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光芒,还是被光照射的地方?还是一不小心被上帝吻过,两者都能兼顾?
我一直属于被光照的地方,
一直乐于享受不被看到默默无闻阴影的快乐。
但这就意味着没有存在感,可有可无。
一般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不会哭,还随时隐藏自己,这样的人不被替更待谁?
比如这次孩子的生日,听闻别的家长在几星级宾馆会宾客大宴,锋芒毕露,万众瞩目。而且我们,只是为了孩子高兴一下,随意应付一下,简直相形见绌。
这样的人一定长袖善舞,因此能获得各种资源。
又羡慕又向往。
在这个show时代,只有这样成为光,你起码才有获得资源的机会。
并且光也要不断经营,这样才能一直成为光。
酒香不怕巷子深,那算是慢时代的产物了。
突然还想起《何以笙箫默》里,何以琛要站到高处,让默笙看的见找的到。
只是不爱作为,不善交际的我们,社恐的我们,
想想要左右逢源,突然也就退缩了……
停留在想想而已。
大多社恐都比较懒惰?
所以也注定孩子的性格。
好吧,接受自己,也接受孩子,孩子就是你的镜子。
照得自己面目狰狞。
不过,陈奕迅的新歌《孤勇者》说的,谁说站在光里的才算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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