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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 | 左道书生 上篇

短篇 | 左道书生 上篇

作者: 文史小郎君 | 来源:发表于2022-08-25 21:40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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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承诺,本文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凌渡山位于洛水县,依着洛江,有“一江春水凌渡山,无数红雨彩云间”的美誉。

时值三月,凌渡山的桃花开得正旺,粉红花瓣满山遍野,犹如一片粉色海洋。山顶的风动石下有眼活泉,名为叮咚泉,泉水叮叮咚咚落下的声音,好似弹奏的古琴。流至山间的泉水汇成溪流,被风吹落的桃花常常飘进溪流之中,这条小溪被当地人唤作“落红溪”。

落红溪的溪水清可见底,金色鲤鱼和斑斓小虾在溪中游弋,如悬浮在晶莹剔透的九重天际,怡然自得的姿态,似乎比蓬莱山云间的鲲鹏更加快活。

溪旁是一片凤尾森森的竹林。竹林间栖息着千百只黄鹂,黄鹂婉转动听的叫声此起彼伏,伴着落红溪潺潺流动的水声,让人感觉神清气爽,心旷神怡。

傍晚时分,从山腰处传来一阵脚步声,走近一瞧,原来是名青衣纶巾的书生。书生背着书箧,牵一头青牛,沿着溪边山路徐徐而行,脚下黑色布靴染满风尘。

书箧雨布下是一张清秀白净的脸庞。这书生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冠玉,目若秋波,倒是长了一副令人惊艳的好皮囊。

跟在身后的青牛也与众不同。一般青牛都长着两只犄角,这头青牛不仅体型巨大,而且仅有一只白色独角。白色独角长在两眼之间,虎虎生威,令人望而生畏。

走过石砌小桥,绕过青色古藤,书生牵着青牛来到溪旁,摸着青牛的独角道:“痴货,总算找到可以解渴的水源,这下你可以开怀畅饮了。”

独角青牛歪着头盯了他一会,似乎对痴货二字颇有不满,最后还是无奈摇头,缓缓走进溪流之中。鲤鱼和小虾望着这庞然大物迈进小溪,“嗖”的一声躲得无影无踪。青牛把头埋进水里,饮了口溪水,感觉甘甜爽口,抬头“哞,哞,哞。”叫了几声。

书生见青牛如此惬意,也蹲下身,双手掬起溪水,放进口中,仰头饮下,又掬起一捧溪水,哗啦拍在脸上,笑道:“这溪水好甜,还带着一股桃花的香气,凌渡山的落红溪确实名不虚传。”

“阿翁,前头有只独角大水牛,在那饮水呢。”不远处传来一名女童欢快的叫声。

青衣书生回头一瞧,一名看起来七八岁的小丫头,头上用红绳扎着两只小辫子,此刻正拉着一位背着竹筐皓首苍颜的老翁,指着溪中青牛笑道:“阿翁,我们过去瞧瞧那大水牛。诶,水牛旁还有个青衣小郎君。”

那老翁对着书生点头示意,摸摸小丫头的头发,牵着她的手往前走来。青衣书生点点头,牵着青牛上岸。

小丫头刚好拉着阿翁来到落红溪旁,冲到书生跟前,仰头道:“郎君,郎君,俺可以摸摸这头大水牛吗?”

书生笑道:“有何不可,不过这痴货性子执拗,小丫头,你要轻点摸哦。”

“哞,哞,哞。”青牛听到自家主人如此言语,不满地抬头嚎叫,摇头晃脑,表达义愤填膺的情绪。

“摸,摸,摸。”书生回头骂道:“就知道让人摸,满足你的心愿。”说完,抱起小丫头,把她放到青牛脑袋上,拍了拍青牛的独角,大声道:“小心伺候着,咱俩傍晚这顿饭,就靠你啦。”小丫头开心抱住青牛的犄角,呵呵呵笑起来。

背着竹筐的老翁闻言,笑道:“这位郎君,如不嫌弃,就跟老汉回家,老汉今夜请郎君用些斋饭如何?”

