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芳华》看完了。
看完只觉得那真是一个神经错乱的时代。那个时代离我太遥远,遥远到我不怎么理解为什么要那么神话英雄。但还好,人性离我很近,近到我能够像萧惠子一样去细细的品味人性。
故事发生在三十多年前的文工团。我没见过文工团,要说见过,只在电视剧里见过,是军人,也是文艺工作者,是为国家做文艺工作的军人。真是个又红又专的时代,又有着一股子劲,带点魔性。人人都思想都那么上进,觉悟都那么高,只有那个叫萧惠子的女孩分明的看到自己身上那些阴暗的人性,并明目张胆的接受。其他人呢,逃不掉的人性都像猫儿盖屎一样掩盖起来。这是一种人。还有一种人,他就是刘峰,他是一个真的,好人,大家眼里少点人性的恶的好人。是他掩盖的太好,还是他本来就是圣人,时间告诉了刘峰自己答案,也告诉了所有人。
大家眼里的活雷锋,助人为乐,思想觉悟高海拔。其实,不过就是那么一个老实巴交的人儿,借了时代的光被推成了标兵,模范,像雕像一样,甚至被忘记了还是一个具有人性的人儿。一个被托举的有点走了人形了的好人。好到让人觉得不真实。好到女孩子无法喜欢上他。而他因为抑制不住对林丁丁的喜欢,在她后脊背摸了一下,她喊了救命,他被从模范的高海拔猛然拽下,开始被疯狂的批斗。从前对所有人的好,都被大家彻底的忘记,仿佛那是另一个人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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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有秘密。
萧惠子有秘密,十五岁的萧惠子与一个男孩互写情书,被同屋郝发现。郝引诱男孩离开萧惠子,并且举报了萧惠子的情书。萧惠子被出卖,成了思想意识不好的人。也罢也罢,总让人可以正常的做人了,不用把自己箍成好人的模样。郝也有秘密,那个二半夜被刘峰撞见从二楼最拐角处男生宿舍出来的郝,心想完了完了,刘峰却毫无动作,只是提醒她注意影响。
不得不说,郝也是被感动的,当刘峰发生了那件事,她一再让林丁丁保证不出卖别人,因为她知道出卖人的滋味,以及被出卖者的痛苦。可林丁丁扛不住组织关怀的问话,而郝没抵住大势所趋,在刘峰被触摸事件批斗的时候,每个曾经被帮过忙的人,批斗的词比尖刀还要锋利,为了显示自己的正派,因而刀刀致命。郝不是没有愧疚,可是即使哭着,批判的稿子也要念完。看到这里,难免生出些悲哀,我不知道放我在那个环境,我会不会与他们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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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我最心疼小曼。
那是一个背叛的时代。即使最亲密如恩爱夫妻,也会反目。书中小曼的父亲,被她的母亲如同当年嫦娥偷吃不老仙丹抛弃后羿一样狠狠的抛入地狱。自己最爱的人是批判的最激烈的那一个,曾经的甜蜜化作讽刺,不如归去,不如归去。只可怜那4岁的小人儿,在妈妈傍上大树再嫁后,母女俩像个无壳的蜗牛一样爬进首长的大院,从此寄居在那个冰冷的家里,哦,冰冷的只是小曼,母亲从此成了首长夫人。我也是一个两岁孩子的母亲,每毎看到小曼可怜的童年,眼泪就忍不住掉下来。可怜的小曼吃饭只能吃烂了皮的饺子,连这也要感谢首长,不然是连烂饺子也吃不上的。书中形容小曼吃饭像狗一样,
