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是通宵读完一本诗歌集,说它是诗歌集或许有些牵强,至少在我看来她的诗极其普通,普通到粗陋和做作,我不是不喜欢现代诗,你所知晓的现代诗正如你若知晓的诗人:江河.北岛.芒克.多多.舒婷.刘自立.严力.杨炼.梁小斌.顾城.北岛.海子……相比而言是这样的。15年读她的“给你”,也便不再关注。前些日子看到她的作品便放入书架,今夜整好不急不躁也有了功夫,这一口气便从凌晨一点多读到现在。随性写了些,没啥灵感什么的,摘录的诗歌就是最好的灵感吧。就像这部纪录片讲诉的一样:(点击蓝色字体观看纪录片)摇摇晃晃的人间“父母会老,丈夫靠不住,儿子会有自己的家。如果还想活下去,迟早会有(讨饭)这一天。”她对范俭说。她去荆门市,观察天桥上的乞讨者如何行乞,自己也跟着拿了一个破碗。“没有搞成。我就是跪不下去。”2015年初,余秀华向范俭回忆这段往事,哈哈大笑。“她并没有把它当成一件很沉重的事。”范俭吃惊。“如果以后走到这一步,我可能还是会去(讨饭)。”余秀华笑完又说。
苦难是一生之财富当我把起初的“一个脑瘫的女诗人的诗”改为“一个特别的女诗人的诗”想着标题党也占了些便宜吧,但是出于敬重我将这遭遇谓之特别,不想再提及以伤害。看到《月光落在左手上》第一眼被名字吸引,前天便悄悄放书架,我想着有空再读吧。今夜整好不急不躁,这时机可以读她的,与北岛、艾青和海子相比,余秀华显得尤为的普通,普通到不能以诗人而并论,但是这普通在她的文字里有一丝倔强,大致和她经历有关吧,翻开书便一口气读完了所有。诗歌不像小说,你在颠荡起伏的文字里可以随意摆布自己的思绪,回过头也要被故事所牵制,即便你再去了解和认识谁是这本书的作者。而诗歌不一样,你要透彻的认识他,就像你站在他面前无所顾忌一样,你可以与他谈笑风生也可以对他吹毛求疵。读罢推荐给朋友:这措词生硬和媚俗、粗陋和慌张,大概就是看不下去。我说她不懂余秀华,所以不懂诗歌。真正读懂余秀华的人我奉劝也不要去读,一个脑瘫患者的诗句有什么可读?是的,措词粗陋慌张、生硬媚俗。就像这《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其实,睡你和被你睡是差不多的,无非是/两具肉体碰撞的力,无非是这力催开的花朵.....当然我也会被一些蝴蝶带入歧途/把一些赞美当成春天/把一个和横店类似的村庄当成故乡/而它们/都是我去睡你必不可少的理由。 “睡你”是这首诗歌的核心词,这个词本身的恶俗性质,很容易使读者在阅读诗歌之前,对诗歌创作的严肃性产生怀疑,而当人们用轻慢和鄙夷的态度阅读完全诗之后,会忽然发现自己的审美期待因某种神奇的诗歌力量被重新打开,并完成了一次特殊的更新和超越。
每一个人都是诗人刘年说:“她的内心,没有高墙、铜锁和狗,甚至连一道篱笆都没有,你可以轻易地就走进去,”“她的诗,放在中国女诗人的诗歌中,就像把杀人犯放在一群大家闺秀里一样醒目——别人穿戴整齐、涂着脂粉、喷着香水,白纸黑字,闻不出一点汗味,唯独她烟熏火燎、泥沙俱下,字与字之间,还有明显的血污。”她的诗又是孤傲的,没有低眉、没有妥协:“他揪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墙上磕的时候,小巫不停地摇着尾巴,对于一个不怕疼的人,他无能为力”。读罢,还是想分享,这分享的乐趣没有人抵挡得住,我便也整理了几首,也是最喜欢的几首:
我爱你巴巴地活着,每天打水,煮饭,按时吃药
阳光好的时候就把自己放进去像放一块陈皮
