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一封信。云南大理寄来的。没写寄信人。
里面就一张小卡片,两行字。
我知道是葩姐寄的。
她告诉我。她要出国了。
葩姐家里开中药铺,认识很多种花草,朋友圈里都叫她葩姐。奇葩的葩。性子嘛有点呆,颇有些大智若愚的味道,任情随性,跌宕起伏,加之混迹在一堆狐朋狗友之间,算不上好姑娘。
家族传统不怎么用手机,企鹅号头像是用了十几年的最古老的一只卡通熊,昵称叫什么水晶来着我给忘了。每次要找她都要先发短信,等看到回你,约好时间,再到会面,基本一两天左右。都说她比总理还难约。
有一次去她家,进了房间聊了一会儿,她忽然想起什么似的,从抽屉里拿出几块小木头一般的玩意儿,燃上,放进香炉里,清微淡远的意蕴飘散开来。我问这是什么,她哦一声,说这是她爸弄的熏香,叫兜末。她又说了几个名字,龟甲千亩瑞麟金兽什么的我也不懂。她一边说着一边窝进沙发里,一只脚踩踏在硬木沙发边缘,从口袋里掏出烟,刁上一根,点上,吞吐的时候,眼睛眯成一条缝。她动了动鼻子,说她不太喜欢这个味儿。
她谈恋爱也是全由着性子,兴致好的时候手上有三、四个暧昧的对象,她自己评论的是家住西泠妾姓苏。不太好的时候,反而一身清静,像个尼姑,前世今生都在一身。
我问她为什么又甩了一个人。她说她给我做碗汤喝。
她站在厨房里。穿着一条棉质长裤,挂在她身上略显单薄,从脚背垂落到地板上,露出一半白皙的脚,不穿鞋。头发扎了个马尾高高束起,露出细嫩但硬朗的脖颈。眼神专注着汤锅,一派贤妻良母的好景色。
端过来的汤我喝了一口就吐了回去。她哈哈哈哈笑个不停。说这一堆狐狐狗狗里面最喜欢我这个小家伙。
她说每一个想要和她在一起的人,她都会为他煮这么一碗密制桃花汤。喝一口就吐的人,心思澄澈,但少些坚毅,关键时刻或难堪大任,不可托付此生,但不失为君子之交淡如水的良友。一饮而尽,眉头都不皱的人,或许城府深重,目的性强,此类人往往非池中之物,爱之一字是留不住他的;又或者是重情之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愿意为你不顾一切。第三种是喝一半便放弃,这样的人爱人的时候会尽力去爱,但也会留有余地,不会盲目扑火,善于保全自身。
她说爱情里面最重要的是弄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她需要的是第三种人。
我问她,第二种里面那个为了你可以不顾一切的难道你不动心?
当然动心。她说。不顾一切固然令人感动,但这样的人一旦爱上便是一把烈火,烧毁自己的同时,也会焚尽他人。
我忽然灵机一动,问,你觉得你是哪一种人?
她哈哈一笑,拉过我的手,问——你知道我为什么告诉你这件事么?
“姐姐我告诉你选男人。”她说
我问她在哪里看到的这个巫术。
她说不记得是在故事会还是知音上面看到的。
我没问她没说的是,你要的跟你爱的并不是同一回事。
一两年前听说葩姐爱上了一个男人。葩姐为了他单方面私奔,跑到离他最近的古城里开了家小杂货铺,准备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等五彩石生猴子。
等了一年。耗尽了家里所有的耐性。加之先前有约,一年之后无论成败都要出国。
我想起葩姐是张国荣的死忠粉,她说她曾经艳羡那些决绝离开的人,从来未曾老去,不容岁月染指。
她寄来的两行字是:
种的荚莲死了,
我要出国了。
我不知道她要去哪个国家。是在塞纳河畔,还是在伦敦的重雾里,还是在纽约旧金山。但葩姐会过得比谁都好,并且永远十八岁。
而我等凡夫俗子,注定逃不过生老病死。
对了。忘了说。
荚莲的花语是至死不渝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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