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郑交质》发生在周幽王被杀,平王(东周)在位期间。这时郑国武公及其子庄公相继掌握周王朝大权。
我们可以想到,平王肯定要想办法对付庄公。于是
王贰于虢,郑伯怨王。
这里称“郑伯”,是因为郑庄公做了大逆不道、违背礼制的事情。平王想分权给虢公,郑伯就抱怨(或许是威逼利诱)平王不该这样做。于是就发生了“周政交质”。
顾名思义,就是周国和郑国交换人质。为为什么要做人质呢?是因为为周平王不分权给虢公作担保。……平王驾崩之后,王室又想把政权交给虢公。于是郑国的蔡仲就派兵收了周(某)地的麦子和(某地)谷子。自此周王朝和郑国就相互怨恨了。
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
诺言没有诚意,交换人质也无济于事。假使双方开诚布公,相互体谅,用礼来约束自身,即使没有人质,也没有人可以离间他们。
《春秋》记录地非常简单,寥寥几十字。《周政交质》批评了周政之间背信弃礼、尔虞我诈的丑恶一面。也告诉我们一个众所周知的道理:唯有诚信才能有效地沟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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