茶叶轮换着喝:菊花,茉莉,玫瑰,柠檬
这些美好的事物仿佛把我往春天的路上带
所以我一次次按住内心的雪
它们过于洁白过于接近春天
在干净的院子里读你的诗歌。这人间情事 恍惚如突然飞过的麻雀儿
而光阴皎洁。我不适宜肝肠寸断
如果给你寄一本书,我不会寄给你诗歌
我要给你一本关于植物,关于庄稼的
告诉你稻子和稗子的区别
告诉你一棵稗子提心吊胆的春天
初识余秀华去年,也就是2019年。关于一篇《穿越大半个中国去睡你》在微信朋友圈疯狂流传,其作者余秀华也瞬间红了。乍看之下这篇诗作似乎有些标题党,以“睡你”这样的字眼吸引眼球。但仔细读过之后又颇有一番意味,诗人在诗中强烈地表达了自己的爱恋,对爱人的思念之情。生命中总有一些是我们不能改变的,命运总爱折磨人。余秀华是湖北钟祥横店村的一位农妇,出生时因倒产导致缺氧而患上了脑瘫,身体行动不便。高中没上完便辍学回家了,因为身体上的残疾导致她生活不能自理,也因为这个因素的爱情也是悲情的。人人都向往爱情可现实确实总不能令人遂愿。在十九岁辍学时父母变为其包办举行了婚礼。她的丈夫是个脾气火爆的人,两个人在一起总是争吵不断。在无爱的婚姻里,余秀华感到绝望,这也许是中国农村许多包办婚姻的农妇们的真实写照吧。正如在农村中大部分人男女的结合并非因为爱情只是因为双方彼此适合,正如余秀华自己所言:“她有一个老公,但是没有爱情双方从未进入彼此的生活里。”在有性而无爱的婚姻里争吵成了他们唯一的生活方式。感觉从这个方面我们可以从中思考在婚姻里爱情可以占多大分量呢?婚姻要讲究吗?余秀华也是无奈的。如在《离婚证》所写:“一叠新翠,生命里难得一次绿色环保和我的残疾证放在一起合成一扇,等待开启的门,36岁,我平安落地至少一段时间里,我不再是走钢丝的人。”身体的残疾,样貌的一般似乎已注定她在婚姻中只能将就。若是那男的如中国广大农民般朴实也就罢了,但是这偏偏是一个粗暴的且有许多不良嗜好的痞子,余秀华在曾尝试着去接受这样的事实,可是她最终还是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去与丈夫办理离婚手续丈夫却中途溜走。母亲后来的劝说使她有继续了这形式上的婚姻。“爱,不将就”在现实中对于很多人来说总是那么不切实际。正如保尔·柯察金对冬妮娅的爱却最终不能在一起一样。余秀华渴望爱情,以爱情为食,但在现实中却注定是悲情的,她只能将对爱情的美好想象宣泄在诗歌里:”我得去爱一次了,那个没有手脚的男人会为我吐出满是玫瑰的春天。无法摆脱身体残疾的命运,余秀华现在也不奢望什么爱情了,只是希望能赶快抱上孙子。但愿我们的社会能发展的好。让每个人都有公正公平的竞争机会。出身贫寒之人也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获成就.而不被社会所遗弃(张文灿)
我不懂诗歌我不懂诗歌,更不懂女诗人的内心独白,但是读完《摇摇晃晃的人间》,我想这海子和艾青,如果非要让余秀华和诗歌有一些联系的话,我就便只能想着海子,因为这诗句里我刻意去找所谓的诗歌,当我不解的时候,我便想着海子,当我惊喜的一句,我也想着海子,然后读完了我好像不仅就觉着海子的诗是诗,北岛的诗才是诗,这种优越感在对比的时候就出来了……
我的小狗,叫小巫我跋出院子的时候,它跟着
我们走过菜园,走过田埂,向北,去外婆家
我跌倒在田沟里,它摇着尾巴
我伸手过去,它把我手上的血舔干净
他喝醉了酒,他说在北京有一个女人
比我好看。没有活路的时候,他们就去跳舞
他喜欢跳舞的女人
喜欢看她们的屁股摇来摇去
