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日更,转摘自百度用户“辅仁新语”收录的文章,简单解说了小说的若干种叙事格局。侵删。
以往,人们只是注意小说中的人物,忽视了叙述人也是小说中的重要角色。只是注意作者与人物的关系,但新的叙事学的建立,却建立了作者、叙述人、人物、读者,叙述人、人称、视角、故事之间的新的这两组关系。
一个故事有一万种途述的方式,成为极富诱惑性的激发作家创造力的冒险与挑战。
这样,就出现了一个叙述人的问题。
叙述人:
叙述人担负着叙述小说的任务。这是毫无疑问的。
但他与作者、人物、人称间的关系,就错综复杂难以说清了。
从人称上讲,他可以用第一人称,也可以用第二人称,还可以用第三人称。他与作者的关系,亲近起来,可以是一个人,远起来,则可能毫不相干,你不管多么急切地想将这个叙述人与作者之间码上哪怕一丁点儿的关系也绝无可能。
这个叙述者,可以是故事中的人,也可能是游离于故事之外的。
有没有发现,这几种关系,足够一个人头大了,这是一个矩阵,其中的排列组合,纵横交错,复杂微妙,绝不是一句话可以说得清的。
叙述人在中国古代小说中往往是以说书人身份出现的,这是一种局外人的叙事格局。
现代小说中出现了太多的叙事格局:
1.主人公叙事:即叙述人由作品中的主人公充当,这个叙述人讲述自己的亲身经历,甚至讲述他死后的情形。
2.次要人物叙事:如《孔乙己》中的叙述人就是咸亨酒店的小伙计,是一个次要人物。
3.傀儡叙事:这是作者为了制造虚虚实实、扑朔迷离的艺术效果,而采用的虚拟性叙事。《红楼梦》就是这种叙事模式,让一块无生命的石头来叙说故事。
4.作家叙事:大多数第三人称都是作家叙事。这个作家监控着所有事情的发生,无所不知,无所不能。
5.隐身人叙事:这其实也是一种作家叙事,但读者却感觉不到他的存在。例如吴趼人的《查功课》和包笑生的《电话》,以及海明威的《白象似的群山》和《杀手》,基本上都是人物对话,这种完全的超然、纯客观的叙事,其文学效果就是为了让读者忘子作者与叙述人。
关于叙述人,还有一种非常特定的方式:
6.一部小说有众多叙事人,不同的叙事人交替叙述。如《喧哗与騒动》。
当然,从特定的角度去说,每一部小说的叙事人其实都是作家的傀儡,是作家在操控与操纵着作品。
还有,选用什么样的叙事人,没有一定之规,不同的叙事人格局也没有什么高下与优劣。这种做法,只是作家本人为了自己的写作,有的作家是为了方便自己叙事,有的作家是为了呈弄自己的叙事才华,有的则是作家本人在探索一种新的叙事模式。然而,令人感慨的是,作家们不管怎么努力,理论家们总会从一种理论高度进行总结与界定,使作家们的努力与创作归零,而留下来的,只是作品内容本身与内容本身所抵达的高度在证明着作家。所以,很多作家,老老实实地叙事,而只是在老老实实的叙事过程中,显弄一点小花招,而大方向上,则是对作品内容的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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