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偏爱一些伤感的文学作品,一些沉重的挖掘人性的作品,这种偏爱可能影响了我的写作,我承认我不是个快乐的写作者,笔尖流出的是忧伤的小河,每个文字都带着忧愁和苦涩的味道,这是无法矫饰的,我也曾经想过要不要让文字明媚起来,毕竟那似乎更有利于传播,但我没有尝试,我只想让一切自然的发生。我也曾经羡慕过别人的点击,点赞和评论量,但后来,我释然了,我想“就做自己吧,管他的呢。”
我相信坚持的力量,于是我加入了一个日更计划,我再也不想因为在书写的路上半途而废,错过人生的另一种可能,虽然只是可能,但全力以赴后的自己起码看上去比较有尊严。
我相信,写作者与读者之间有一种默契和缘分,如果作者的文字让读者觉得被理解,被看到,那么读者也能看到作者。而被看到是让每个作者和读者都感到幸福的事。加拿大文学女王玛格丽特·阿特伍德曾经讲过这样一件事。有一次,她在哥本哈根闲逛,街上走来了几个穿着格陵兰传统服装的因纽特舞者,他们脸上画着油彩,穿着毛皮衣服,模仿野兽、怪物和某种神灵。他们是灵魂舞者,对人群发出咆哮和其他各种奇怪的声音。他们指甲细长,嘴巴里塞着变形器,就是一种让脸颊鼓出来,让表情变得很怪异的小木片儿。这些长毛的神灵或者说长毛怪兽中的一个人走向她,从嘴里拿出小木片儿,问道,“你是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嘛?我喜欢你的作品。”然后他把木片儿又塞回嘴里,咆哮着走进了人群当中。这件事儿一直被阿特伍德放在心里,在她心里,这就是身为一个作家所能得到的最大的奖赏。是的,我也在等待看到我的人。
某种程度上,我怀疑我是在以谈恋爱的心情写作,我对读者就像对恋人一样,甚至对他们抱着爱我就要喜欢我本来的样子的期待,我不想因为想获得肯定而装饰自己的文字,如果我遇不到我的读者,那我宁可被湮没在浩瀚的文字海洋中,被他们的拇指匆匆划过。
是的,我是个理想主义者,进而从不妥协到自我折磨,我就是要做那个满嘴是血的理想主义者,因为如果写作都不能让我们做自己,那么还有什么可以?我相信若笔下流淌出的不是真正的热爱,那么写下的文字会像失去灵魂的爱侣,即使说的是最动人的情话,也取悦不了自己。一个连自己都不能取悦的作者又怎么奢望去取悦读者。所以我想保留这个做自己的执着,我甚至把它当成一种可贵的品质,虽然很多时候,它并不讨喜的棱角总是伤到我,但我仍为拥有它感到幸运。也许是我没有到靠写作为生的程度,如果有那一天,可能娴熟的技巧可以弥补情感的不足。也许我可以写下更多成熟的文字,而不是任由感情肆虐,也许…未来的事只有未来知道,而我拥有现在。我相信很多事,但很多时候我都不能百分百的确定,如果有人再追问我几遍“你确定吗?”我想我可能会不知所措的怀疑自己,但现在我写下的,关于写作的事是我笃定的事,因为若自带光芒,又怎怕寒夜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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