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很久之前就想写这篇文章了,可终究不知该从何谈起。诗经里说,士之耽兮,犹可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脱也。而这女,可能是你,可能是她,也可能是我。世上的一切,生的生,亡的亡,荣的荣,枯的枯,该继续的继续,该遗忘的遗忘……一切自有定数,所以哪里来的悲欢离合。因而人活于世,薄情总会长久,深情必将不寿。可是,恋爱中的女子,情不知所起之日,便一往而深,从此所做的一切行动都充满了不可知,不理性,与自我感动。最后,还嫌他人爱得没有自己深,等到缘尽之日恨爱不能长久。
想到一个女孩子,也曾陪过一个男孩成长,三年,五年亦或八年。年少懵懂时的爱情,一开始没有被物质所染指,所以那么明朗,那么甘心情愿,那么不求回报,自求能够相守,一切皆出自明晃晃的喜欢。那时的喜欢呀,那么明显,那么真挚,就算只是听到你的名字也会在脑海里上演完和你的前世今生,所有一切不相关的事也会七绕八绕的给你扯上联系,然后将它当作你我之间冥冥之中的缘分,然后笑意与幸福就悄悄从你的眼睛里溢了出来,但深陷其中的你却不自知,结果别人轻轻取笑一声:“唉,恋爱中的女人呀!”可世事难料,就算曾有过幸福的时候,但是时光流逝中,爱慢慢变了质,也许是时间久了爱情淡了;也许拿一个害怕当时的自己给不了对方一个幸福的生活作为不敢开始的借口;也许,当爱情碰到现实,一切都被揭露在阳光之下,才发现爱情在彩礼面前就是一个笑话……原因很多,这世上相爱而不能终老的又不是只有你们,所以,彼此一不小心就相忘于江湖,也可能被隐藏到记忆的深处,也有可能到了后来的某天自己回想起来,就摇摇头说算了。
可是,让自己想通需要多久时间呢?古语所云“士之耽兮,犹可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脱也”是有道理的吧!曾经的海誓山盟,到头来输给一个相识不久的她。所以到底是该站在男生的角度思考:人需要现实一点,断了就是断了,就是过去,人总得向前看。还是站在那个失去恋人的女生的角度看:他刚分手就有了新恋情,我求生求死,甚至辞职来到他的公司工作都不能挽回他,男人何其绝情也!还是应该站在迎来新恋情的她的角度看:我并不是插足他们感情的第三者,我只是被他追求,感觉自己对他有感觉就想在一起了,那他和我在一起就必须和以前的一切划清界限。如果是你,你又会怎样思考?
我是一个慢热但长情的人,而且心思还很细腻敏感,所以当我成为过第一个她,也成为并且刚好此时就是第二个她时,我深觉这个世界还是适合薄情的人,并且女生一定要独立,要有自己的生活。爱情从来不是雪中送炭,它只能是在能将自己经营得很好的前提下的锦上添花。如此,爱情来时,我热烈欢迎,有敢爱敢恨和随你走江湖的勇气,也甘于和你一房两人三餐四季,只要心甘情愿,便可无怨无悔。当然,当我发现你对我的爱并没那么真挚并且越来越敷衍时,我也能拔脚就敢孤身走天涯,江湖之大,我自有我另外的快意恩仇,生活照样精彩。所以,所有可爱的姑娘们,愿你我的女之耽兮,亦可有说脱就脱的肆意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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