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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府慈善之汉越文化融合

广府慈善之汉越文化融合

作者: 一帆风正 | 来源:发表于2024-07-28 07:18 被阅读0次

      广府慈善文化逐渐形成是在唐宋时期。唐代,节度使孔戣在城内北一里设立广恩馆,收养官宦流落广州“不能自存者”。宋代,提举刘镇孙在广州威远门内(今海珠北路)设立寿安院,收治贫病无依者,寿安院是我国最早有详细文字记载的医院。番禺探花李昴英为此写成《寿安院记》颂扬其德政。李昴英在文中,对宋代的官办慈善事业有较多论述。他指出,代始设福田院,抚恤穷疾,“与天地同一好生”。

      唐宋元时期的广府慈善,“颂君王德政”的色彩浓厚,也往往由官员主持,至明清时期,儒家乡绅参与了进来,形成了“官倡绅办”的格局。

     广州普济院始建于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原有房屋71间附设地藏庵一所,专门收养贫老妇人;此后迭经增建,至同治年间房屋174间。鼎盛时期,普济院与普济堂(男老人院,在今东川路)合共收养老人2050名,规模甚为庞大。

      明清时期,广府地区经济、文化发展到一个新高度,呈现出政府救济事业与“官倡绅办”慈善事业同样兴盛的状态。除上述普济堂、普济院外,清代尚有育婴堂、义仓等福利救济机构的设置。成立于1697年的广州育婴堂,属于官督商办,由盐商负责筹措费用。1730年雍正年间,专供奶妈喂养婴儿的房间就达29间。1739年乾隆年间商人沈宏甫捐钱千两,在广州大东门外子来里,又买地另建新堂,房屋300余间,作为分设机构。当时雇请的乳母须年轻力壮,且贫家农妇优先,也间接地救济了贫家产妇。光绪年间肇庆府也重修扩建育婴堂,后来还设立章程,贫困者应将无力抚养的婴儿抱送至育婴堂抚养,倘若将其溺杀,育婴堂一旦查明将“禀官究治”,广东的“溺女之风,自是亦少”。

      积谷备荒历来属于政府“荒政”的范围,历史上很早就有“常平仓”的设置。到清末时期,出现了由本地绅商创办的义仓。晚清时期,广州府范围除省城惠济东、西仓外,以南海、顺德、香山县绅商设立的义仓较多,反映了这三县商人经济实力十分雄厚。

      明清时期,在广州府城及所属各县,除普济院(普济堂)、育婴堂、恤嫠局、常平仓外,普遍还有漏泽园(公共坟场)的设置,收无主尸骨及家贫无葬地者。漏泽园的意思,大约指这些不幸之人属于朝廷恩泽所遗漏者,在生既已不幸,死后应该得到妥当埋葬。这些事业,具有社会救助与慈善双重性质,往往是由政府提倡拨款设立,地方绅士参与筹款与日常管理。

      在当时,教化是传统慈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近代慈善出现以前,施善过程总是伴随着教化。例如:恤嫠局并非面向所有寡妇实施救济,而是选择符合儒家意识形态的部分寡妇为对象;养济院并非收容各种鳏寡废疾,而是选择“端正”“清白”的救助对象。通过这种“文化排斥”,向世人宣示,符合儒家意识形态的个人有机会得到救助。故此,传统慈善不仅救助资源有限、救助手段单一,而且严格挑选救助对象。而近代慈善则倾向于按救助对象的真实需求进行施善,不设定过多的道德门槛,更加注重受助者的教育,帮助其提高职业技能,从辅助治理的角色走向主动引导变革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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