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这个原理,一个人如果想与世隔离,不依赖任何人,完全由自己满足自己的需要,其结果只能是很糟糕的。他甚至不能生存下去,因为,当他发现整个土地都由你和我所占有,而他只有孑然一身的时候,他从哪里得到他所需要的东西呢?我们在脱离自然的状态时,也强使别人脱离了这个状态;没有一个人能够不管其他的人怎样做他都要停留在这种状态;当不可能在这种状态中生活的时候,如果还想呆在这种状态中的话,那才是真正地脱离了这种状态哩,因为自然的第一个法则是保卫自己的生存。
当我们在与人交往中受到挫折时 会自然产生于与世隔绝的想法,但我们其实是做不到的。中华有一种人叫隐士或修仙之人,他们为了某种目的会有一段时间与世隔绝,但是,最终还是会跟人世相联系。因为他们还是人类。
我们这样做,就可以使一个孩子在没有真正地成为社会的一个活动的成员以前,在他的心中逐渐地形成社会关系的概念。爱弥儿发现,他自己要使用工具,别人也要使用工具,因此他可以用他的工具去交换他所需要而别人又能提供的工具。我很容易地使他感觉到了进行这些交换的必要,使他能够利用它们来满足他的需要。
工具的交换,如同别的物质交换一样。
"大人,我要生活呀,"一个穷困的讽刺文作家在一位大臣骂他所搞的这门职业是很不体面的时候说了这样一句话。"我看不出这有什么必要,"那位显要的人冷冷地回答道。这样回答,从一位大臣说来,是讲得很漂亮的,但如果出自他人之口,就显得很粗鲁和虚伪。所有的人都要生活。这个论点,每一个人将随他懂得的人情世故的多少而产生或多或少的同感,但在我看来,从讲这句话的人来说,是无可辩驳的。既然在大自然赋予我们的一切厌恶感中,最强烈的是对死亡的厌恶,那么由此可见,无论哪一个人在没有任何其他办法生活的时候,由于厌恶死的心理的驱使,是可以采取一切手段生活下去的。讲节操的人在轻视其生命和殉其职责的时候,所根据的原则跟这个简单的原理是绝不相同的。在有些民族当中,一个人用不着努力修养也能成为善良的人,而且,在没有道德的轨范可资遵循的时候也能做事公正,这样的民族才是幸福的民族!如果说在这个世界上确实有一种恶劣的境地,使处在这种境地的人不为非作恶就不能生活,使处在这种境地的人民由于生活的需要而不能不做骗子,那么,该绞死的不是这个干坏事的人,而是那些促使他去干坏事的人。
卢梭观点很正确,促使人民由于生活的需要而不能不做骗子的国家制度是最坏的制度。
一到爱弥儿知道什么是生命的时候,我首先关心的是教他怎样保持生命。一直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讲过职业、等级和财产的区别,我在以后也不去讲这些东西的区别,因为各种身分的人都是一样的,富人的胃也并不比穷人的胃更大和更能消化食物,主人的胳臂也不见得比仆人的胳臂更长和更有劲,一个伟大的人也不一定比一个普通的人更高,自然的需要人人都是一样的,满足需要的方法人人都是相同的。应该使一个人的教育适应他这个人,而不要去适应他本身以外的东西。由于你培养他唯一无二地只能适应于一种社会地位,所以就使得他对其余的一切地位无法适应了,如果命运同你开玩笑,则你除了使他变成一个很可怜的人以外,是得不到其他结果的,这一点,你难道还不明白?一个大贵族已经变成了叫化子,而在穷愁潦倒之中还在夸他的出身,这岂不是可笑之至?一个破了产的富翁,一想到人们对穷人的轻视,就觉得自己变成了人类当中最卑贱的人,这岂不是糟糕透了?前一种人只好去作流氓骗子,后一种人只好去作哈躬弯腰的奴才,见人就说这句好听的话:"我要生活呀。"
自然人类个体的身份是天然的,地位财富的身份是社会阶级的。在这里卢梭显示了人人平等的思想。暗含着天赋人权的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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