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说,我要过饭一定没人信。呵呵,现在想来挺好玩的。
时间是八岁那年夏天。为什么去要饭呢?说来真挺逗。那个年代的小孩从小就要帮着家里干活的,我也一样。只要一回家大人们总是有干完的活支使我干。真的干的够够的,小孩子谁不想玩呢?可巧了,那时俺村里有一个外号叫“黄鼻涕”的懒汉(其实也不是真无赖,现在也成家立业了)。按辈分我管他叫二叔。我见他天天在土地庙前晒太阳。没饭吃了就去要,一点活也不干。可把我馋坏了,这多好不用干活!我就决定跟他一样(我的理想挺伟大吧,哈哈哈)。可是自己一个人也不敢去啊!也没要过不会啊。好在事随人愿。我去找他一问,他就满口答应了带着我,我们俩一起去要。
要干这买卖先要准备工具。好在还都不用花钱。回家偷了个破书包,然后砍了跟木棍。木棍是必不可少的,那个年月的农村家家都养狗而且大都不拴。准备停当,我们就出发了。走到一半我就后悔了,哪知道要饭还要走那么远。二叔说,近处都都认识没法要。天又热可糟了罪了。费了半天劲,你们知道都要的啥吗?窝窝头子,地瓜头子,还都是半块的,整个都不给。还是剩的一点都不好吃。直接咽不下去,我是没有吃,都给了师傅了。最失败的是让一只大黄狗给我撵了差点没吓尿,裤子磕了个窟窿。所以到现在我是怕狗的。
好容易回到家,家里都找翻天了。我的打狗棒也结结实实的打在了某个人的屁股上。唉,我的要饭事业就这样结束了。其实不挨打我也是决定不再干这一行的了。
做个乞丐真的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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