他说,她们会叫床,声音好听。不像我一声不吭
还总是蒙着脸
我一声不吭地吃饭
喊“小巫,小巫”把一些肉块丢给它
它摇着尾巴,快乐地叫着
他揪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墙上磕的时候
小巫不停地摇着尾巴 对于一个不怕疼的人,
他无能为力 我们走到了外婆屋后
才想起,她己经死去多年
读诗解乏凌晨三点半,脑子是迷糊的,不知道如何再把最后《摇摇晃晃的人间》读完的,罢了。这也算可以睡去了。可怕的是没了困意,读诗不像读小说,你无数次地反问,无数次的回忆。你在这小说的故事里找人物,而诗歌表现的人物就是你自己,你所想到的一切都是诗歌,这小狗、这爱人、这孩童、这风雨和草木……
摇摇晃晃的人间一直深信,一个人在天地间,与一些事情产生密切的联系,再产生深沉的爱,以至到无法割舍,这就是一种宿命。比如我,在诗歌里爱着,痛着,追逐着,喜悦着,也有许多许多失落——诗歌把我生命所有的情绪都联系起来了,再没有任何一件事情让我如此付出,坚持,感恩,期待,所以我感谢诗歌能来到我的生命,呈现我,也隐匿我。真的是这样:当我最初想用文字表达自己的时候,我选择了诗歌。因为我是脑瘫,一个字写出来也是非常吃力的,它要我用最大的力气保持身体平衡,并用最大力气左手压住右腕,才能把一个字扭扭曲曲地写出来。而在所有的文体里,诗歌是字数最少的一个,所以这也是水到渠成的一件事情。而那时候的分行文字还不能叫做诗歌,它只是让我感觉喜欢的一些文字,当那些扭扭曲曲的文字写满一整本的时候,我是那么快乐。我把一个日记本的诗歌给我老师看的时候,他给我的留言是:你真是个可爱的小女生,生活里的点点滴滴都变成了诗歌。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让我非常感动,一个人能被人称赞可爱就够了。我认定这样的可爱会跟随我一生,事实也是这样。于我而言,只有在写诗歌的时候,我才是完整的,安静的,快乐的。其实我一直不是一个安静的人,我不甘心这样的命运,我也做不到逆来顺受,但是我所有的抗争都落空,我会泼妇骂街,当然我本身就是一个农妇,我没有理由完全脱离她的劣根性。但是我根本不会想到诗歌会是一种武器,即使是,我也不会用,因为太爱,因为舍不得。即使我被这个社会污染得没有一处干净的地方,而回到诗歌,我又干净起来。诗歌一直在清洁我,悲悯我。我从来不想诗歌应该写什么,怎么写。当我为个人的生活着急的时候,我不会关心国家,关心人类。当我某个时候写到这些内容的时候,那一定是它们触动了,温暖了我,或者让我真正伤心了,担心了。一个人生活得好,说明社会本身就是好的,反之亦然。作为我,一个残疾得很明显的人,社会对我的宽容度就反映了社会的健全度。所以我认为只要我认真地活着,我的诗歌就有认真出来的光泽。比如这个夜晚,我写这段与诗歌有关的文字,在嘈杂的网吧,没有人知道我内心的快乐和安静。在参加省运会(我是象棋运动员)培训的队伍里,我是最沉默寡言的,我没有什么需要语言表达,我更愿意一个人看着天空。活到这个年纪,说的话已经太多太多。但是诗歌一直跟在身边,我想它的时候,它不会拒绝我。而诗歌是什么呢,我不知道,也说不出来,不过是情绪在跳跃,或沉潜。不过是当心灵发出呼唤的时候,它以赤子的姿势到来,不过是一个人摇摇晃晃地在摇摇晃晃的人间走动的时候,它充当了一根拐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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