“恭敬不如从命,那就多谢老丈了。”书生拱手笑道。

此时已至傍晚,霞光四起,落日浑圆,天上彤云在夕阳映照下愈发绯红,似乎染上胭脂一般。落红溪里的鲤鱼和小虾又热热闹闹在溪中游戏,竹林里黄鹂叫声愈发婉转,时不时能看到飞腾而过的鹧鸪,飘逸身影转瞬即逝。

走在山道上,一眼望去,两旁桃花妩媚可人,与霞光交相辉映,粉红花瓣在霞光照射下慢慢有了光泽。日渐西沉,霞光渐退,一片片粉色花蕊显出温柔光辉,当人置身其中,顿有曲径幽深的神秘之感。

书生牵着独角青牛,与小丫头谈笑风生,随老翁行走在山道上,感觉一路奔波的劳累似乎被飘来的晚风洗去一般。三人一牛走了半个时辰,到了老翁的住处。

这是一座建在山路旁的茅屋,金色茅草覆盖屋顶,屋前用篱笆围成院子,院里种满秋葵,白菜,黄瓜,香菜和甘蓝,俨然是个小菜园。院子旁是一间简陋木屋,木屋门前随意摆放着一堆竹筐,竹凳和斗笠。唯一的一张竹床上躺着一位呼呼大睡的黑衣男子。

“程叔又喝酒了。”小丫头指着竹床旁的酒葫芦,鼓着腮帮道:“这下好了,不知又要睡到什么时辰?”

“小云,别吵醒你程叔,待会吃饭再叫他。”老翁拍了拍丫头的后背,回头对书生道:“还不知这位郎君尊姓大名?”

“小可姓庄,名子休。”书生道:“不知老丈如何称呼?”

“山野中人,姓名不足挂齿。”老丈笑道:“你就称我老黄头吧。”

“黄老好。”庄子休拱手道。

“你们读书人,说话文绉绉的,不过就是好听。”老黄头点点头,放下背上竹筐,走进茅屋生火造饭。

夕阳躲进云层之中,明月升上墨蓝夜空,月光如水般洒落在万物之上,四野俱寂,天地无言。望着圆盘般的月亮载着人间清梦在璀璨星河中缓缓游荡,庄子休从怀中抽出一根绿色竹笛,抵在唇间,吹起笛子。

那笛声初时不响,好似一湾轻轻流淌的小溪,波澜不惊,源远流长。随着曲调慢慢爬升,那笛声又如一条波涛汹涌的长河,惊涛骇浪,气势磅礴。

庄子休闭上眼睛,想起与故人的往日情谊,那笛声愈来愈发高亢,一直飘到九天中央,似乎在璀璨星河中寻找着什么,最后无功而返,缓缓落到月亮的桂花树上歇息,轻声倾诉那无法重逢的思念。

“阁下的笛声清亮悠扬,恬静清淡,到了关键处,宛如天籁,洗尽风尘,连我醉醺醺的脑袋听了您的笛声都如沐春风,清醒许多。”原本呼呼大睡的黑衣男子,此时已从竹床上醒来,只见他剑眉星目,高大魁梧,右手提着个酒葫芦,左手捏着剑诀往前一步道:“只不过,此处乃山野之地,不知阁下到此,意欲何为?”

“混口饭吃。”庄子休把竹笛藏回怀里,笑道。

“什么?”黑衣男子脸上露出疑惑神情。

“你不是问我,到此处意欲何为吗?”庄子休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笑道:“我和坐骑走了一天路程,到现在还没用饭,饥肠辘辘,半道遇见黄老和小丫头,他二人邀我到家中做客。我身无分文,只能吹首曲子,聊做答谢,所以说是混口饭吃。”

庄子休的笑容好似桃花初绽,雪后暖阳。但在黑衣男子眼里,这书生艳若桃李的笑容太过明媚灿烂,他犹记得当年授业恩师与他说过的那句话——“物极反常必为妖。”

故,他捏着剑诀,又往前踏了一步,这一步与手中剑诀形成合势,若再进一步,便是出剑。

“哞。”随着黑衣男子捏着剑诀迈出那一步,青牛低吼一声,缓缓走到庄子休身旁,用身体挡在二者之间,低头狠狠盯着黑衣男子,头上独角在月光映照下闪闪发亮。

“这倒大可不必。”庄子休拍了拍青牛的独角,把它拉到身后,望着黑衣男子,拱手道:“路过宝地,不想惹事,只想喝口热汤,吃口热饭,望兄台成全。”

“程叔,您醒啦,爷爷叫您过去。”小云从茅屋冲了出来,挡在庄子休和黑衣男子中间,抬头对黑衣男子道:“这是爷爷请来的客人,晚上爷爷要请他们用斋。”说完回头对庄子休道:“程叔平日也在我家用饭。”

“在下庄子休,多有打扰。”

黑衣男子皱眉望着庄子休,终于点了点头,拇指“啪”一声推开葫芦的瓶盖,仰头喝了口酒道:“程长风。”说完摇摇晃晃走进茅屋。

“在遥远的北海,有一条大鱼,它名为“鲲”。鲲为了能飞到南海,拜道祖为师,学了神通,化为大鸟,名为“鹏”。鹏的背部有几千里宽,奋起而飞时,如乌云密布,巨大的翅膀可以遮住天上的太阳。当海水激荡,飓风刮起时,鹏随着飓风往南海飞去。璀璨的南海,对鹏来说,是美丽深邃令人牵挂的诗和远方。”

