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了。
从学校顶楼一跃而下。
死相凄惨,但我不后悔。
我面无表情地站在我血肉模糊的尸体旁,听着周围的尖叫声和匆匆的脚步声。
很快,我的尸体被警察搬运走了。毕竟,实在有毁市容,上不了大雅之堂。
我跟着我的尸体走。然后便看见了我的父母。那对高贵优雅的父母。一位身着丝绒绸缎的旗袍,踏着华丽的高跟鞋,一如既往的美丽动人。另一位西装革履,手上的腕表彰显他与众不同的格调和身份,一如既往的高高在上。他们听见了我的死讯,倒是来得很快。眉头皱皱,十分不悦,简单的交代了后事,两人便各自乘上豪车,扬长而去。而我的尸体被抬上了一辆车。
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我从小便没爹疼,没娘爱。这世上,有些幸运的孩子是父母爱情的结晶,而不幸的孩子只是一场名存实亡的婚姻的附加产品,是他们不幸福的见证者。我想,对于他们来说,我就像一坨屎,臭得要命,又像一颗眼中钉,硌得生疼。终于,眼中钉自己消失了,他们不开怀大笑还真对不起他们十八年的忍耐。事实上,他们连表面的悲伤也不屑做与他人看。
想到这,我笑出声来,像个神经病。这倒也没错,我的确就是个神经病——我连跳楼的时间都掐的好——正好十八,成年了。
回望我短短的一生,活得没劲。我得特地声明一下,我可不是因为这对糟糕至极的父母才去跳楼的。我要是撒谎,天打五雷轰。
“轰隆隆”,噢哦,打雷了,要下雨了。好吧,我死之后,好像不能乱发毒誓了。我承认,有那么点关系,但不大。
我可是熬了十八年,终于熬到可以远离他们,但我死了。
可笑。但我是因为什么跳楼的,我忘了。
雨慢慢不甘寂寞地纷纷掉落。我在雨中,透过雨帘,瞧步履匆匆的人们,没人在意,也不会有人在乎,在前几个钟头有个少年死了。不过,他们会知道的,新闻不就喜欢失足少年因家庭冷漠跳楼这类无趣的狗血事件嘛。成年人总喜欢在茶余饭后高谈阔论自己毫无章法的观点以表示自己的成熟和魅力。
我又情不自禁地笑了。单纯觉得好笑。这么一提,相较于成年人,我更喜欢当少年。仔细看看我的父母、势利虚伪的下属,不得志的老师,疲于奔波的职工,这些成年人,有些活得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有的活得狼狈窜逃,牺牲自尊,有的活得小心翼翼,唯唯诺诺。当真不堪。
我嘲笑着,忽然一道在雨中奔跑的身影闯了进来,咦,这不是我腼腆的小同桌嘛。她奔向了装着我尸体的车——那是要运往火化的。她和司机交谈,不知说了些什么,上了车,坐在我尸体旁。
我飘了过去,盯着看她。她的眼睛肿了,原本总是带着怯怯的圆圆大眼睛变成了红红的核桃,发丝沾着雨水,凌乱地黏在脸上。白鞋子上染上黑乎乎的污渍,衣服也湿透了,狼狈极了,像只被人抛弃的小狗。
“你骗我,说好下次和我一起逛文具店的。”带着沙哑的声音被她艰难地吐出。
哦,我似乎是说过。我的小同桌一直很倒霉,从小学就和我同校隔班到初高中和我同班同桌。因我不喜欢学习,总是乱放我的笔本以至于找不到,她就每次怯生生地把自己的挪过来。她的笔袋至少有一半的笔都是给我的。我第一次产生些愧疚,也就提出下次一起去文具店买些还给她。
没想到,我死了。
可是她也算成年人了。怎么还是那么小气。成年人就要明白下次就是星期八,改天就是32号,以后就是猴年马月。我丝毫没有违反约定的抱歉模样,反而教训起她来。
我伸出手,想把她的发理一理。不过,伸出一半,我便停止了。现在,我和她可不是一个物种了。
“你还欠我好多笔,好多本子。”她固执地一遍遍重复,不厌其烦。
我烦躁起来,胸口被一块大石头堵住一般呼吸也不通顺了。尽管我死了,可我很想打人。啊,我找到死掉不好的地方了,我再也不能殴打小坏蛋了,也不能碰我那可怜的小同桌了。
小同桌从我们认识起,就软软的,说起话来如同棉花糖,甜甜的糯糯的。
以前我很恶劣,那时想引起没良心父母的注意。惹是生非是常态,而我的对象便是眼前这个看着包子实则也真是包子的姑娘。椅子上放胶水,抽屉里放蟑螂都是我玩过的过时把戏。她明明生我气,却从未告诉过老师,只是一遍遍的重复“不要这样了,不要这样了。”傻子是我对她的评价,名副其实。这样看来,她一点都没变,还是只会这招。
