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从事法律工作的朋友曾对我说:“法律对于底层人民和有权有势的人是很无力的,它们只对中层阶级的人起作用。”
我对他的说法深有感触,虽然有些绝对,但是确实很正确。
在我高二的时候,身边发生了一件命案。事情是由一个在A高中念书的女生引起的,说白了无非是因为爱情。那个女孩有一个B高中的男朋友,却又被A高中的一个混混看上了,然后那个混混开始使劲的纠缠她。有那么一天,混混对女孩说,“今天我送你回家吧。”,女孩拒绝了,说到“我男朋友待会骑着摩托来接我。”于是乎,混混带着一群小混混找到了那个男孩,本来是一场对于那里的孩子来说都再寻常不过的打架斗殴事件,可是那群混混硬是将男孩从学校追打到了一个大桥之上,下面是一条河。打架的过程愈演愈烈,最后男孩抵不过人多势众,处于了弱势,被那群混混一起,扔下了桥。没错,扔了下去,掉到了河里,按理说,这个时候如果有人感觉到害怕或者是后悔,赶紧下去找人帮忙救人,男孩不至于没得救。
事情被发现是在数天以后,有人发现了河里漂浮着的尸体。女孩知道后哭晕在了河边,男孩的爷爷看到孙子的尸体骤发心脏病随他去了,父母从外地赶了回来。
打捞尸体的过程有人用手机拍成了视频,一时间在网络上疯转;据说事情发生在那天晚上十点,看到打架过程的行人都因为害怕绕道而走;警察并没有及时的赶到;混混们犯了事后躲了起来,其中那个带头的父亲貌似是一个官,还算是有权有势。
没多久,网络上所有关于这个事情的新闻全部被封杀;游行示威的学生和传播“谣言”的学生都被学校记过处分;男孩的父母亲戚闹到了法院却被警卫人员打伤;新闻上只说是自杀,然后不了了之;混混们没有受到什么处罚。
这件事发生在我家的楼下,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每每走过那座桥,看到那条散发着臭气的污水河,我都不禁想到那具在臭水里跑到浮肿的尸体,心里一阵发寒。再后来的事情,我就不得知了。
生活仍旧在继续,我永远无法体会失去了唯一的儿子和父亲的那对父母他们的悲痛之情,也无法想象他们对于犯罪少年的恨意,无法得知他们如何度过那未来无望的生活。
即使杀人偿命也不为过,令人心寒的正是法律的无力。到底杀人犯到底该不该被判死刑?即使判了死刑就真的可以让受害者的遗族感到救赎吗?法律到底应不应该废除死刑呢?我常常想,即使那些混混被逮捕归案了,因为未成年的缘故,可能也不会被关太久,他们丝毫都不曾意识到自己的过错,多年之后重新踏入社会,他们很有可能还是会做出同样的事情。
这个事情让我想起了前几天推送的那本书《彷徨之刃》,同样都是有关法律到底该如何才能让犯人改过自新,同时又让遗族得到安慰。今天我想推荐的书是另一本关于这个话题的小说《虚无的十字架》。
No.3
《虚无的十字架》
所谓的“罪”与“罚”,究竟本质为何?
是让犯人听到自己的死刑宣判而感到解脱?
还是让他重返自由社会,但用尽一生赎罪?
如果你家人的生命被残酷地夺走,你希望该如何处置犯人?
如果犯人并未把死刑视为惩罚,致死仍未反省,死刑又有何用?
1
爱女被杀,道正与小夜子夫妻在凶手被宣判死刑后感到失去了人生目标。即使凶手伏法,女儿也无法再复活的痛苦,使得道正与小夜子离婚。
多年以后,道正接到了小夜子被杀的消息,虽然凶手自首,但是道正通过遗物中的蛛丝马迹发现了小夜子死亡背后隐藏的真相。
原来
沙织和史也年轻的时候是一对情侣,然而意外怀孕让他们陷入了恐慌,害怕周围的亲戚朋友还有学校的老师同学知道,他们偷偷地在婴儿出生之时将他活活掐死,并且埋在了青木原的树海。杀死了自己的亲生孩子这件事给了他们巨大的打击,因为心理上的原因,他们不久后便分手了,这也使得他们后来的生活充满了悔恨和自责。后来的沙织患上了严重的“偷窃瘾”,她认为自己没有资格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也只配吃偷来的食物。而史也,他无意中救下了被男人欺骗抛弃后想要寻死的花慧母子,为了赎他当年的罪过,他鼓励花慧并让她重拾了生活的信心。他与花慧结婚,并悉心照顾花慧和她的孩子甚至是花慧憎恨的父亲。除此之外,史也成了一名儿童医生,努力救治患病的孩童。
他们都在用着自己的方式弥补当年犯下的过错。
失去女儿的小夜子,在和道正分手之后,变成了一名自由撰稿人,并且加入了受害人互助会,她为了不废除死刑而四处奔走,为了维护遗族的权利而积极争取,也开始研究关于犯罪后心理和判刑的相关内容。她在采访过程中得知了沙织的故事,并坚决地认为只有她和史也去向警方自首才是正确的选择。在她要去找史也谈话之时,她将此事告诉了花慧,也让呆在花慧家中的父亲得知了此事。为了保护花慧和史也,花慧的父亲杀死了小夜子。
2
凶手杀了人,就只能通过偿命来赎罪?
小夜子在一开始坚定不移的这么认为着,可是杀害自己女儿的凶手被判处死刑后她并没有得到解脱。在得知那个凶手之所以接受这个事实是因为觉得太麻烦了,活着太麻烦了所以不想再上诉,而是选择了坦然接受。他临死前也没有感到丝毫的忏悔,那死刑的意义何在呢?
遗族希望看到的,真的仅仅只是血债血偿,以命抵命吗?
其实不然,他们应该是更希望看到凶手发自内心的道歉,他们希望凶手可以意识到自己犯了多大的罪,给遗族带来了多么不可缝合的伤痛。
判处死刑并不能改变什么,但是不被判处死刑同样会有很大的问题,如果犯人只被判处有期徒刑,多年后刑满释放,出狱之后,由于社会的歧视和不认同,他们很难生存下去。这样的人虽然重新走上了社会,有的人并没有真正悔改,而有的人又因为生活所迫,所以纷纷走向了再次犯罪的道路。杀害了小夜子女儿的那个人不正是刚被放出监狱便有开始了盗窃吗?
小夜子有一句话是对的,死刑的最大好处就是杀人凶手无法再杀害其他人。
但是,万事并没有那么的绝对不是吗?
就连小夜子和道正也在后来的调查中有了动摇,开始怀疑自己坚定的东西。我想作者也是如此,认为不是所有的杀人犯都是罪无可恕的。
因为没有找到婴儿的尸体,所以沙织和史也最后没有被起诉就是最好的体现。他们虽然杀了人,但是也在用自己的一生来忏悔和弥补。史也帮助了那么多的人,以此来减轻自己的负罪感。虽然没有被关进监狱,也没有被判处死刑,但是他的做法比那些形式上的东西更加有意义。
我想,法律有的时候不是那么的完美,也会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但是正是因为如此,才会一次又一次地被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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