有时母亲给她夹一块红烧肉,她会马上将它杵到碗底,用米饭盖住,等大家吃完离开,她再把肉挖出来一点点地啃。在人前吃那块肉似乎不安全,也不如人后吃着香,完全放松吃相。保姆说小曼就像她村里的狗,找到一块骨头不易,舍不得一下啃了,怕别的狗跟它抢,就挖个坑把骨头埋起来,往上撒泡尿,谁也不跟它抢的时候再刨出来,笃笃定定地啃。
仿佛看到那个弱小的孩子,头发凌乱,因为妈妈没有时间跟心思去打理她,穿着破旧的褪去了颜色的衣服,可怜的坐在餐桌边埋着头吃饭,连眼睛也不敢去看一眼桌上丰盛的菜,只吃妈妈夹到她碗里的菜。那是个最依恋妈妈的年龄,可是只有发高烧才能唤起母亲短暂的爱,以至于她对发烧生出莫名的渴望。
在一次下部队演出途中,何小曼如愿以偿地发起烧来。我们住的县城招待所昏暗寒冷,卫生员从她嘴里取出体温计,就开始了下面这段著名对话。 何小曼:“多少度?” 卫生员:“不知道……” 何小曼:“那你快看啊!” “看不清!” 何小曼:“再不看就凉了!” 卫生员和我们都不懂什么“凉了”。 卫生员拿着体温计往门外走。何小曼急得叫起来:“哎!你出去干什么?! ” 卫生员:“这个鬼地方白天不发电,屋里看不清啊!” 何小曼:“你不能出去!……” 卫生员无语,愣在门口。 何小曼:“出去了体温表不就更凉了吗?” 当时我们在午睡,被她如此愚昧的话惊醒,又都笑了。她对医学和医疗设备实在愚昧得可以,我们说,你以为体温计跟馒头似的,出笼就会凉下去?
小曼是书中最让我感到心疼的人,比刘峰还让人心疼。
小曼也是有过爱恋的人的,那个人在因为她身上的馊味,没有人愿意跟她搭档完成托举动作时,站出来,不嫌弃她,她第一次被人像父亲一样的动作举起来,那个人在她的腰上留下一丝温暖,让她冰冷的心得到一丝的暖意。那个人就是刘峰。因着这丝温暖,让小曼得以苟且的活下去。而关于爱,对于刘峰来说,只能给那个叫林丁丁的女孩。而那个叫林丁丁的女孩,对于雷锋也会对女人产生爱而感到厌恶,爱上谁都可以,油腔滑调的摄影男,三十多岁带着孩子的医生男,却独独不能爱上雷锋,那感觉多怪,仿佛自己爱会玷污耶稣。
刘峰被处分下放连队,恰好战争又起,又去打仗。又一次不幸受伤,又有幸被救,由他指路去卫生所,他却指向了自己被困的队伍,是因为心死了,不想再活下去,还是真的雷锋的精神已经融入骨血,不得而知。
战争让刘峰失去了一只手臂。
小曼也上了前线。在一次救援中,被捧成了女英雄。大街小巷都是像她学习的标语,一如当年批斗她父亲的场景。我从来对名誉有一种惧怕,一个人如果带上了某种荣誉,就仿佛带上了紧箍咒,你不再是你自己,而是别人眼中的雕像,如果你做了跟你的名誉不大相称的事,就好像一个美女当众挖鼻孔或者放屁,程度轻了最多让人大跌眼镜,严重的话,恐怕高空坠落的感觉不太好。我想我是理解小曼的。
小曼疯了,因为缺爱,因为压抑,因为不适应。疯了的小曼仿佛终于回家的孩子,终于离开那个变形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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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以为跳出时代,已走进现代化,有时恍惚间却越发觉得,谁能跳出时代呢,你那时响应时代号召做的一切时代宣传的事,却在时代变迁后硬生生的被打回原形,原来一切那么可笑。