庄子休对坐在青牛背上的小云道:“当大鹏往南海飞时,拍一次翅膀就可以飞行三千里,腾空直上可以达九万里,它乘六月的飓风飞去,那湛蓝的天空,雪白的云朵,都为它生命最为辉煌的那一刻喝彩。”

“那大鹏飞到南海是要干嘛?”小丫头抓着青牛的独角,瞪大眼睛问道,青牛也抬起头,认真望着庄子休,似乎也在发出相同的疑问。

“为了给自己的人生找一个心安的归宿。”庄子休缓缓站起身,望着夜空中孤零零的月亮,叹气道:“当鲲还是条小鱼时,有条青梅竹马的同伴,那日,天上神仙在白云间饮茶,将饮后的残茶倒进海中,正巧落进鲲的同伴口中,鲲的同伴化为大鸟,它告诉鲲,它想看看这个世界的样子,便飞往南海去了。

从此,鲲变得形影单只,它立下誓言,终此一生,必要找回同伴,再续前缘。世间万物,不论是不知朝暮之蜉蝣,还是寿长千年之玄武,在世间活着,说到底,不过是为了给自己找一个可以安心歇息的最终归宿而已。”

“那头大鹏鸟飞到南海了吗?”小丫头听得入迷,盯着庄子休问道:“最后有找到自己的同伴吗?”

“历经千辛万苦,那头大鹏终于飞到了南海。”庄子休回头道:“机缘巧合下,也找到了自己的同伴。”

“太好了。”小丫头拍手道:“那他们又成为好朋友了吗?”

“殊不知,那杯仙人的残茶只有一年的仙效。”庄子休又回望墨蓝星空,叹气道:“当大鹏的同伴飞到南海时,没过多久又恢复原样,成为了海中的鱼鲲。而那头跟道祖学完法术化成大鹏的鲲,却已再也变不回鲲鱼了。后来它发现,原来那日在云中饮茶倒茶的仙人就是道祖,它恳求道祖让它再化为鲲鱼。

道祖却与大鹏说,它与同伴的缘分只能到此为止了,天道早已为它定下规矩,大鹏的未来,是成为守护南海天空的王者,而大鹏的同伴,只是一条无法离开大海的鲲鱼,大鹏和鲲鱼只能天海相隔。又过了几年,鲲鱼寿命到了,就在海里陨落。天空中就只剩下孤身一人的大鹏。”

小丫头眼中的泪水一滴一滴落到青牛的头上,青牛回头,用舌头舔去丫头眼中的泪珠。

“这世间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天与地,生与死,而是我就在你的面前,你也知道我爱你,却永远无法碰到你。”庄子休说完,望着月亮安静下来,过了一会,轻声笑道:“真是好笑,给希望的是你,抹灭希望的也是你,该让我如何看你?”

“道祖是三界至尊,你这么编排他,不大好吧。”程长风从屋内施施然走了出来,冷冷望着庄子休,过了一会,他转身抱起小丫头道:“饭煮好了,快进屋。”

庄子休笑了笑,随着程长风走进茅屋。

三人进屋后,庄子休看到红色胡桃木桌上放着一口热气腾腾的火锅,火锅内煮着各种菌菇,正冒着水雾,火锅旁放着十几碟瓷盘。

青色白色瓷盘上盛着切成薄片的野兔肉,山羊肉、以及春笋,秋葵,白菜,黄瓜,香菜,甘蓝片和山杨梅,山李子等时令果蔬,看起来色香味俱全,令人垂涎欲滴。

黄老头把庄子休请到主客位,笑道:“山野之地,只能临时凑起这一口火锅,还望见谅。”

庄子休坐到椅子上,望着这一桌山珍果蔬,还有那热气腾腾的火锅,咽了口口水道:“黄老,这是我几个月来见过最为丰盛的一餐,恭敬不如从命,我就不客气啦。”

“摧枯拉朽”——是的,只能用摧枯拉朽这四字来形容庄子休的用饭姿态,但凡扔进火锅的东西,不论荤素,不论生熟,都会被他用筷子以最贵的速度夹起并放进口中。

“这位郎君怕是个饿鬼投胎。”老黄头和小丫头瞧着外表斯文吃相豪横的庄子休,心里暗道。

程长风坐在桌前,原本只是自斟自饮,见庄子休狼吞虎咽,终于没忍住,啪一声把酒葫芦拍在一边,开始抢起放进火锅内的野味生鲜。

二人对望一眼,开启争先恐后吃菜模式。当程长风吃完碗中最后一片白菜,庄子休对着他再次露出暖阳般的笑容,那笑容不再令人感到虚伪。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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