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在看钱钟书的《围城》,初高中时即有涉猎。对方鸿渐和苏小姐扭扭捏捏的别扭劲有点看不下去,于是只看到全书五分之一左右就抛下了,中间尝试了几次,未果。
这次因为某个人的大力推荐,我才打算重新捡起这本还不知它为啥红了这么久的书,难道仅仅是因为那句,婚姻像围城,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或许未必。于是,我决定一探究竟。
一读,就读出味道来了:钱钟书遣词造句方面果然是个怪杰!不是那种哗众取宠的故作新意,而是别有趣味的想法和写法——于是一发不可收拾!
名著之所以成为名著,不是盖的。它连时间都征服了,还能征服不了读者的心吗?除非读者拒绝去接触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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