呜咽声打断了我的回忆。小同桌小声地抽着鼻涕,眼眶里聚起了满满的泪水,只要她一眨眼,便会落下。可怜极了,比初中她被小混混欺负时还可怜兮兮。
我抿了抿嘴,再次伸出手想拍拍她的头,告诉她,我挺好的。可我死了,我无法做到。胸口的大石头更重了些,更沉了些。
初中,我没朋友,孤僻得老是被人议论,其实,也就那些我听的耳朵都起茧子的话“李多余板着张脸是不是看不起我们哦”。记得那天,落日余晖,我是值日生,去倒垃圾回来,不小心再次听见了其他同学对我的窃窃私语。正当我考虑要不要进去吓他们一跳时,“你们凭什么那么说他!你们了解李多余吗,就在背地里说人坏话!你们坏人!”,不用猜,就是我的小同桌站出来替我说了话。
当时我笑了。搞得她有多了解我似的。骂人也不能骂得地道点。
思及这,我的嘴角不自觉上扬了。而这件事发生不久,我就碰巧撞见小同桌被小混混勒索。我早说过了,她就是可怜。可怜到没人帮她,而她的工人父母根本没有精力去关心她,不是不想,而是没空。
为了她那发言,我总得表示表示吧。于是,理所当然,我就把那个混混揍了一顿,也就背个处分罢了。不过,从那以后,我那小同桌就把我当成了个好人,完全忘了我以前欺负她多得劲的事。她就是个傻子。
但现在这个傻子,哭得上气喘不了下气,甚至哭得打嗝。我没有见过她哭。小时被我戏弄时,初中被人勒索时,她都没哭过。
所以,我有些心疼。真的疼,似上百成千的针密密麻麻地一起扎我。没想到,小傻子还有容嬷嬷的能力。我都死了,还毫不留情。
车经过了好几个红绿灯,停了下来。
小同桌看上去更难受了,她开始对我的尸体动手动脚。她竟然去握我的手。可惜我感受不到她白皙的手的触感,应该和她本人一样软软的。
我有些惆怅,雨水好像落入了我的心房。
后车门开了,外面的雨已经停了,看样子只是雷阵雨,声响大时间短。
有人要去抬我的尸体,小同桌不肯。司机劝她:“小姑娘,你男朋友已经走了。人死不能复生呀。”
哦,原来是用了这个借口。我认真回想我什么时候答应过她,不对,我什么时候告过白了。没有,都没有。
但我暗喜。可没用,我死了。
我反悔了,我后悔了,我不想死了。
我试着去想我为什么跳下去。我还是不记得了。
“你就放手吧,丫头。这位少爷可能根本不想看见你。”熟悉的声音传来。
我循着声音去瞧,是那个混混。我眉头紧锁,这家伙怎么在这。
却见小同桌似把箭地弹了出去,用她的粉拳头砸了那家伙一拳,力气不小,混混脸肿了。又见那混蛋举起拳要打下来,我心一跳,身体不由自主往小傻子面前一站,可拳头越过了我。
我心凉了,不过,小傻子没挨打。被旁人制止了。
我想起来了,我不是自愿跳下来的。是我的父母生意破产了,需要钱,而我有巨额保险金。他们雇佣了这混蛋,利用小傻子,逼我跳下去的。
李多余,多余,我一直都是家里和学校多余的那一个。我告诉过我小同桌名字的含义,可她摇摇头,很严肃地对我说,你不多余,你是我的英雄。
我又笑了,眼中带泪。
我不后悔了。
我深深地想把小傻子刻进我眼里般地去看她。她见我的尸体被抬进去,号啕大哭。
我想抱抱她。
我还没对她说,我喜欢你,我想当你的男朋友,以后当你的老公,做你一生的英雄。
可我没机会了。也许小混混会被抓,也许我父母会被查,但我永远不能再站在她面前了。
这时,我希望自己是多余的。这样,我就会像刚下完不久的雷阵雨,来得快也去得快。
我死前在想什么,是在想要和小傻子好好告别呀。
我飘到了她面前,用我此生最缱绻的眼神,最温柔的语气。
我的小傻子,对不起,我接下来无法参与你的余生。
以后你就是成年人了,我不在,你要活得快乐些。
你要替我看尽这世间风景,或温暖或寒冷或萧瑟或一片白茫茫。
忘了我也没关系,你总得继续往前走。
不要回头。
我很喜欢你,以年少的我。我还会继续喜欢你,以成年的我。
我停留在最喜欢你的那个年华,永生不变。
再见,我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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