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尔盖草原的风依旧吹着,消逝的身影不再重来,凄厉的风又将回忆拉到远方……
四川成都的一幢高楼传来一阵狼嗥,足以想到夜深人静黑漆漆的幕布下,多了几声狼嚎的回声,定晴一看,一双发亮的眼睛注视着你的可怕,格林本应属于大自然,却在混凝土和钢筋材料中焕发着狼的野性,也预示着重回狼群这一步的到来。
为了唤醒格林的野性,“狼女”义无反顾,倾尽全部的母爱,让格林在爱的包围下长大,在爱的包围下忘记的身处异族的孤独。也正是这份爱奠定了格林重返狼群的事实。“狼女”这个亲自野化的训练真是可谓可敬,几次死里逃生,“狼女”几乎用生命在言传身教。面对眼前这个活蹦乱跳、机敏聪慧的小家伙,“狼女的心便于他拴在了起来,一起开心,一起难过,一起享受孤独,让一出生变无依无靠的小狼重新感受到母爱,在爱中度过了最最美好的童年。
正如“狼女”所说的,其实她只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家是小狼,他是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她在他的故事里笑着哭,哭着笑……他要透过她的文字向人们讲诉自由、竞争、情谊、草原和狼……的确,是格林赋予了这本书最大的特色。“狼女”用细腻的笔触向我展示了这个真的却不敢相信的事实,每一个格林生活的细节全部放大,身临其境的体会了一场人狼传奇。
阅读《重返狼群》时,感觉小狼就像一个没长大的小孩,贪玩儿,打闹,守卫家园……和现在的自己有很多共同点,这也是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因此,我最关注的还是嬉戏玩闹的场景。我特别喜欢狼,从沈石溪的《狼王梦》第一次接触狼 这个概念时,就深深的喜欢狼这个高冷的动物,犀利的眼神充满着不为所知的感情。狼的坚韧,狼的雄心,狼的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坚定,这也是人类奢望却又不敢前进的。有人就会想谁会真正喜欢上狼呀,蛇呀等等的动物,也许对于我的喜欢,或许也正如书中所说的叶公好龙式的追捧,爱的只是狼的概念和自我比拟的炫耀。我并没有见识过真正的狼,见过的也是动物园中萎靡不正,失去所有光芒的老狼,所以才会说着喜欢狼这种凶猛的动物,当真正接触了也许就不会这么说了,可想而知,这种爱是如此的卑微。而这本书最大的颠覆是狼的形象,不在是从前的狼子野心,狼心狗吠,而变成了草原上的孤傲者。他不仅不会独自朝着月亮嗥叫,而且也不会像狗一样臣服在绳索之下,它们有自己的骨气和尊严,正是这份不同于狗的尊严,才可以驰骋在大草原中谱写一段段传奇。
这本书改写了中国人对狼的看法,中国传统的恶狼文化太片面、太虚假,狼如此神圣的物种竟如毒瘤根植在中国人心中。无节制的杀戮,草原上狼的身影也淡出了视野,纵使狼有再多的不是,也是人类闯进了他们的世界,不是吗?在严酷的大自然中,只有猎手和猎物两个选择,你的软弱就是你生命的终结,这样血腥的场景每时每刻都在惊心动魄的上演着,但人类为什么就不可以和狼和平相处呢,仅仅为了狼皮,这个见识短浅的看法不仅葬送了狼的世界,也葬送了人类的世界。我想我也是不知所谓的感叹,如果真如想象的那么简单,就不会有狼的渐渐消失,反而是持续增长了。
格林的身影不断的冲撞着我的思维,身影一幕幕的闪过,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也许,只有默默的祝福才是最好的结局。
图腾仍在飘扬,狼已成为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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