是"道德的人"。当三者处于协调状态时,人格表现出一种健康的状况,当三者发生冲突且无法解决的时候,就会导致心理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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