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盼过年。过年时,好吃的最多,尤其是平时吃不到几个的糖果。当然,鞭炮也很吸引人。
一过腊月二十,就各种准备,扫屋子,蒸馒头,煮肉,炸丸子……
煮肉和炸东西都是放在最后两天,可能是怕孩子太贪嘴,让年后晚来的客人没东西招待。
我最盼煮肉了,因为有大骨头可啃。那时的猪肉很香,大锅煮出来的更香。
后来,条件好了,没那么盼过年了,也不馋大骨头了。但是,今年过年,又有大骨头啃了,还是群主给的。
原以为过年会共读一本轻松愉快点儿的书呢,谁想到大冷天突然来个炸雷——群主让共读陀思妥耶夫斯基近五十万字的《白痴》!
读书,我向来是不肯难为自己的。比如刚上大学时,兴冲冲地去书店租了一本《百年孤独》,勉强读了十几页之后就还回去了,宁肯浪费这份钱,而且至今没再碰它。
今年,读书群多位小伙伴都把之前读不进的《百年孤独》啃了一遍,估计我也差不多能读了。不过对于陀思妥耶夫斯基,我还是颇有畏惧心理。
卡夫卡是小一号的陀思妥耶夫斯基,我读小一号的这位的《变形记》也不太有感觉,大份的估计更吃不下了。
中国台湾有个很会讲故事的吴念真,我在《读者》上读过他一篇文章印象很深。写的是初一的语文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中,让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并写读后感。
有位学生去矿上扛木头挣买书的钱。矿主认识他也很喜欢他,便在第三天提前给够了他买书的钱,条件是读完要给矿主讲讲里面的故事。
但是光买书就费了老大的劲。暑假没有免费的火车坐,他于是托人去市里买。第一个人到了书店门口死活记不起书的名字来,那时又没有电话;第二个人是去市里看病中的孩子,也无暇帮他买。等到第三次托人买来,暑假快过完了。
他赶紧开始读,可是书很厚,字很小,人名很长,看了后面又忘了前面……他只好跟等了好久的矿主实话实说:我已经很努力了,可是真的读不懂,现在没法讲给你听。
为了写读书报告,又去啃了一遍,还是不知所云,只好把买书和读书的过程如实记述下来。
不料老师对他大加赞扬,并说只有他一个是诚实的学生。老师说我到现在都读不懂这本书,你们不但读懂了还把读后感写得这么好。
老师最后说:“同学们,我为什么要你们阅读这本难懂的书?因为我想告诉你们,很多你们现在不懂的东西,长大以后就会懂。要知道,知识是需要尊重的,念书是一辈子的事情。还有,永远不要不懂装懂。”
面对现在要共读的《白痴》,我想我保证能做到一点——不会不懂装懂。
如果啃不下这块大骨头,我就咬一点点肉;如果连一点点肉也咬不下来,我就先闻闻味儿吧。
每次50个名额都满员,群主魅力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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