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收并购贷款不纳入“三条红线”考核指标,必将促进房地产行业进入大并购时代,了解房企并购常识,对于一个房地产行业爱好者来说尤其显得重要,否则你就OUT了。
今天我和大家一起讨论的话题是:收购项目的对价如何支付。
在前面,我们谈到在房地产行业,收购对价由成本和溢价两部分组成。因此,收购对价支付相应的,由返还成本投入和支付溢价两部分组成。
我们已经知道,项目公司成本投入的资金来源有两个:一个是项目公司的自有资金,包括实缴资本金和资本公积,另一个就是项目公司的债务资金,如股东借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以及其它第三方借款等。
返还成本投入就是通过不同形式返还项目公司的自有资金和债务资金,其中,项目公司的自有资金,作为所转让的股权的成本,通过股权转让款的形式支付,而项目公司的债务资金,则通过债务偿还的形式支付。
当然,项目公司的债务资金,因债务种类的不同,其偿还方式也是有区别的。
其中,项目公司的自身债务,如股东借款、工程款、地价款、第三方借款等,收购方通过提供股东借款给项目公司进行偿还,或者通过向债权人购买债权的形式进行偿还;而项目公司的担保债务,如项目公司为股东、第三方提供土地抵押担保、保证、股权质押担保等,因该债务非项目公司本身的债务,不属于成本的一部分,则以归属于转让方的资金进行偿还,包括项目公司偿还给转让方的借款资金,收购方直接支付给转让方的股权转让款、溢价款等等。
债务偿还的基本原则是: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债务的实际情况寻求不同的解决方案。资金安全的具体保障措施有:
1、收购方以借款形式提供资金,转让方需提供经收购方认可的担保物;
2、转让方先与债权人签订债务偿还协议,确保债务全部清偿;
3、款项直接支付给债权人,不经过转让方。
溢价支付的方式会影响收购的税费乃至项目的整体利润,常规的溢价支付方式有:通过股权的溢价方式进行支付,或者通过优先利润分配的方式进行支付。除此之外,还有以分配物业方式处理溢价等等。
好了,今天我们就谈到这里。友友觉得对这篇文章感兴趣,请关注并点个赞,在此老潘一并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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