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霉素自1928年问世后,拯救了无数人的生命。但是,这种救命良药引发过敏反应的机率较高,甚至会导致患者过敏性休克而死亡。所以,医生在注射青霉素之前,要对患者进行“皮试”——把很小剂量的青霉素注射到患者皮下,以评判患者是否对青霉素过敏。
过去三十多年来,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就举世瞩目,这里面一个简单易行的策略起到了巨大作用,即:先在某局部地区试点,再视情况决定是否全面铺开。改革初期划定的经济特区对于当时的中国来说,就是一次青霉素皮试。幸运的是,这次“皮试”的结果非常好。
我把这种在重大事情上“先小剂量试用,确定没问题后再全力以赴”的做法称为“皮试剂量原则”。听上去很简单,但这实际上暗含了一个巨大的价值理念:永远只做你承受得起的事情。
皮试结果不好也不会带来致命危险,医生很快能把患者抢救过来,但如果不做皮试直接注射正常剂量的青霉素,那么患者的生命就被推入一个巨大的不确定性黑洞中,他的生死就脱离了掌控,这时候他能做的唯有烧香拜佛吻十字架高喊真主伟大。
这个原则对于个人而言,特别特别有效。我们人生在世,一般来说遇到的重大关口不会很多,但每一个都会带来巨大的命运转折,比如说婚姻。我特别赞成人们婚前先同居一阵子,因为这样做符合“皮试剂量原则”。
结婚是两人在法律契约基础上的深度绑定,对双方都会造成诸多不可逆转的巨大影响,所以在婚前对双方都较深的了解非常重要。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金钱观、生活习惯、身体条件......唯有共同生活一阵子,才能对此有比较透彻的了解。如果婚前同居后觉得很不合适,发现了对方“渣”的本来面目,及时分手止损,这绝对是比结婚后闹离婚好得多得多的结果。
当然,我并不是说见谁都跟谁同居一阵子,它当然是以双方已经相识相知相恋到一定程度为前提,同居对于结婚而言是一次“皮试”,而同居本身之前也要通过共同吃饭、约会、开房、共同出游等“皮试”,婚姻是这个层垒结构的塔尖。
不过,婚前同居必须坚持一点,绝对绝对不可以怀孕(有计划的怀孕除外)。怀孕会突然中断“皮试”,直接绑架双方,损害甚至消灭彼此的选择自由。这就相当于医生在皮试还没有结束时,直接给你注射正常剂量青霉素。因怀孕而结婚的男女一开始就包含了“被迫”的成分,这对日后的婚姻经营埋下了巨大隐患。
我老家有一个小伙子X,初中毕业后外出打工,几年后和厂里的一个女工Y谈起了恋爱,两人很快同居了——到此时为止,他们没什么问题。不过,他们不重视避孕措施,Y很快就怀孕了,就这样,两人就稀里糊涂结了婚。接下来两年,他们连生了两个娃。
他们把两个孩子送回男方老家父母那里抚养。X和Y的收入都很不高,加上还非常年轻爱耍,根本攒不下钱,于是也不给老家汇抚养费。为了躲开父母的责骂,他们干脆连电话都不往家里打。两个孩子只好在一对种地的年老夫妇苦苦支撑下慢慢长大。
X觉得工厂来钱太慢,就加入了一个犯罪团伙捞外快.....不久后,他落入法网,被判刑五年半。而Y,就像人间消失了一样,至今对自己生的两个小孩不闻不问。
X是渣男,他做错了事,要受惩罚,这没啥可说的。Y呢,她遇人不淑,和一个混蛋结婚生孩子,吃力不讨好,算是受害者,但与此同时,她又对自己的小孩不负责任,算得上是一个施害者。
我其实可以理解Y后来的冷漠,因为她承受不起这样的后果。她还年轻,躲开眼前这一切,还能重新开始一段新生活,否则,会把自己的一生搭进一个巨大的坑。
如果追根溯源,我们可以看到,正是他们婚前轻率的怀孕导致了一系列多米诺骨牌事件的发生。Y显然不懂“皮试剂量原则”的道理,她轻率地做了自己很可能承受不起的事情,而且它产生的负面后果还在一直延续。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