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史密斯并不是熟悉的的作者,之所以点开就是因为小人物和日记的组合。
主人公普特尔是个实打实的小人物,公司里的小职员,生活并未经历过多少风浪,但也已走过一段人生旅程。
普特尔有发表自己日记的想法,在写日记之前,他就坦言,“为什么我不可以发表我的日记?我经常看到从来没听说过的人们的回忆录,我也看不出怎么就因为我刚好不是个‘人物’,我的日记就不能是有趣的。唯一的遗憾,是我没在年轻的时候就开始记。”
普特尔的这本日记跨度一年多,经历了不少事,虽然鸡毛蒜皮但也都是他真实的生活。日记里提及的搬家到郊区,修理房子,买肉购物,应邀出席舞会却洋相百出,儿子的订婚退婚重到婚礼将至等。
对他有些许崇拜的妻子卡丽,不服管教的儿子卢品,总是戳中他虚荣心痛点的朋友戈英,总是惹他不开心的佣人萨拉,他满心感激的上司波卡普先生……
种种大事小事,各有特色的人们,随着书页跟着普特尔一起看他所经历的那些日子,或许是再普通不过的家常,或许是洋相百出的尴尬事件。
普特尔是个小市民,兢兢业业工作只是期待着升职加薪,不过没有得到满足他也不过分苛求。毕竟他是个极容易满足的人,不过作者也在结局之时完成了他的升职加薪还送把他租住的郊区房子送给了他。
普特尔和妻子卡丽的相处也有些可取之处,总是称她为漂亮的人,虽有不同观点但并不急于争辩,夫妻相处融洽。
儿子卢品总是称普特尔为老管家,儿子的许多行为他并不看好,虽然他提出异议但影响不了儿子,因为父子俩人有着不同的处事。大方向上普特尔还是比较支持儿子,因为他毕竟无法控制儿子以他的想法走自己的路。
虽然普特尔的日记多是鸡毛蒜皮,柴米油盐,但是说起来却满满都是乐趣。谁的生活又不是这些鸡毛蒜皮一点点堆积起来的呢。
他有他的虚荣和坚持,尽管因为生活并不富裕而日常闹出笑话。有限的资金无法让他过得铺张浪费,礼服皮鞋只能穿了又穿,只得买廉价的酒水,用蔬菜盖住羊腿被切去的部分,用红色油漆染浴缸结果褪色染得自己一身红,参加酒会结果在最后被告知需要自己支付费用,结果回程付不出车费被马夫嘲笑还淋成了落汤鸡……
那么多的冏事一点点勾画出他的形象,他虚荣但也真实。他离我们似乎一点也不远,恰如我们之中的一分子,而且我们身上也或多或少有点他的影子,我们也不都是这样真实地生活于鸡毛蒜皮之中。
普特尔一笔一画地记录下自己的生活,琐碎又真实。翻开自己的日记又何尝不是如此,每天都写的时候总觉得无事可写,所以总是写得断断续续。可翻开旧时的日记又总能笑出声,回放当时的喜悦或愤怒,虽然多是细碎小事可都是自己的经历。
大人物总是少数,而小人物千千万万。
我同普特尔一样后悔没有早些开始写,但会继续我自己的小人物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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