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云遮住了甜美的自由之光,一去好多年。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本来是自由人的黑人在被拐卖为奴十二年的故事。主人公就是作者本人。看了这本书以后,我又去找着看了同名的电影,看完之后感慨颇深。
故事发生的背景在南北分裂治理的美国,北方废除了奴隶制,黑人取得了合法的自由民的身份,而南方依然实施着奴隶制,黑人没有人身自由。主人公作为一个生活在北方的自由的黑人,他热爱生活,待人友好,对自己的白人朋友非常的信任和感激,他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有贤惠的妻子和几个可爱的孩子,呼吸着北方自由的空气,生活非常美好。然而幸福的生活却被打破了,他受到了两个白人的欺骗,以工作的名义被贩卖到了南方,成为一名奴隶,一直做了十二年。在这过程中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物。
在被拐卖之处,一位好心的水手约翰帮主人公送过一次求救的书信,但是由于信中对于自己所处的位置描述不清楚,最终延迟了营救。和他同船的同样是被拐卖的自由人的亚瑟被解救了,其他的奴隶被分别卖出,主人公不幸染上了天花,他本想就此死去,但最后还是活了下来,最终被福特先生买下,开始了他的奴隶生活。
故事的情节在此不多做描述,本书反映的是奴隶制度的罪恶与不公,以及奴隶制下黑人的悲惨命运。
在这本书里,我关注到了两点问题,第一就是主人公的第一人主人正直而又高尚的福特先生,他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对一切不公、一切悲惨的事物都充满了怜悯。但就是这样一位正直而高尚的绅士,却对于黑人的人身自由没有概念。正如书中所说,“周围环境的影响使他看不到奴隶制度根基上的本质错误。”在他的认知当中,黑人就是一种可支配的财产,作为主人,他会出于仁慈对他们和蔼,却并不重视他们的人身自由。南方普遍的社会氛围和祖祖辈辈传统的思想注定了这个正直的好人在黑人问题上带有种族歧视和等级的观念。
另一个使我印象深刻的就是主人公恢复自由离开的时候。离开时,他用谦卑的语气和主人一家道别。很大程度上,这种行为与他黑人的身份有关。正如作者自己在文中写的那样,如果他是一个白人,他可以上去踹艾普斯一脚作为分别礼,但他只是一个黑鬼,虽然是自由人,但他深知自己与白人的地位差距。
我想,在南北战争以前,像《为奴十二年》这样的事情应该有很多。在南方,区分奴隶与公民的最大标准就是肤色,只要你是一个黑人,即使是北方的自由民,你也是低下的,也是可以被拐走,作为奴隶出售的,肤色成为最大的壁垒,拉开了黑人和白人的距离。即使是在北方有自由人权的黑人,他们的地位也是不如白人尊贵的,更何况黑人还有时常被拐卖的风险。
读完本书,在我看来,人的灵魂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不该由于肤色不同来划分人的高低贵贱,没有任何一个人有权利剥夺别人的合法自由。奴隶制下那些残暴的罪行不会被忘却,历史见证了一切,黑人所承受的苦难与创伤由历史见证并将由历史给予补偿。
自由可贵,人人平等,愿这个世界再无歧视与不公,每个人都可以享受自由之光的普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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