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和能力是有差异的,但是问题在于权利。来自于哪?究竟是天赋还是人赋呢?
经济学家会告诉你,人的权利并不是天赋的,也不是人赋的,而是来自于我们的“交易”。
当人们进行交易时,他们会对彼此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协商和谈判。
这是一种社会契约,它创造了一个秩序,让人们能够在和平和谐的环境下进行交易和互动。
那么,这种社会契约是如何形成的呢?我们可以看一下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一份社会契约——《汉谟拉比法典》。
这部法典是公元前1792年古巴比伦王国国王汉谟拉比颁布的。它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法典,也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系统地阐述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
在《汉谟拉比法典》中,汉谟拉比认为,人类之所以需要法律,是因为人类的本性是自私和贪婪的。
他意识到,如果人们没有法律规定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他们将会陷入无政府状态,相互残杀和掠夺。因此,他颁布了这部法典,以确立人类的权利和义务。
那么,这与人的天赋权利和人赋权利有什么关系呢?事实上,汉谟拉比认为,人类的权利并不是天赋的,而是通过社会契约和法律规定创造出来的。
他在法典中写道:“人类不是生来就具有相同的权利,而是通过互相交换,相互授予权利。”
这句话的意思是,人类并没有固有的权利,而是通过相互交换和授予权利来创造和发展的。
例如,如果一个人拥有一头牛,他可以用这头牛来交换另一个人的水果和蔬菜。
在这个交易过程中,他们彼此授予了对方的权利,包括使用和处置自己拥有的东西的权利。
同样的,人类也通过社会契约和法律规定来授予自己和其他人一些基本权利,如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等。
这些权利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而不是天赋的。
那么,权利是如何被保障的呢?经济学家告诉我们,权利的保障是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的。
在市场经济中,人们可以自由地进行交易,并根据自己的意愿支配自己的资源。
如果某个人侵犯了你的权利,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这是因为市场经济中的交易是自由和平等的,每个人都必须尊重其他人的权利,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人类的权利来自于我们的交易和社会契约,而不是天赋或人赋的。
市场经济和法律制度是保障权利的重要手段,而人类自身的理性和自我约束也是实现权利的重要因素。
每当我们界定权利的时候,都是我们要使用的资源、我们所产生的效应会跟别人冲突的时候,我们才需要界定权利。
权力来自于人们一次次的交易,最终总结出来的规律,来自于人,来自于人们想提高生存质量,让社会群体更高效而形成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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