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烁这次讲了,哈佛的谈判智慧。讲了四个原则,让我明白,目标是利益不是立场,要寻找差别,去赢得更大的空间,而不要让自己被立场限制,要对事不对人。同时,在压力面前,不要比拼意志,真正做到讲道理,赢得谈判中的合理性。
四条哈佛谈判术
第一,谈判不是立场之争,而是利益之争。
利益是真正的驱动器,特定立场只是利益的特定表达方式。同一个利益可以有多种表达。 立场不一致并不一定是利益不兼容,有可能只是双方在利益表达上的想象力不够,又或者是表达不足。
充分理解各自利益诉求后,双方不必困死在某个特定的选项上。
第二,对事不对人。
通常如果遇到有人对你说,我这是对事不对人。你要小心,他肯定会既对事又对人。通常所谓对事不对人,当事人的意思是,我有职责在身,接下来我要对你做的种种事情,都是职责所迫,你可别怪我。It’s business, nothing personal.
第三,寻找差别。
谈判是取舍,而取舍首先得有差别。无论什么时候,要寻找与对方的差别,有差别才能达成一致,这是个美妙的悖论。
第四,不要比拼意志,要寻找客观标准。
不能对压力让步,但对于坚持客观标准要坚决,至于在哪个客观标准上达成一致则可以相对灵活。这才是既有原则又现实的谈判术。
并不是每个谈判都能达成协议,这是现实;但总是可以在每个谈判中有原则地坚持自己的利益,有道亦有术,这是正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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