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产项目公司的收并购。核心关注五个维度:股东结构、土地手续、往来账目、债务构成、资产评估
一、股东结构
目前股权的穿透情况。
股权的分配状况及同意交易抬手的条件,在股东层面要有可能性,否则无法交易。
股权有三条生死线。
1、第一条线是2/3,这条线叫做绝对控制权。你如果拥有2/3以上的股权比例,也就是常说的2/3公司多数,所有的重大事项你都可以表决通过。比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这些公司最大的事情。
2、第二条线是1/2,这条线叫做相对控制权。如果拥有半数以上的股权比例,除了前面说的那些重大事项决定不了,基本上其他所有的普通事项,在股东会议表决时,你都可以说了算。
3、第三条线是1/3,这条线叫重大事项一票否决权。《公司法》里没有提这个事情,这是根据第一条推导出来的,只要你有1/3以上的股权,别人就不可能有2/3以上的股权,相对于有了重大事项的一票否决权。
上面说的是表决权,跟控制权相关的股东权利还有一些,叫管理参与权。比如,股东持有10%以上股份时,可以申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持有3%以上股份时,可以提出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如果认为董监高侵害了公司利益,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只要是股东就有知情权,包括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董监事会议决议,甚至还可以查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股东权利是交易结构设计的重要关键,写清楚是为了说明权利的由来。
二、土地手续
土地手续是指土地证、建设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等。
项目公司的核心资产是土地,如果对方没有土地证,意味着项目公司没有有价值的实际资产,这一类大部分都是在讲未来可能的勾地故事,真实的很少,可以聊,不能当真,拿地后再来谈合作。
一定要记住:只有有土地证的项目才是可实操的项目。
由于地产是一个大资本的游戏,在中间做居间的外行和骗子非常多。外行们自己都相信对方编造的故事。骗子是利用巨大的利差空间做诱惑,要到保证金然后跑路。地产的保证金没有小数目,一票够吃好多年。我见过的骗子出入都是五星酒店,点的都是杯莫停、马爹利贰万以上的洋酒。
规证批完了不能改规划,要不就需要重新报建,再走一遍政府审批。
关于在建工程的收并购,不建议操作,除非可以抄到极低的底或者资产质量极高。在建工程如果收并购,所有手续都需要工商变更,涉及抵押、贷款等各类程序,等于开发程序全部再走一遍,耗时耗力。
三、往来账目
所谓往来账目,其实就是财务尽调。
分成进账和出账。如果进账等于出账,说明账面没有毛病,除了查不到的隐形负债,比如民间借贷,并不进入项目公司财务,在账面上查不出来。
地产进账有三大部分构成:股东贷款、销售收入、融资借款。
这个比较简单,不需要特别解释。
地产出账也是三大部分:股东借款、进存货、土地成本,建安,三费一税,融资成本等项目公司开支。
存货是库存,卖不出去的车位、尾房等。
账目没有问题意味着进账与出账大致相抵。考虑到我们是收并购的一方,目标是有价值的资产,并不是警察查账,即便有小的偏差,只要对方认账处理,或者利润空间足够,可以达成共识略过。
四、债务构成
债务部分的问题,大量涉及到法务纠纷,其实是法务尽调的范畴,股权结构也是法务尽调需要一上手搞清楚的问题。这涉及到交易结构设计的核心,财务尽调更多是解决风控问题。
债务构成分成三大类:起诉、查封、抵押。
由于债权人享有他应有的权利。我们在介入收并购不良资产时,往往不可避免的遇到这些债权人的不同举动,比如已经提起诉讼,有资产被申请查封,资产被一押、二押。如果与债权人不能达成一致,让其抬手,交易就无法进行。
这里最大的麻烦是可能存在的大批小额隐形债权人,一旦发现有资本方介入,就会一批接一批的涌出来要各种条件,而且债权人相互之间也不能达成共识,这是一种难以处理的情况。如果没有能够弹压这种情势的力量,资产的盘活就只能等到进入法院拍卖程序,结果没有真正的赢家,只能是债权人输得更少的结局。
退市的中*地产的中*大厦,就是因为冒出来隐形债权人,无法达成一致,最后进入拍卖。
五、评估价值
对于资产的评估,简单的看就是资产价值直接折半,才有利润空间,优质资产可以打六折考虑。
为什么呢?
首先,收并购不是做慈善,如果只有10%的利润,不如拿块干净的新地,简单没纠纷。所以利润率打底15以上,20正常。这资产就打了8折。
收并购是需要带着资金进入的,资金有成本,12-15%,资产的价值就只有65%了。
交易有税费,把这些该交的税交完,把麻烦处理干净。15%又没了。所以,如果一般资产,对折才有初步研判的价值,当然深耕需要更精确的测算。
所以我们如果看一家公司,如果资产与负债基本相抵,那在实际上就是资不抵债。所以港资的地产公司,负债率很少过50%。万科这类稳健的公司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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