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过一些书,不过很多都是读完就忘记了,但是总有一些是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的,我印象中最深刻的一本书是《月亮与六便士》,这也是我人生中写的第一本拆书稿,虽然最后没有通过,但这本书可以说是我到目前为止读的最为透彻的一本书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四十岁的中年男人斯特里克兰,一个成功的证券经纪人,他没有画画的基础,但为了追求画画这个理想,依然选择放弃了富足安稳的现世生活,放弃了幸福美满的家庭,穷极一生地去追求自己的画画梦想。为了画画,他吃尽苦头、穷困潦倒。他穿的衣衫褴褛、胡子拉渣,住的是破旧不堪,脏兮兮的。
有一次生病还差点死旅馆里,幸好朋友德克及时赶到才有幸捡回来一条命。朋友好心收留他还细心地照料他,没有想到他最后背叛了朋友,还勾引朋友的妻子,导致朋友妻子的自杀。但他却没有为此感到一点点的愧疚。最后流浪到塔西提岛,几年后不幸得了麻风病,而且还变瞎了,在那里完成了他一生的著作,直到死后作品才出名。
斯特里克兰为了画画,可以做到抛弃世俗所有的一切,家庭、孩子、事业,他的世界里就只剩下画画,其他的一切都他来说都是没有意义的,他的后半生一直都在为画画而活,只专注于画画,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困难挫折都不能阻挡他对画画的执着与追求。
都说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但是有多少人生来就为各种房子车子、各种名、各种利,却很少有人会为自己的那份热爱而选择一次重新开始。我们时时刻刻都怀揣着去远行的想法,然而总是被各种各样的“在乎”束缚着,怎么也迈不开脚步。
斯特里克兰为了画画可以抛弃一切,虽然我们做不到,但至少要为自己喜欢的事做到全力以赴、问心无愧。他四十岁都可以从头学画画,二十几岁的我同样也可以从写作小白开始我的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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