时代的车轮碾过,口号标语终于成为过去。每个人走向了自己的人生。林丁丁先是嫁给了高干子弟,后来又嫁给了澳大意亚,反正,没嫁给爱情。郝淑雯嫁给了那个开着吉普车追她的二流子,过上了闯荡、富有又小三不断的生活。小慧子呢,写了书,离了婚。时代向前走,走向了新的时代,走向了人人南下下海的繁荣时代。时代不再是那么红了,变成了金黄色,连刘峰也变成了金黄色。转了业的刘峰去了南方做起了盗版书的生意。公共汽车上认识的老婆也跟人跑了,留下一个女儿,刘峰一边赚钱一边往家寄。孤身寡人因为同情站街的小慧,因此有了一个卸了妆比化了妆好看的女伴。时代不再那么红了,而刘峰依旧憨厚,即便女伴,也要劝她向上,收留她,为她先是报了美甲班,后来又报了插花班,只求她有一门手艺,吃上干净的饭。虽然没能感化小慧,却也在小慧的心里种下了一颗种子,那种子就是小慧后来在老家买了房,努力挣钱,发誓要让女儿过上不一样的人生。
时代不再红了,刘峰还是雷锋的模样。
这本书,老实的人,不老实的人,浅薄的人,弱小的人,辉煌的人,渺小的人,最终人生都没有放过。让他们起起跌跌,让他们欣喜,让他们哭泣,让他们高傲,让他们蜷缩。当三个中年油腻的女人再谈起当年的青涩,只怕是再让刘峰摸一下刘峰都不愿意摸了。刘峰果然不愿意再见林丁丁,因为怨恨?因为珍惜?
刘峰突然又问:“小林现在一个人?” 我说是一个人。 “过得咋样?” 我记得刚才告诉他了,过得还行,给富豪看守空房子,活儿轻,挣的不错。但那番介绍似乎没让他满意。也许他想听我说,丁丁过得不好,寂寞,异乡异客,老无所依。也许他想听听细节,有色彩,生动点,比如她穿什么戴什么,胖了瘦了眼睛是否老花了。我拿出手机,打开聚会时拍的照片。 我用手指划拉着小屏幕,喏,这是丁丁,这是我,这是小郝……刘峰静静地看着,脸上带着静静的微笑。
再一想,我醒悟到,他那么高度的老花,一定看不清我手机小屏幕上的照片。他当时为什么不戴老花镜?他不想看清楚林丁丁吗?他难道不好奇曾经让他爱得剧痛的女子几十年后变成了什么样子?我想,只有一个可能,就是他不想看清现在的丁丁。他不来参加聚会,首先是参加不动——身体和精力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他不要看见一个多了许多肉、少了许多头发的林丁丁。因为他当年那么爱那个小林,他不愿意她变,不愿意她老,不愿意她不好看;他不看她,是为了自己好,也是为了小林好。不看,那个年轻的林丁丁,好看的林丁丁,就永生了;至少永远活在一个人的心里,梦里。此刻我发现自己看见的红绿灯像是掉进了水里;我哭得那么痛。刘峰对林丁丁的爱使我也多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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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芳华。
小曼的精神病好了。在出院的时候领取衣物,发现了自己和刘峰的合影。在她住院期间一共有五人次探望她,她的母亲来过两次,一个教导员来过一次办理事物,另外的两人次就是刘峰。小曼改了姓,恢复了从前亲生父亲的姓,她又叫回沈小曼了,那个何字与她有何相关。
刘峰生病了,小曼陪在跟前,照顾着他。
写到这里,猛然回头想起本书的名字,就叫《芳华》,不禁刹那间懂了作者的用意,又或者我只是以为自己懂了,芳华,那些青青葱葱的年龄可不就是芳华么?那些经过时代的碾压,经过时间的洗礼所得以淬炼的不就是芳华么?只是这芳华如一缕幽香,禁不住时间的狂风,禁不住时代的碾压。
所有人都跟刘峰告了别,跟芳华告了别。这是他们的芳华。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芳华,有的正在盛开,有的已经败落,但至少我们都拥有过,如果还你拥有,请稍微珍惜些,愿时代放过我们,慷慨赠你一世安好。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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